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廣大幹部群眾堅決擁護中共中央關於修改憲法部分內容的建議

廣大幹部群眾堅決擁護中共中央關於修改憲法部分內容的建議

廣大幹部群眾堅決擁護中共中央關於修改憲法部分內容的建議

為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提供堅實的憲法保障

——廣大幹部群眾堅決擁護中共中央關於修改憲法部分內容的建議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是黨和人民意志的集中體現。

25日,《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關於修改憲法部分內容的建議》公佈後,廣大幹部群眾表示,堅決擁護中共中央關於修改憲法部分內容的建議。大家認為,對憲法進行修改,體現黨和國家事業發展的新成就新經驗新要求,既順應黨和人民事業發展要求,又遵循憲法法律發展規律,是大勢所趨、人心所向,有利於更好發揮憲法的規範、引領、推動、保障作用,有利於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確定的重大方針政策和戰略部署,必將為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有力憲法保障。

憲法修改意義重大影響深遠

憲法修改是國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從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全局和戰略高度作出的重大決策。

北京師範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彭新林說,黨中央此次提出修改憲法的建議,立足於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這一新的歷史方位,充分表明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持依憲治國、依憲執政的鮮明態度和堅定決心,具有重大現實意義和深遠歷史意義。

彭新林表示,這次憲法修改的內容符合國情、符合實際,既保持了我國憲法的連續性和穩定性,又有新的重大發展,有助於推動憲法與時俱進、完善發展,是新時代推動黨和國家事業發展的必然要求,必將得到廣大幹部群眾的衷心擁護。

堅持黨的領導,堅持正確政治方向,是這次修憲必須貫徹的原則。同濟大學副校長江波說:“憲法修改關係著國家、人民的根本利益和法治道路的未來方向,必須把堅持黨的領導貫穿於憲法的修改和實施全過程,才能確保國家性質不變色、法治道路有方向。”

廣大網民也在網上留言表示,堅定支持黨中央對憲法作出修改的建議。大家認為,改革走到今天,需要一個堅強穩定的領導核心,面對問題和挑戰,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

中國社科院法學研究所副所長莫紀宏說,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通過憲法修改來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確定的重大理論和重大方針政策,特別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將會使我國的憲法具有更高的權威性,在全面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偉大征程中發揮更大作用。

憲法與時俱進才能具有持久生命力

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是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的最新成果,是黨和國家必須長期堅持的指導思想。陝西省銅川市印臺區廣陽鎮幹部劉浩通說:“把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寫入憲法,使黨的主張通過法定程序轉化為國家意志,必將進一步激勵廣大幹部群眾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努力奮鬥。”

“憲法的條文銘刻著時代的烙印,是歷史的選擇,是中國人民自己走出來的。”浙江臨海市永豐鎮鎮長單益波認為,完善國家主席任期任職制度,有助於進一步完善黨和國家領導體制,對於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堅持和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具有重要意義。

安徽協利律師事務所律師柳養生認為,把我國建設成為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國家倡導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等有關內容載入國家根本法,非常必要及時。

我國憲法發展的一個顯著特點就是,必須隨著黨領導人民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實踐的發展而不斷完善發展。復旦大學法學院黨委書記胡華忠說:“這是實踐發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憲法發展的一條基本規律。只有不斷地、及時地通過憲法確認黨和人民創造的偉大成就和寶貴經驗,使憲法體現實踐發展和時代發展的新形勢新要求,才能更好發揮憲法的規範、引領、推動、保障作用。”

確保黨和國家事業在法治軌道上行穩致遠

修改憲法是推進全面依法治國、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大舉措。

廣大幹部群眾表示,這一次對憲法進行修改是新時代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的堅實一步,符合事業發展需要、順應人民意願。

“在憲法中確立監察委員會作為國家機構的法律地位,這是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的充分體現。”湖南宜章縣委常委、紀委書記、監察委主任熊娟表示,建立集中統一、權威高效的國家監察體系,將會為監察全覆蓋,奠定堅實憲法基礎。“作為新當選的基層監察委主任,我將認真學習相關內容,在今後的工作中嚴格依照憲法行權。”

寧夏固原市涇源縣六盤山鎮人大主席馮少鵬說:“作為一名基層人大的工作人員,我將在以後的工作中進一步樹立憲法精神、法治思維,在自己的職責範圍內推動依法行政,提高各項決策法治化水平。”

廣大幹部群眾表示,希望通過這次修改憲法,在全社會進一步弘揚憲法精神,弘揚社會主義法治意識,做憲法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衛者。

