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男方家有親屬說結婚要彩禮是賣女兒,怎麼有禮貌的回懟她?

丟了瓜子的貓


為了證明我不是賣女兒 我可以不要彩禮 另外還陪嫁車輛 包括我女兒生的孩子我也可以帶 並且小孩開銷我可以承擔部分。

但是我女兒生的孩子必須跟我女兒姓 包括以後我們不在了祭祖也必須是我們這邊。請問這樣男方您是否同意?


牽了手便是永遠


我是一個媳婦,首先我爸爸媽媽當初也沒有想別的,只要公婆對我好,公婆就只給了999,給我買了兩身衣服,然後就是因為在外地,就只叫了幾個親戚一起吃了頓飯,沒有見面禮,打發的什麼都沒有,戒指還是我老公,在我們談戀愛的時候買的一個銀的,我爸爸媽媽什麼都沒有說,就想只要他們對我好就行了,反正也是我在他們家過日子,公婆他們也是好聽的話都有說,但是之後的日子,每天我做飯,洗臉水都是我弄好,公婆他們不滿意,那時候老公沒有和公婆一起做事,他也不知道情況,他們說什麼我老公都相信,從來不會為我說一句話,甚至我懷孕,還叫我打掉,但是我還是忍了,那些日子,現在想起來只會掉淚,之後我老公和公婆一起做事了,也知道他們自私,現在的我們很好,雖然偶爾也會小吵小鬧的,總之是苦盡甘來了,我也有兒子,以後娶媳婦,該給的還是要給人家的,別人家的孩子也不是一兩碗米養大的,什麼都不怕,就怕得了便宜還賣乖,有的說不要,如果在公婆家,公婆對你好,就什麼都不說了,就怕別人對你不好,還說是你倒貼過去的,當然我是經歷過的,我有女兒有兒子,該給的要給,該要的還是要的,這是一種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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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懟最讓人啞口無言:你們給多少彩禮,我們貼多少錢,兩方錢都給小兩口,咱都一分不要。只要你們男方父母買房子寫上小兩口名,我們女方父母買車裝修。這也不是老年間,我們也不稀罕錢,我們也不是賣女兒,咱兩方都給小兩口,為了小兩口好。要不我們要得你們負債累累,最後苦得也是我女兒。


ImSorry男人的快樂


我覺得啥叫要了彩禮就賣女兒了!說這話的人一般都是男方想得了便宜還賣乖!請男方先算算養大一個女兒要多少錢再來說!你是給了女方几百萬的彩禮了!?說賣女兒!雖然我家有車有房,錢也還過得去!我是不稀罕什麼彩禮錢!但是我女兒出嫁以後就是要彩禮!


開心夜月159690802


我也有女兒,我女兒出嫁的時候我也會要彩禮,因為我養大女兒,讓她接受最好的教育,不捨得讓她吃苦,不忍心看她被欺負。像珍寶一樣捧在手心裡。都說女人找老公是第二次投胎,當有一天要嫁給一個我不認識不太瞭解的人,未來我不確定,還是未知數到時候我得讓我的女兒在以後的日子裡有所保障。我要的彩禮就是我女兒以後生活的保障。


單字一個冰


問候那個男方親戚,確定關係後,開始叫價,就說你們說賣女兒的帶夠錢來!把事情全推到那個親戚身上!省的以後他去你女婿家搞事情! 我們家是有給就拿,沒有提要求,我這邊最低大概是8萬!我妹結婚我妹夫家說二十萬多,我家說隨便,當天拿了一百萬來。我覺得有實力的男生和他的家庭才配說彩禮,那些沒錢又bb的就算了吧!沒錢就算了還bb日子怎麼過哦!現在女的又不是在家坐吃等死!本來就是女方父母培養的,到了適合結婚的年齡根本就還沒有孝敬過父母!(我國很多地方習俗基本上都是兒子養老 ,別否認養兒防老這句話!除了獨生子女應該就是這樣子的。我這鄉下地方女的結婚了,但凡回家手裡拿點東西,就說你偷回孃家了[捂臉])我個人覺得有點為女生著想的人也不會至於這樣的!至少得讓女的和她家人覺得錢沒有人重要!


