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為什麼滴滴順風車女乘客遇害事件一再發生?已經有投訴的司機,為什麼不處理?

業餘思想家


該司機案發前天已經被相關人員投訴騷擾和圖謀不軌,為何始終未予處理?

根據新聞可知,樂清的林女士自稱曾在23日下午坐過犯罪嫌疑人的車。當車子拐彎到一條很偏僻的路上,林女士發現前面根本就沒建築物的時候,覺得有問題,讓司機馬上停車,否則就跳車。據林女士介紹,23日她把自己的遭遇跟滴滴平臺投訴後,平臺只說要調查,但截至在女孩受害案發都沒有收到相關反饋和處理結果。

試想如果滴滴真的及時核實並對案涉的車輛停止派單,那麼是不是悲劇也就不會發生?

為何死者朋友聯繫滴滴平臺數小時的情況下,一直沒有任何回覆,而且僅憑司機的一句乘客沒有上車,就置之不理了?

據失聯女子好友介紹,自己在收到求救信息後立即聯繫、滴滴客服,詢問司機車牌和相關信息,卻被多次告知,稍等“一個小時”後又是“一個小時”。

看完這段對話!我想任何一個人都不能想象,如此緊急的情況下,滴滴
竟然不提供任何的車牌信息,直接要求報警,但是請問你連車牌都不提供?報警然後怎麼回答警方詢問的車輛信息?

簡單的說,這位滴滴工作人員的意思就是,如果你覺得有問題,你就報警,如果警方要求提供了,我們就可以提供,不然這個涉及隱私,拒不提供!對於你報警能不能立案,這個我們一概不問!什麼邏輯!

做為平臺,不是簡單的“我們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不是“三倍賠償”就完事的!

從空姐案再到今天的女孩遭遇不幸的案件事實來看,每次滴滴事後的表態,永遠都是“我們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我看是脫褲子放屁!多此一舉!你以為你沒責任?對於前天對該名司機的投訴,為何在沒有核實清楚的情況下先行暫停派單?為何在遇到緊急問題時,沒有立刻通知警方?

賠錢?你以為三倍的錢就夠一條人命?換句話說,滴滴的意思就是你們儘管坐平臺的車,反正出了事,我們按標準三倍賠償!扯犢子吧!


麋鹿說法


又一起年輕姑娘坐滴滴順風車遇害的案件,又一個年輕的生命被殺害了。距離上次鄭州空姐受害案件,過去也不過短短的幾個月的時間,這不盡令人深深的惋惜。

目前,犯罪嫌疑人,已經被抓獲,罪犯一定會受到法律的嚴懲。警察破案的效率,可謂神速。在短短的時間裡,就能夠迅速破案,抓獲罪犯,還是令人欣慰的。

不過,對於遇害的年輕女孩來說,一切都顯得太遲了。不管我們事後,做出什麼樣的努力,工作效率多麼的高。都改變不了,這名女孩遇害的事實,也改變不了這個家庭受到的傷害。

滴滴順風車的出現,為我們的出行,提供了方便。滴滴順風車的出現,人們的出行又多了一個選擇。滴滴順風車是一個新事物,受到了人們普遍的歡迎。

既然,是一個新鮮事物,就會遇到新的問題。遇到新的問題,我們就要解決問題,吸取經驗教訓。採取有效的措施,杜絕同類事情的發生。防患於未然,才是最需要我們做的。

很顯然,滴滴順風車沒有做到這一點。在鄭州空姐遇害後,滴滴順風車,做了一些整改,也採取了一些措施。管理好滴滴順風車司機。不在發生女乘客受害的事件發生。

現在看來,這些整改,這些措施。並沒有,杜絕同類事件的發生。說明滴滴順風車並沒有認真吸取經驗教訓。也說明這些整改,這些措施,還很不到位,還有許多亟待完善的地方。

再好的措施,也需要人來執行。只有嚴格的執行力,才能保證事件的發生。本案中的犯罪嫌疑人,已經有人投訴,有不良傾向。並沒有引起滴滴公司工作人員的重視,也沒有采取任何措施。

如果,乘客的投訴能夠引起,滴滴公司工作人員的重視,採取有效的措施。這樣的悲劇,也許不會發生。可惜,這個世界上,沒有如果。這個悲劇還是發生了,非常令人痛惜。

冉兄認為,滴滴順風車公司,在這件案件中,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滴滴順風車公司,應該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採取有效的措施,杜絕此類事件的發生。

另外,我們的女乘客,也要有自我保護意識,加強自我安全的防範。夜晚減少單獨外出,儘量不要單獨打車。採取必要的安全手段,防止自己受到傷害。


冉兄說事


已有投訴,滴滴卻未能及時處理,導致悲劇發生。滴滴平臺難辭其咎。

救人如救火,現在的手機都是實名制。滴滴平臺就算不能直接把司機的個人信息提供給受害人的朋友。那麼滴滴平臺也可以自己主動報警,如果是假的,現在都是實名制,對方也跑不了。滴滴平臺也可以藉此抓典型,讓大家不敢亂來。如果是真的,那麼滴滴平臺就不會再次被推上風口浪尖,畢竟大家還沒有從空姐遇難的悲痛走出來。

人都走了,道歉又有什麼用呢?三倍賠償又有什麼用呢?滴滴平臺難辭其咎。


這是救人不是購物買東西,能不急嗎?用一些網店客服的話術搪塞別人,這樣的客服有什麼用?

另外提醒一下大家,坐車的時候是可以查到司機電話跟看到車牌號的。如果發現不對勁,應該第一時間把這些資料一併傳給自己的朋友。遇害女子恐怕是因為害怕忘了。

願逝者安息。


嗨鏘學長


這樣的投訴電話,“嘀嘀網約車“平臺的客服,每天可以接到成千上萬,其中固然有惡意投訴的,但也有是真實的。但平臺的客服人員只能將這些投訴當做開玩笑,畢竟,如果每一個投訴,都要認真處理,你還讓不讓人家掙錢了。

所以,罪惡依然存在,傷害,仍將繼續。這是一個沒有社會責任感的平臺。但人家畢竟是有錢人,人家承諾,以後有事的話,可以按照賠償標準的三倍,給予賠償。所以,把命賣給“嘀嘀平臺“,還是很划算的。


我不像壞小孩


佛語云:有因就有果,有果必有因。發生這樣的事情,可以說是滴滴公司孜孜不倦的努力求來的。先是貪婪無度,什麼人都要。然後吃相太難看,制定了一系列不合理規則,讓優秀的司機紛紛離開。導致滴滴司機都慢慢成為了一個貶義詞。俗語說:事在人為!如果說滴滴再這樣“去優存惡”的發展下去,以後的事情還多著呢。要亡羊補牢的話,根本原則就是保留優秀的司機,淘汰惡劣的司機,這樣滴滴才能真正健康,長遠。


天空之藍16


滴滴客服應該就是個機器人,不是人工客服!打電話客服態度一般都是很強硬的!處理事情都是很慢的!再一個滴滴沒有應急處置工作,有人向他們滴滴反應家屬失蹤了,卻要到晚上才把資料給警察,那時候說什麼都已經遲了,為何不能馬上聯繫乘客確認是否真實,確認後根據車輛手機定位給警方去處理事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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