築牢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共同思想基礎

——廣大幹部群眾堅決擁護中共中央關於修改憲法部分內容的建議

25日,《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關於修改憲法部分內容的建議》公佈後,廣大幹部群眾表示,堅決擁護中共中央關於修改憲法部分內容的建議。大家認為,在總體保持我國憲法連續性、穩定性、權威性的基礎上推動憲法與時俱進、完善發展,充分反映了全黨全國各族人民的共同意願、黨的主張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統一,對於更好發揮憲法在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中的重大作用,具有重要意義。

黨和國家事業蓬勃發展的迫切需要

黨和國家事業向前發展,憲法不斷與時俱進。

明者因時而變,知者隨事而制。民革中央副主席張伯軍說,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是馬克思主義中國化最新成果,是黨和人民實踐經驗和集體智慧的結晶,是全黨全國各族人民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而奮鬥的行動指南,將這一思想載入憲法是歷史的選擇、人民的選擇。

甘肅省委黨校教授曹建民說,這次憲法修改非常及時必要,把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寫入憲法,推動憲法與時俱進,成為全國各族人民的共同遵循,成為國家各項事業、各方面工作的準則。

實踐證明,通過修改憲法及時把黨的指導思想確立為國家的指導思想,是改革開放以來我們黨治國理政的一條成功經驗,也是我國憲法與時俱進、完善發展的內在要求。

從1954年憲法誕生至今,一直處在探索實踐和不斷完善過程中。1982年憲法公佈施行後,先後4次對個別條款和部分內容作出必要的、也是十分重要的修正,主要目的就是把黨和人民創造的偉大成就和寶貴經驗上升為國家憲法規定。

江蘇省宿遷市沭陽縣委書記卞建軍說:“把黨的十九大確定的重大理論觀點和重大方針政策特別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載入國家根本法,作為新時代廣大幹部群眾的根本遵循,是憲法與時俱進的具體體現,必將對黨和國家事業發展起到重要指導和引領作用。”

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廣大官兵表示,堅決擁護中共中央關於修改憲法部分內容的建議。官兵們認為,對憲法進行修改,有利於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確定的重大方針政策和戰略部署,必將為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有力憲法保障。

為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提供法治保障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和國家事業取得歷史性成就、發生歷史性變革,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和實踐不斷推向新境界。

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黑龍江省佳木斯市委書記徐建國說:“5年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團結帶領全黨全國各族人民,解決了許多長期想解決而沒有解決的難題,辦成了許多過去想辦而沒有辦成的大事。我們要通過修改憲法對這些新成就新經驗加以確認,使之得到全體人民的自覺認同。”

這次憲法修改強調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是中國共產黨領導。山西大學法學院教授陳晉勝說:“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最大的優勢是中國共產黨領導,黨是最高政治領導力量。憲法中體現加強黨的領導,對於國家和人民經受各種困難與風險考驗、始終沿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前進,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

南開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教授張健認為,中共中央關於修改憲法部分內容的建議中提出,調整充實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總體佈局和第二個百年奮鬥目標的內容,讓全體人民為之努力奮鬥的方向更加明晰。

雲南省德宏州紀委書記、監委主任賀勇表示,中共中央關於修改憲法部分內容的建議中增加倡導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內容,增加有關監察委員會的各項規定,為設立監察委員會提供憲法依據,將會對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起到巨大促進作用。

凝心聚力為實現中國夢努力奮鬥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通過修改憲法把思想統一到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上來,把力量凝聚到黨的十九大確定的重大戰略部署上來,對於確保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到2035年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到本世紀中葉全面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

“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源自於時代,出自於實踐,又指引著新徵程、指導著新發展。”全國人大代表、瑞金市委書記許銳說,瑞金正處於脫貧攻堅關鍵階段,我們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推進脫貧攻堅各項工作紮實開展,進一步提升貧困群眾的獲得感和幸福感,滿足貧困群眾對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國網湖北枝江市供電公司黨委書記袁忠宜說:“作為一名基層工作者,我們要繼續全面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要求,將思想與實踐結合,立足本職工作,不斷爭創新的業績,努力向新時代交出一份優異答卷。”

南京師範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院長王剛說,面向未來,要繼續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凝心聚力為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目標,奪取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勝利而不懈奮鬥。

築牢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憲法根基

——廣大幹部群眾堅決擁護中共中央關於修改憲法部分內容的建議

《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關於修改憲法部分內容的建議》25日公佈,連日來,廣大幹部群眾表示,堅決擁護中共中央關於修改憲法部分內容的建議。大家認為,作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法律基石,憲法因時而發展、因勢而完善,將更好適應新時代全面依法治國需要,進一步引領和推進法治中國建設,保障黨和國家在全面依法治國新徵程上行穩致遠。

