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公司開除員工為什麼要員工主動辭職,不直接把他開除?

cdh123


一般企業辭退個別員工的時候,基本上都是因為這個員工不能勝任本職工作,或者是心思不在這個工作上,不能全心的投入工作,這個時候基本上就是勸退。主管代表公司和員工談的時候,員工對自己的近期表現也比較清楚,所以,如果主管說到公司不想給補償的時候或者讓下屬主動離職,如果入職年限不長,一年或者兩年這樣的,一般來說,員工都能接受。畢竟,員工還需要找下一份工作。被公司辭退拿補償走和自己主動離職,對下家來說,意味還是不同的。

當然,也有的公司,為了不給員工補償,逼著員工離職走人而不是辭退。這樣的情況也不是少數。那麼,是被辭退還是自己主動離職,就看員工自己了。如果想拿補償,那就和公司談補償就行。

從流程上來說,員工主動離職,交接走人,是最簡單的。但是是主動離職還是那補償走人,還是以員工個人意願為重。不能被無良企業鑽空子,為了自己的履歷,但也要維護自己的合法利益。當然,也不排除工作很不勝任,但是還是想拿補償才走的員工,給公司員工形成了不好的示範,這樣的情況也有。

此問題你有什麼不同的見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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