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6 劉曉慶稅案律師談“陰陽合同”:首次逃稅無刑責

十六年前,“劉曉慶稅案”一度沸沸揚揚,時至今日,又一起類似事件將娛樂圈稅務推向風口浪尖。昨天(6月4日),崔永元接受了媒體關於娛樂圈“陰陽合同”的專訪,引起廣大吃瓜群眾新一輪圍觀高潮。據悉,其將於今天與無錫的稅務部門面談,並交於對方相關材料。

今天,大白新聞聯繫到當年參與劉曉慶公司涉稅案之一的許蘭亭律師,作為一名資深刑辯律師,其就“陰陽合同”再談“劉曉慶稅案”,表示只要是初次逃稅,補稅款,繳滯納金,接受一定的行政處罰就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也不算犯罪。目前稅務局調查結果未知,應堅持無罪推定,疑罪從無。

演藝圈“陰陽合同”被曝光,有關部門介入調查

5月24日,崔永元發微博:“一個真敢發,一個真敢領。”配圖為范冰冰獲國家精神造就者獎。該微博發佈不久就登上熱搜榜,隨後幾天,崔永元每天一條微博指向《手機》劇組主創人員,娛樂圈“陰陽合同”漸漸浮出水面。

5月28日,崔永元在微博中提到了范冰冰的合同,並放出圖片,合同中清晰地寫道:約定片酬為稅後1000萬元。5月29日,崔永元又再度曝范冰冰採用“大小”合同,另行約定片酬5000萬元,兩合同共拿走片酬6000萬元,遠遠超過了稅後的片酬。

不過,范冰冰的工作室也隨即發出一封“嚴正聲明”,聲明中稱崔永元嚴重侵犯了范冰冰的合法權益,侵犯了商業機密,且崔永元的行為完全是誹謗。

為了查明真相,按照國家稅務總局安排,無錫市濱湖區地稅局目前已經介入該事件的調查取證。6月3日,國家稅務總局在官網首頁《有關影視從業人員“陰陽合同”中的涉稅問題》的文章中回應,針對這起事件中的涉稅問題,國家稅務總局高度重視,已責成江蘇等地稅務機關依法開展調查核實。如發現違反稅收法律法規的行為,將嚴格依法處理。

十六年後再看劉曉慶稅案

據媒體不完全統計,此前至少有10位明星曾涉嫌偷稅漏稅,涉案數額最大的是劉曉慶,高達1485.3萬元。

2002年12月20日,媒體從從國家稅務總局獲悉,劉曉慶及其所辦公司涉稅案在北京、上海、和深圳市等地稅機關調查終結。經查,稅務機關認定,劉曉慶及其所辦的北京曉慶文化藝術有限責任公司和北京劉曉慶實業發展有限公司自1996年以來採取不列、少列收入,多列支出,虛假申報,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等手段,偷逃稅款1458.3萬元。稅務機關已分別向劉曉慶及其所辦公司送達了稅務處理決定書,除追繳稅款外,同時加收滯納金573.4萬元。

最終,法院以偷稅漏稅罪判處劉曉慶一年有期徒刑。

律師:行政處罰前置程序優先

今日,大白新聞聯繫到當年劉曉慶稅案的刑辯律師、北京市君永律師事務所律師許蘭亭,其表示,如今涉稅案與十六年前有所區別,行政處罰前置程序優先,即只要是初次逃稅,補稅款,繳滯納金,接受一定的行政處罰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也不算犯罪。

許律師解釋道:“當時用的還是1997年的刑法,叫偷稅罪,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改成逃稅罪了。其中最主要一個區別,就是修改以後有行政處罰前置程序,即如果初次逃稅,稅務機關會找上門,然後進行稅務行政處罰,包括交稅款、繳納滯納金。這樣一來,就不追究刑事責任,也就不算犯罪。之前沒有行政處罰的前置程序,公安局一旦發現逃稅行為就可以直接立案,直接抓人。所以說現在初次偷稅一般都不會受到刑事處罰,當然要把欠的稅款補繳上,然後交滯納金,接受相關行政處罰。”

崔永元在採訪中提到:“。。。。。。沒小數。你說如果才20萬,還籤啥陰陽合同,只要籤陰陽合同,就都是大數,都是幾千萬上億的。”大白新聞提出疑問:如果涉稅數額巨大,是不是可以忽略前置的行政處罰,直接走刑事程序?

對此,許律師予以否認,其表示,無論金額大小,首先按前置行政處罰論,只要接受行政處罰,補繳稅款及滯納金就沒有刑事責任了。不過其補充道:“一般來說,稅務機關讓你繳你不繳,你也不服從,這種情況下有可能追究刑事責任。”

關於崔永元曝光的“陰陽合同”事件,許律師認為,現在還是無罪推定,目前逃稅行為到底有沒有,有多少都是未知數。目前,稅務局已經開始調查,等調查結果出來後才能進一步探討。

在專訪中,崔永元更多提到了劇組行為的逃稅現象。對於團隊逃稅行為,許律師指出,劇組的話得看誰說了算,稅務局的調查肯定是徹底查,最終誰拍板誰決策誰就有責任。刑法講究罪責自負,刑事處罰也是一致的。這點和劉曉慶涉稅案是一樣的,首先堅持無罪推定,只有法院判決生效才能說有罪。范冰冰這件事稅務局查還沒結論,離犯罪更是很遙遠的事情。

作為資深刑辯律師,許律師反覆強調無罪推定,他說:“任何時候,我們要時刻牢記無罪推定,不要動輒就把人往有罪上想,首先推定還是無罪的,只有有確鑿的充分的證據證明有罪,比如法院判有罪了,這時才能說是有罪的。刑法也一樣,涉及刑法的就是要判刑,要定罪量刑了,刑法有謙抑性,即不要什麼事動不動就往刑法上想。刑法是最嚴厲的法律,犯罪情節最嚴重,涉及到公民的自由、財產甚至生命,比如最近的杭州保姆放火案。所以刑法是最後的手段,一般優先使用民法、行政處罰來解決,這是很重要的一點。此外,還要疑罪從無,如果有的證據證明有罪,有的證據證明無罪,就不能輕易下犯罪結論。

最後,許律師提到,現在社會呼籲保護民營企業家的產權,重視對企業家財產權及其他權利的保護。很多明星自己有工作室、公司,有的還是大公司的股東,從這個角度來說,他們也是企業家,所以也要重視對上述權利的保護。

“但納稅是公民的應盡的義務,必須照章納稅,逃稅肯定是不對的。”許律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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