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6 “黑中介”我勸你善良!官方出手,約談多家中介

合同簽完惡意篡改,

私自押下尾款拒不退還,

假意不收中介費,騙取差價,

隱瞞房產信息,捲走首付款,

......

黑中介,我勸你善良!

01私自押尾款,並借“佣金”名義拒不退還

8月13日,據網友爆料:崑山吉家房產籤合同時會押賣方3萬元尾款,理由為交房時處理雜項,此費用正常是押在買方帳戶。

但待房產交易完成後只會退賣方1萬,剩餘2萬以“佣金”為理由被中介吞掉。此佣金協議簽署前,中介會拿出很多資料給賣家籤,很多賣家出於信任基本上都沒有看清楚內容就草草簽掉,最後導致悲劇發生。因佣金協議只有一份,賣方簽字完成後會被中介“深藏”直到最後要收費時才會拿出,往往此時賣家只能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

即使去法院告,最終的結果也只有敗訴(如附圖案例)。

請各位買賣房屋者在簽署相關資料時能一字一句反覆細讀,多一次確認,少一次被騙

“黑中介”我勸你善良!官方出手,約談多家中介

此事一出,網友頓時炸鍋

@jackjiangl:感謝樓主。闡明事情真相。這種房產中介應該受到法律的嚴懲。

@cat456:吉家房產,在崑山臭名昭著。

@聽見花開:前年賣掉一套房子的時候中介說要留兩萬塊尾款放他們賬上處理水電煤等問題,我只肯放五千。有必要那麼多麼?

@櫻桃小包子:一般放5000-1w。

@江白老懶:看來中介是兩頭通吃了,估計買方已經付了雙份中介費。

@1891324652:想錢想瘋了,盡給買賣雙方下套,這樣的房產中介離死期不遠了。

@活動推廣:沃特?水電煤氣也要過戶的好不,買家直接跟賣家過戶好了,非多出來的水電煤氣,買家付給賣家即可,哪裡需要押這麼多錢?樓主買房之前應該多打聽幾個中介的。

中介方存在嚴重的問題,在合同簽訂前,中介方並沒有向網友講解重要的合同條例,更沒有提醒過賣方中介費的支付問題。

而十分信任中介的買房人,稀裡糊塗地簽了合同,不僅導致錢財受損,還惹來這一堆麻煩事。

在這裡提醒大家,房產買賣是人生大事,機關算盡的黑中介防不勝防,大家自己能做的就是儘量找正規中介買房,同時不管找什麼中介都要在籤合同前仔細閱讀條款,保護好自己的權益!!!

02多位買房人被騙,黑中介臭名昭著

實際上,有很多網友都有被崑山這家房產中介坑過的經歷。

“中介費13000元,現又要收取貸款服務費等其它費用”

網友“昆聚”:我們五月份在張浦通過吉家房產在新吳街益民閔花園交易一套二手房。當時說好中介費13000元。前幾天中介通知過戶。到了交易中心後又要收取貸款服務費,評估費,公積金代辦費共11000元。要他們提供正規發票,也沒有!當時拒絕支付。現在通知我再不交費將會視為單方面違約。

“黑中介”我勸你善良!官方出手,約談多家中介

騙取個人所得稅

網友“一生平安2”:我們中介費和其他一些費用都已經給過吉家房產了,打包協議中個人所得稅卻未繳費,被中介黑了去,而且其他多家都有過這樣的經歷!

擅自解約

網友“catxxy”:崑山吉家房產擅自將已經過戶完畢、稅費已繳的房子,在買方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一個電話打到張浦鎮便民服務中心就做了過戶撤銷。

損失幾萬塊錢可能還不至於對一個家庭有太大沖擊,可是被捲走幾十萬甚至上百萬的時候,就可能套空了一個普通家庭幾十年的血汗錢。

03賣家坐5年牢 也可能贖不回80萬首付款

買房人陳女士通過一家中介機構看中了位於南京市秦淮區的二手房,很快,陳女士和房主李某、中介分別簽訂了購房協議和三方服務協議,支付了80萬首付款,並約定:

“黑中介”我勸你善良!官方出手,約談多家中介

然而,合同期過去了,陳女士始終沒有接到過戶通知。

陳女士將李某和中介公司起訴至法院,該房產已經被貸款公司搶先過戶,雖然法院以犯詐騙罪判決李某有期徒刑5年4個月,但陳女士的80萬贖樓款難追回

同時,法院審理認為,房產中介公司在合同中“保證完成房屋過戶”的補充條款屬於無效承諾,造成損失的主要責任在於:

