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3 「轉發周知」龍馬潭區暫停所有農村公交,外省車和人員進入須驗身份並隔離14天


「轉發周知」龍馬潭區暫停所有農村公交,外省車和人員進入須驗身份並隔離14天

瀘州市龍馬潭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關於全面加強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第7號)


為全面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阻斷節後人員流動造成的疫情傳播,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四川省啟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的公告》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實際,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全面加強重點人員疫情防控工作

1.所有來自湖北(武漢)等疫情重點地區、與湖北(武漢)等疫情重點地區人員有接觸史的,必須到村(社區)登記,積極配合檢查檢疫工作安排,並自覺居家隔離14天。如果出現發熱、乏力、乾咳等症狀,必須及時上報屬地村(社區),並規範佩戴好口罩到就近指定醫療機構發熱門診就診。

二、全面加強公共場所疫情防控工作

2.全面停止趕場、集會、影劇院演出;關閉圖書館、書店(書城、書吧)、咖啡吧(水吧、茶餐吧)、茶樓(棋牌娛樂室)、網吧(網城、網咖)、洗浴(洗腳房、按摩房)、KTV、遊藝廳(室)等公共娛樂場所,宗教(含涉宗教未開放活動場所)集會、旅遊景區、公墓以及其他人群聚集的場所;暫停一切文化、旅遊、體育等聚集性活動。

3.除銷售肉類、蔬菜、糧油、水果、農資、藥品(防護品)、母嬰用品等生產生活必需品外,銷售其他商品的小百貨(含五金、服裝、箱包、鞋具等)、漁具、家居家電等店面全部暫停營業;餐(面)館、菸酒、燒烤、夜宵、美容美髮(理髮店)、養生館等非生活保障類行業全部暫停營業。

4.全面暫停區內所有醫療機構便民門診應診、健康體檢,口腔診所,眼科、耳鼻喉科門診(急診除外),呼吸科、消化科、耳鼻喉科內鏡普通檢查項目(外傷、異物、腫瘤、危重者檢查除外),HP碳呼吸試驗。

三、全面加強交通運輸疫情防控工作

5.由公安、交通運輸、衛生健康、農業農村等部門在進入我區重點路口、車站等點位設立防疫檢測點,所有車輛必須主動停車配合接受檢測,所有駕乘人員必須規範佩戴口罩,如實回答詢問。

6.加大對重點疫區牌照車輛和駕乘人員的檢疫檢測和勸導力度,涉及運輸醫療器械、藥品、防護品等疫情防控必需應急物資和蔬菜、水果、糧油、畜禽等群眾生活必需品的車輛除外,但必須規範做好疫情防控措施。

7.凡擬進入我區境內的外地牌照車輛,必須服從我區防疫檢測點工作人員指揮,按規劃線路行駛。確有特殊原因需進入我區境內的外省車輛和駕乘人員,須在指定地點隔離健康觀察14天,無異常的方可在我區境內活動。對駕乘人員戶籍或常住地在龍馬潭區或江陽區,但車輛系外地牌照的,須查驗身份證並登記後方可進入。

8.全面暫停農村公交客運。

四、全面加強小區疫情防控工作

9.嚴格按照《瀘州市龍馬潭區小區疫情防控十條措施》要求,進一步強化小區管控,非本小區車輛一律不得入內,非本小區人員確需進入的必須佩戴口罩並實名登記後方可進入。關閉小區內茶館、餐飲場所、棋牌室等非生活保障經營場所。切實做好本小區公共場所、公共設施消殺工作。

五、全面加強學校、企事業單位疫情防控工作

10.全區各類學校(高校、中小學、中職學校、幼兒園、託兒所、老年大學及培訓機構等)不得早於2月17日開學。各學校開學前,不組織任何線下教學和集體活動,提倡開展網上教學活動。具體開學時間,視疫情防控情況另行通知。

11.全區各類企業要依法履行疫情防控工作主體責任,把職工和群眾的安全健康放在第一位,必須在符合行業主管部門相關標準和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根據自身情況主動向區行業主管部門和屬地街鎮提出復工申請,經批准後方可有序組織復工。

12.全區所有機關和企事業單位要在確保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正常運行的前提下,實行錯峰上下班、分散就餐等彈性工作制,儘量少集中、少開會,採取分散辦公、居家辦公、網絡辦公等多種形式,科學合理做好工作安排。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終止時間另行通知,違者依法依規嚴肅處理。舉報電話:0830-2502839、0830-2507397。

瀘州市龍馬潭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0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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