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未達輕微傷,拘留後還需要賠錢嗎?有何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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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公安機關拘留後,民事賠償民警會告知受害人去法院主張其民事賠償,公安機關不再處置。在未拘留前,公安機關會主張調解,調解成功賠償損失,不會對打人違法行為進行處罰了。


鄭州閆律師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擴展資料:

根據《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第二百四十六條 侮辱罪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通過信息網絡實施第一款規定的行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

第二百四十七條 刑訊逼供罪

司法工作人員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實行刑訊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證人證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

第二百四十八條 虐待被監管人罪

監獄、拘留所、看守所等監管機構的監管人員對被監管人進行毆打或者體罰虐待,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 監管人員指使被監管人毆打或者體罰虐待其他被監管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壞壞鬧翻天


這種情況肯定是需要賠償,具體原因如下:

第一、對於傷者就其損失可以提起民事訴訟;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九條規定:對於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鬥毆或者損毀他人財物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較輕的,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經公安機關調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不予處罰。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達成協議後不履行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給予處罰,並告知當事人可以就民事爭議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也就是說對於這種因民間糾紛引起打架鬥毆等違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行為,在公安機關給予治安處罰後,傷者就其在該案件中遭受的損失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民事賠償。

第二、傷者的傷情雖然不構成輕傷或者輕微傷,但是你的行為依然給傷者身體造成侵害,需要承擔侵權賠償責任;

根據《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第一條規定:因生命、健康、身體遭受侵害,賠償權利人起訴請求賠償義務人賠償財產損失和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也就是說你的行為屬於侵權行為,依據上述法律規定需要承擔侵權賠償責任。

第三、具體賠償數額需依據傷者的傷情確定;

根據《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第十七條規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鑑於傷者並未構成輕微傷,傷情較為輕微。其民事賠償應該僅涉及醫療費、誤工費、營養費。

綜上,雖然傷者並未構成輕微傷,但是你的行為依然屬於侵害傷者身體的侵權行為,在民事方面需要向傷者進行賠償。


範春源律師1


當然需要賠償。毆打毆打他人致輕微傷觸犯的是行政處罰法,拘留是收到的懲罰。受害者受傷所需要的醫療費等,涉及民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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