陳女士本人在沒有完善保障措施的情況下提前支付了房款,所以不支持中介賠償全部損失

對此,建議各位買房人,在二手房交易中,買房人一定要查清房屋信息

另外,二手房交易定金額度最好控制在10萬元以內,買房人付首付的時候最好選擇資金監管,避免錢房兩空

04中介聯合業主吃差價 買家被賣了還幫人數錢

據網友爆料,浦口區有一些私人小中介,聯合業主抬高房價,還假意降低中介費迷惑買房人,買家多付的房款由中介和業主對半分,坑騙的伎倆層出不窮。

江浦街道江城人家小區有一套二手房掛牌價280萬,業主本意是275萬就願意出手,某中介向其提出,跟買房人協商285萬成交,多出來的10萬元由業主和中介一人分得5萬。

並假意跟買房人提出中介費打折,只要願意以285萬的高價成交。

買房人可能還竊喜自己省了一些中介費,殊不知多掏了十萬元

一些房產中介的行為確實讓人詬病,請大家一定要擦亮眼睛,注意這些細節!

05細節問題多加註意,防人之心不可無

*籤合同,中介偷偷準備消字筆

賣方在籤居間合同時,在協議上勾了不需要支付中介費。但過了一段時間,中介來催賣家繳納中介費,賣家再拿出合同一看,打的勾被消掉了。賣方想起,打勾時用的筆,跟普通筆不太一樣,可能是一個消字筆。這下白紙黑字,根本說不清楚。

看來,籤合同要帶上自己的筆,才能簽得放心。

*為促成交易,中介不落實業主產權

有的中介為了促成交易,在沒有落實業主的產權的情況下,就讓買賣雙方進行了三方合同的簽署。這樣的話,可能會在簽署了之後,才發現原來這個業主的物業可能被人家進行了查封。如果在查封的過程當中,業主收了定金,沒有能及時退回給買家的話,買家無法撤銷交易,錢也拿不回來,只能吃“啞巴虧”。

應對這種情況,查封、抵押是阻礙買賣合同的正常履行的,不進行塗銷抵押或解封,合同履行無法進行。中介收了中介費,肯定要服務於委託人,這塊如果出現問題的話,損失應當由中介來承擔。

*稅費、佣金支付問題矛盾重重

經常在房產買賣交易成交中間,出現稅費支付問題。我們經常是通過中介購房,無法直接聯繫到業主,就各付各稅的問題常常存在糾紛;另外,買房的交易費,比如佣金的支付比例也常常存在矛盾。

對此,很多中介在簽約之前會做出不當的承諾。所以在任何情況下,當消費者在簽署買賣合同的時候,要把當初的口頭承諾在合同中約定下來

在整個交易過程中,不要過度相信第三人,包括中介,自己要有一個審查審視的義務。如果說自己確實沒有辦法進行判斷的話,要全程進行錄音,作為證據使用

我們在做任何事之前,都要先把詳細情況瞭解清楚,買房的相關政策,合同的具體條例,都要好好調查清楚。

凡事不要心急,多想一想,才能更好地維護我們的權益。

06幸運的是,樓市亂象整治正在加速

從6月底住房城鄉建設部等七部委聯合開展治理房地產市場亂象專項行動以來,多地就中介問題發佈政策、進行約談。

據瞭解,北京市提出,對於房地產經紀機構發佈房源信息的,無論是從事住房租賃業務還是存量房交易業務,均須按要求在網頁顯著位置公示房地產經紀機構營業執照和經紀從業人員信息卡。

不僅是北京,8月以來,包括遼寧、長沙等地,都有約談房地產中介機構、發佈新政策等舉措落地。分析人士指出,在多部委發力推動,與地方政策積極落地的疊加影響下,未來房源和交易方面的管理勢必會強化,部分違規中介可能會面臨嚴厲的懲罰。

其中,一直以來飽受詬病的“黑中介”問題,在此次行動中成為重點。七部委通知指出,要打擊暴力驅逐承租人、捆綁收費、陰陽合同、強制提供代辦服務、侵佔客戶資金、參與投機炒房的房地產“黑中介”

再次建議各位買房人,騙子防不勝防,唯有自己能保護自己,買房儘量找正規中介機構,簽訂任何合同之前都要反覆仔細閱讀條款,有不清楚的地方及時提出疑義,並向相關專業人員諮詢,保護好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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