03.06 孩子掙的錢或工資,該不該給父母上交?為何?

郭江永


我覺得該不該交要視情況而定

第一種未婚的,可以分為兩種情況來看:

1.收入相對來說比較高的孩子,可以根據自己的工資多少來分配一下,留出自己平時的生活所需,剩下的適當分配,比如一部分交給父母用於貼補家用,因為父母養育我們一場,我們有能力了就應該報答一下父母了,貼補家用很是應該,或者跟父母明確表明這部分錢就是孝順你們的,自己願意怎麼花怎麼花!再有留出一部分交給父母讓父母幫我們贊起來,用於以後結婚或者其他比較大的花銷處,因為年輕人金錢觀念不太成熟比較贊不下錢,尤其是女孩,看到喜歡的,可愛的小東西有用沒用都想買,常年累月就是一項不小的開支了,比較不容易攢下錢,這就導致好多人工作了許多年卻沒有存款的想象!交給父母強制儲存,等需要用時肯定會給你驚喜,自己都會很意外原來自己能攢這麼多錢!

2.收入一般般或者很少的,自己剛剛夠花不用父母貼補,我覺得就沒必要上交了,畢竟想交也沒有啊!現在好多剛畢業的孩子工作的頭幾個月大多數都是需要父母資助的,因為如果在外地房租水電之類的花銷都不小,剛工作的工資肯定不夠用。不過上交不上交這件事應該多少會反應一個家庭的教育傳承觀念,父母那輩定期孝敬老人生活費之類的,孩子日久天長看在眼裡就會銘記於行,形成一種家庭的規律,等自己有能力時自然而然就會上交了!

第二種已婚的

現在已婚的因為成立了自己的小家庭,就是單獨的個體了,一般都不會上交工資!小家的日常開銷,教育子女,房貸車貸等,都是一筆不小的開支,夫妻雙方婚內掙的也應該屬於共同財產吧,上交任何一方父母都是不合適的。相信雙方老人也沒有要求要上交的!如果父母身體健康,什麼都能自理,又有足夠的退休金,那麼孩子只要逢年過節孝敬父母就好了!如果父母年邁,生活開支沒有來源,夫妻雙方就應該每月按時給父母生活費,因為贍養父母是我們應該做的!

總之結婚前有能力的最好儘量定期上交,結婚後視情況而交!以上是我的觀點,謝謝🙏!


踏踏實實一小白


我認為孩子的工資應該由孩子自己保管,讓孩子學會理財,父母不該管那麼多,讓孩子自由處理,他有那個能力掙錢,就有權利花錢我,兩孩子,從大學畢業自己上班,我就放手不管了,我也不會給錢她們,我也給他們說過,以後結婚買房我有呢,就給點,沒有你自己想辦法,現在他們還是拼命賺錢存錢,我很輕鬆,


用戶5075449752356


這個呢,我想講一下我父母一輩兒事兒

我爸家兄弟姊妹一共5個人,積極響應了毛主席:團結就是厲害,人多就是力量的講話精神。

在農村老家,老一輩兒人都覺得長子應該守家,不讓遠行。八十年代祖國出於新舊交替的年代。一家老小就靠幾畝地去活著,吃不飽餓不死的狀態。

我大伯想混出來,於是跟我爺爺提出來:投奔我奶奶的舅舅(據說時任福建省省委常委),但老爺子肯定不讓啊,長子守家的思想根深蒂固。沒辦法,後來我大伯和我爸偷偷商量,在某個夜黑風高的夜裡,我爸把我大伯送上了奔向遠方的火車上,結果當然是老爺子震怒,我爸便輟學了。

我爸是老二,屬於愚孝,處於不上不下的年齡17歲,於是開始了打工漂泊的生涯,那個時候我爸頭腦還算機靈,學歷也挺高(重點高中生),所以那個時候一個月投機倒把各種各樣,一個月也能掙到1000多。每一分錢都交給父母,這個無可厚非。

25歲那年與我媽相識結婚,80年年代末90年代初,一個人一個月能掙到2000塊錢。但還是掙的錢第一時間交給我奶奶他們(已經分家了)。從此家裡就是吵鬧不斷。畢竟還有兩個孩子的家也需要(我叔叔姑姑們也都長大開始掙錢了。)。。。和我爸說,我爸還是偷偷的把所有的錢都給我奶奶他們,全家就靠我媽一人,我叔叔姑姑們都自己掙錢自己花,還讓我奶奶他們偷偷給他們貼補。

