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教育部社科司官網發佈《通知》稱,將對研究超期未完成的1453個項目進行集中清理。不僅
追回已撥經費,還要追究責任,相關責任人三年內不得再報。7月7日,教育部社科司官網發佈消息《教育部社科司關於清理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一般項目的通知》,清理的範圍是:
2013年社科司批准立項的所有未結項、申請結項未通過或經批准延期後到期仍未結項的規劃基金項目、青年基金項目、自籌經費項目。
教育部官網截圖(點擊查看詳情)
根據《項目管理辦法》規定,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項目自批准之日起,研究週期一般為3年,特殊情況可申請延期1-2年。
被撤銷項目將追回經費,責任人3年不得申報。
通知規定,上述各類項目須在2018年9月30日前申請結項,並提交終結報告書及有關結項材料。
若有項目確因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項目責任人須提出延期申請,詳細說明延期理由及課題的研究進展情況,經學校科研管理部門在線審核同意後,報教育部社科司在線審定,且延期時間最長不得超過1年,到期仍未完成者將予以撤項。
需要注意的是,凡被撤銷的項目:
由項目責任人所在學校負責追回已撥付經費,由學校計劃內財務賬戶原渠道返回教育部賬戶;
被撤銷項目責任人3年內不得申報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各類項目。
至今未開展任何研究工作的項目,由依託學校追回已撥經費,並對違反規定濫用課題經費者追究責任。
用項目經費購置的圖書、設備等屬於國有資產,按規定全部上交依託學校。
教育部社科司提醒,將於年底公佈本次項目清理情況。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實行信譽管理,項目完成情況將記入項目責任人信譽檔案。
記者注意到,此次被清理的名單中,涉及雲南大學、雲南師範大學、玉溪師範學院的22個項目。
1453個科研項目被清理,完整名單(點擊查看)
來源/教育部網站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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