堅持全面依法治國的必然要求

治國無其法則亂,守法而不變則衰。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進入新時代,全面依法治國邁上新徵程。吉林長春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盛美軍說,黨中央對憲法修改的高度重視,讓大家感受到堅定不移依法治國、依憲治國的堅定決心。

“隨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實踐的發展而不斷完善發展,是我國憲法發展的重要特點。歷史證明,凡是憲法修改和實施得好的時候,法治就能發展進步,黨和國家就能在法治軌道上不斷前進。反之,人民利益和國家事業就會遭受損失。”西藏自治區昌都市察雅縣委書記任厚明說。

福建省莆田市政法委副書記廖仁喜表示,隨著黨和國家各項事業取得歷史性成就,發生歷史性變革,國家社會的大發展、大變革也體現在法治建設面臨的新問題和新挑戰上。憲法作出適當修改恰逢其時,將有效契合全面依法治國面臨的新形勢、新要求,為繼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打好基礎,築牢新時代治國安邦的“定海神針”。

“黨中央對憲法修改的建議,立足新的歷史方位,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開啟新時代全面依法治國新徵程的重大舉措和鄭重宣示,充分展現了我們黨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的清醒認識、堅定自信和高度自覺。”河北省法學會憲法學研究會理事肖可義激動地說,憲法不斷髮展進步,必將保障新時代全面依法治國不斷奪取新的勝利。

推動法治中國建設提升到新高度

憲法建設和法治建設緊密結合,是推進國家法治化“換擋提速”的根本保障。

貴州省務川縣委副書記劉進表示,黨中央的憲法修改建議,吸收了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法治建設各方面的新經驗、新成果,對新時代法治中國建設的戰略部署、發展方向、改革決策等都具有非凡的意義。維護憲法權威,就是維護黨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權威;憲法與時俱進,就是要保證人民根本利益得以實現。

“從‘健全社會主義法制’到‘健全社會主義法治’,一字之變,蘊意深遠。”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教授徐漢明說,我國的法治建設是囊括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各環節的動態整體建設,最終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大飛躍。

將國家法治建設最新成果寫入憲法,打造新時代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建設的法律指南。

“對地方立法權的完善,是憲法修改建議的一個亮點,更是我國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標識。”遼寧大學法學院院長楊松表示,黨中央對法治建設規律認識的不斷深化,以及社會主義法治體系不斷完善的整體要求,必將進一步推動我國法治軟硬實力同步提升。

成都市錦江區紀委監委轉隸幹部王涼說,明確國家監察機關的憲法地位,充分體現了全面依法治國和全面從嚴治黨有機統一、相互促進,保證國家的立法、行政、監察、司法等公權力在憲法框架下和法治軌道上有序運行。“黨中央的修憲建議,體現依法治國、依憲治國精神,順應時代發展潮流。”

為黨和國家長治久安提供堅實保障

憲法的生命在於實施,憲法的權威也在於實施。

“我國正處在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重要時期,修改憲法是為了更好地實施憲法,讓憲法成為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堅強保障。”西南政法大學行政法學院副教授莫江平說,新時代的各項事業建設需要與時俱進的理論成果作為指導,憲法修改完善,會讓經濟社會等方方面面更有法治保障。

廣東佛山市高明區常務副區長管雪表示,近年來,黨中央以上率下、帶頭尊崇和執行憲法,用具體行動指明瞭依法治國首先是依憲治國的方向。“基層黨員幹部更要努力落實憲法精神,強化法治思維,堅定不移地貫徹新發展理念,推動經濟發展質量變革、效率變革、動力變革。”

憲法的根基在於人民發自內心的擁護,依靠人民源自肺腑的信仰。只有全社會都自覺將憲法精神內化於心、外化於行,才能確保黨和國家事業在法治軌道上不斷前進。

浙江台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王中毅表示,人民法院將發揮普法先鋒作用,利用修改憲法這一契機在廣大幹部群眾中深入開展尊崇憲法、學習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運用憲法的宣傳教育,弘揚憲法精神,增強廣大幹部群眾的憲法意識,把全面依法治國推向新境界。

廣大幹部群眾表示,黨中央修改憲法的建議順應黨心民心,要推動憲法實施,維護憲法的尊嚴和權威,為黨和國家長治久安築牢法治之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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