故事不長,我認為:沒結婚之前,掙的錢部分留用,交給父母一些。結婚以後,建議你要明白你也成家了,需要顧及你的孩子家庭。如果真想照顧父母,不如接到一起過,財政大權呢交給會過日子的人手裡,如果不是你老婆掌權,建議偷偷給她零花錢。


窮二代的愛


這個呢,我想講一下我父母一輩兒事兒

我爸家兄弟姊妹一共5個人,積極響應了毛主席:團結就是厲害,人多就是力量的講話精神。

在農村老家,老一輩兒人都覺得長子應該守家,不讓遠行。八十年代祖國出於新舊交替的年代。一家老小就靠幾畝地去活著,吃不飽餓不死的狀態。

我大伯想混出來,於是跟我爺爺提出來:投奔我奶奶的舅舅(據說時任福建省省委常委),但老爺子肯定不讓啊,長子守家的思想根深蒂固。沒辦法,後來我大伯和我爸偷偷商量,在某個夜黑風高的夜裡,我爸把我大伯送上了奔向遠方的火車上,結果當然是老爺子震怒,我爸便輟學了。

我爸是老二,屬於愚孝,處於不上不下的年齡17歲,於是開始了打工漂泊的生涯,那個時候我爸頭腦還算機靈,學歷也挺高(重點高中生),所以那個時候一個月投機倒把各種各樣,一個月也能掙到1000多。每一分錢都交給父母,這個無可厚非。

25歲那年與我媽相識結婚,80年年代末90年代初,一個人一個月能掙到2000塊錢。但還是掙的錢第一時間交給我奶奶他們(已經分家了)。從此家裡就是吵鬧不斷。畢竟還有兩個孩子的家也需要(我叔叔姑姑們也都長大開始掙錢了。)。。。和我爸說,我爸還是偷偷的把所有的錢都給我奶奶他們,全家就靠我媽一人,我叔叔姑姑們都自己掙錢自己花,還讓我奶奶他們偷偷給他們貼補。

故事不長,我認為:沒結婚之前,掙的錢部分留用,交給父母一些。結婚以後,建議你要明白你也成家了,需要顧及你的孩子家庭。如果真想照顧父母,不如接到一起過,財政大權呢交給會過日子的人手裡,如果不是你老婆掌權,建議偷偷給她零花錢。


紙喬的小姨媽


孩子自己掙的錢。應該由孩子自己支配。不應該交給父母。

如果孩子主動給父母,父母也應該告訴孩子。先給你存起來。等你用的時候再給你!

如果孩子自己掙的錢,一部分給父母。讓父母自己買點喜歡的東西。那就欣然的接受吧。那是孩子的一片孝心。如果自己捨不得花,也就給孩子們存起來吧。

但不能強行。要孩子們自己掙的錢。因為孩子已經成人。有權利支配自己,付出勞動力所賺來的錢。


羚羊旦旦


孩子掙得錢,該不該交,看各個家庭情況。存在即合理。如果你亂花錢,未婚,可以交由父母保管,如果自己能很好的分配,也沒有必要交給父母,每個月給點生活費或者逢年過節給父母一點表表心意也就可以了。如果已婚人士就沒必要了,畢竟有了小家,各種開支也很多,自己知道節假給父母點心意就好了。如果你們兩口子都願意並且同意上交,那就沒問題嘛,大家都願意的事,何樂而不為啊!


小yi巴的麻麻


長篇大論難言,你說的那是六七十年代,做個木箱都很困難,你怕孩子的錢丟了,所以你存著,應當交給你,現在經濟社會了,該學會的,沒學會,年輕人卻學會算數的小數點啦!


馬金駒


一是看孩子是否會自己支配自己的所得,如果還不會,暫由父母保存,如果會,就無所謂了。其二是看父母的經濟狀況,如果在供應孩子上學工作之後,父母已經家徒四壁了,孩子肯定要把自己的工資交給父母,緩一下父母的經濟壓力!


貫貫


我覺得沒結婚前應該交父母保管,結婚後可以顧顧自己的小家,過節該給還是應該給


小彤彤紅彤彤


我覺得把掙的錢交一部分,留一部分比較好些畢竟年輕人有年輕人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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