雨沐青爭


我家是兒子,我願意給彩禮,只要女孩品性好,樣貌身高能和我兒子般配。如果要買房,二線以下城市可以給首付款,房產寫兩孩子名,按揭就只能孩子們自己付了。不要彩禮的可以籤婚前協議,誰有出軌,暴力傾向的離婚淨身出戶。


想不好名字wy


現在城市裡婚嫁應該都沒有彩禮之說吧,反正20多年前我結婚的時候就沒有,老婆還是獨生女。當然,房子是我買的,單位集資蓋,職工全款買。

好像我一直沒聽說周圍的人結婚有彩禮這個說法。但我知道,單位家裡在北方農村的小姑娘說她們家鄉嫁女兒都要16萬的彩禮。我們單位另一個同事的孩子在上海某銀行工作,娶了上海本地姑娘,女方家在上海有三套房,也知道他家(我們二線城市)不富裕,直接說,房子你們家不用準備了,來上海把酒席擺了就行了,我們同事花了25萬在上海擺了婚宴就算完了,當然,也買了鑽戒等首飾。據我觀察,貌似雙方家裡都是城市的,要彩禮的我幾乎沒聽說(或許我孤陋寡聞),倒是感覺越是經濟條件不好的地方,彩禮風氣較盛。從這個角度來說,條件本身不好,還被要高金額的彩禮,加重男方家負擔,容易引起兩家矛盾,最後轉嫁到小兩口身上,搞得兩個相愛的年輕人情感裂隙,嚴重的導致愛情終結甚至仇恨,真是沒必要。換個角度看,如果經濟越發達地區,彩禮風氣越淡,那是否可以說彩禮是種陋習呢?大家探討一下哈,純屬研究。

其實我一直以為,結婚是兩個年輕人之間的事,有什麼條件,就按此條件做到最好即可,這難道不是愛的表現嗎?一定要另一方作出超出經濟實力的表現、表示,這一定是愛嗎?我覺得更多的是虛榮導致的相互折磨。

回到問題,男方家說你們“賣女兒”固然不對,但能這樣說了,我想女方家應該要的彩禮金額應該是超過了男方家可承擔的能力了吧。現在都是獨生子女,以後老人的所有財產都是孩子們的,現在強行給對方父母增加當下的經濟困難,把矛盾搞複雜了,口口聲聲為女兒好,其實是在為難自己的女兒。而且,我們把事情還原到孩子們剛認識的時候,如果對經濟實力看的特別重的話,為什麼不在一開始就跟女兒說好呢?這樣一開始就把戀愛、擇偶的標準定好,可以避免後面很多讓你們煩心的事情。

再多兩句,其實夫妻兩一起打拼出來美好生活,才是最好的,感情也會深,剛結婚就要求高起點,其實就是溺愛子女,讓他們不知道生活本來是應該怎樣的。沒有條件創造條件也要高起點,只能製造矛盾。


蒼庚有鳴


彩禮錢自古就有,給還是要給的!但那是的彩禮錢是看家庭能力給的,房車不需要!現在彩禮動輒20多萬還不包括房車。一個正常普通工薪家庭不可能有這麼多存款的!現在社會攀比太厲害了,一個比一個多。今年剛參加的一個婚禮,男方我朋友彩禮掏了20萬左右,車房都是男方家的,孃家什麼也沒隨(女孩帶來的衣服都是男方買的)。第三天女孩回門我們吃飯,我朋友告訴我結婚晚上兩口算錢,除去所有的屬於小兩口的只有1.5萬塊錢,我們男方朋友給了一萬多!真的不知道小兩口有孩子生活有多累!


77777788888田


要彩禮是天經地義,理所應當的。我結婚時候就沒說在上海買房,他們家裡窮,我爸媽想著買房的事慢慢來,畢竟在上海買房不是輕而易舉的事。婚後婆婆有一搭沒一搭的常說東家是租的房子西家也是租的房子這種話給我聽。有一次跟我鬧矛盾說誰規定兒子結婚爸媽必須給買房子?那你結婚時候你怎麼不要啊!沒見過這麼不要臉的狗畜牲!如今我們自己靠自己買了房,他們知道這事,愣是一分錢沒有幫助,還說他們是沒啥辦法!我老公還是獨子。他父母一沒退休工資,二沒工作,偶爾打零工。過的把自己當成了城市人,我坐月子都是自己出錢給她。所以,女人結婚一定看清對方背後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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