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31 請注意:此人欺騙生意夥伴,不要與他合夥做生意

被執行人雷裕慶因未履行生效判決書確定的義務且違反被執行人財產報告制度(或其他有能力履行而不拒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被昭平縣人民法院依法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其戶籍所在地為

廣西賀州市昭平縣昭平鎮上岸村衝腦組10號。歡迎社會公眾向昭平縣人民法院提供其行蹤和財產線索,並對有高消費、轉移或隱匿財產、規避執行等行為的,進行舉報。舉報聯繫電話0774-6681510 (昭平縣人民法院執行局)

請注意:此人欺騙生意夥伴,不要與他合夥做生意

被執行人雷裕慶相片

執行案號::(2017)桂1121執427號

立案時間:2017年6月14日

失信被執行人姓名:雷裕慶

性 別:

出生日期:1968年8月20日

身份證號:45242419680820****

執行法院:昭平縣人民法院

執行依據:(2017)桂1121民初145號

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被執行人雷裕慶償還申請執行人龔發慶借款本金65000元及利息。

被執行人履行情況: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執行人行為具體情形:違反財產報告制度、消極執行。

其戶籍所在地:廣西賀州市昭平縣昭平鎮上岸村衝腦組10號。

經常居住地:廣東省佛山市

案情介紹:申請執行人龔發慶與被執行人雷裕慶於2015年共同投資做木材生意,後經雙方結算利潤有13萬元,被執行人應給付65000元給申請執行人,但被執行人確把該筆款項用做其他用途,無法給付給申請執行人。上述款項經昭平縣人民法院生效的(2017)桂1121民初145號民事判決書確定由被執行人在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履行完畢,但執行人至今未履行。

聯繫舉報電話:0774-6681510 6685505

聯繫人:黃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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