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出臺,電商市場面臨洗牌,實體經濟要迎來它的春天了嗎?

、花月葬╮


我覺得實體經濟和線上電商經濟總的來說是並不衝突的,電子商務法的出臺,只是為了規範電子商務的這種商業活動,畢竟我們的社會是個法制的社會,如果做任何事都沒有法律規範的話,那麼怎麼刷單啊?刷評論啊之類的一些不規則的黑箱操作不斷湧現。

那平臺也會不斷的混亂,沒有一點秩序可言。就如現實中的市場,如果沒有法律,沒有市場規則去約束,市場經濟也將不再在是市場了,而電子商務法的出臺,主要是規範電子商務活動。不能讓例如平臺上的一些刷單太過於猖狂。導致平臺規則被顛覆,平臺數據混亂。讓消費者沒辦法正確地理性地去消費購買。

現在在網上,例如拼多多店,有很多人覺得拼多多平臺上的店鋪裡面有很多的假貨,但如果電子商務法如果再不出臺的話,那麼假貨將會不斷的增加,到時候消費者就算想買真貨,也買不到,而製作真貨的商家也會有可能因此倒閉。而這也會造成競爭不公平。對那些賣真貨認真經營的商家也是一種不公平。所以電子商務法從側面來說,也是為為了維護電子商務行業的公平性,避免不合理的競爭。

電子商務未來的方向主要是線上線下相結合,有時候線下需要尋求線上的渠道,而線上也需要在線下增加渠道。兩者是相互依存的,實體經濟和電子商務所經營的方式並不矛盾,也不衝突。

實體經濟要以線上相結合,只有這樣才能應真正迎來屬於它的春天。兩者只有相互合作才能共贏。而且電子商務也要依託於實體經濟,實體經濟也不能離開電子商務。只有這樣,經濟才能更快更好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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