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因為平時餵了家附近的流浪狗,當狗咬壞別人東西的時候要求自己來賠償,你覺得合理嗎?為什麼?

神經領袖i596


看到你這問題,和前段我們老家發生的事情一樣,只不過你這是損壞的物品,需要賠償,我們老家的是,狗咬了鄰居家兩個孩子,需要給孩子治療。

當時前後緊挨兩家鄰居,後邊的鄰居,撿了一條流浪狗,因為家中經常無人,就把流浪狗栓在了大門口,用於看家護院。前院的鄰居看到栓狗的繩子太長,衚衕裡的孩子路過時都很害怕,就多次提醒,後邊鄰居說狗不咬人,見到小孩撲,是親熱。有一天,一群小孩在門口玩耍,許是狗被驚擾,撲上咬到前院家的孩子,另一個孩子看到妹妹被咬,上前打狗,也被咬到,結果,兩個孩子被狗咬到。

後院鄰居回來,儘管帶孩子做了治療,但一直強調,狗不是他家的,他是看鄰居面子,不傷鄰里感情給孩子做的治療。後院鄰居一直這樣說,前院的鄰居顯然不高興了,說告知幾次,狗不讓栓在門口路上,結果兩家為此,爭吵不休,兩家友情不復存在,最重要的是,孩子對狗有了恐懼心理,看到狗都瑟瑟發抖,影響到孩子對小動物的愛心。

我小的時候也曾被惡狗狂吠,和同學上學途中,被狗追了好久,躲到鄰居家中還被攆了三圈。從那時起,我對狗再也愛不起來,不管多漂亮的小狗,都不敢撫摸,給別人留下,沒愛心討厭小動物的感覺,其實,被狗傷害過的陰影,會伴隨一生,長大後,即使不再害怕,但也不敢接觸。

就像你說的平時處於愛心,給流浪狗餵食,狗咬壞了別人物品,讓你賠償,你覺得很是委屈,如果你不想賠償,就要證明你不是狗的主人,如果不能證明狗不是你飼養的,估計這種事情還真的說不清楚,不賠償,每天被追債似的被討要,徒增煩惱,還傷害鄰里之情。如果在承受的範圍之內,自認倒黴,雖於情理不合,賠償了落個清淨。

假如你是愛狗人士,流浪狗的後續事宜得安排,要妥善處理,別再發生損壞別人物品的情況。如不想再喂流浪狗食物,也別放任流浪狗在附近流浪,畢竟流浪狗還想著有人餵食,向小區物業回報,提醒物業流浪狗可能造成的危害。


54時間海


因為你經常去餵它,雖然你沒有帶它回家飼養但是經常的照顧它這已經形成主人和寵物的關係,它破壞了東西自然需要你來賠償,這種事情不合情也不合理但是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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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遇到過

過去我家附近有一個銀行自助取款點裡面有幾條流浪狗住在裡面,因為太髒環境太差可能是被銀行工作人員和城市管理人員趕了出來,又因為冬天太冷它們躲進了小區的挑高層裡面,通知了物業,他們卻沒有處理好,因為看它們太可憐又怕它們凍死在這裡給他收拾了被子和一些不用的棉衣蓋在身上,然後每天早上我都會給它們送一盆麵條裡面放一點肉丁,中午也會給它們送一些剩飯菜,有一天物業來到這裡說有小孩受傷了,調查監控看到小孩拿石頭丟它,有一次狗急了它們去追小孩,最後小孩摔到了但是狗沒有咬他們,就因為我經常給他送飯最後有關部門要求我賠償小孩的醫藥費,搬出來條條框框的資料確實證明是我的錯,錢我也出了也帶孩子看了,只是對於這件事情直到現在我依然不服氣。



其它方法

其實大家在小區內遇到流浪狗的時候可以通知物業讓他們清除,如果他們不為所動可以繼續像上級部門投訴或者直接像城市管理者和公安局申請,解決流浪狗問題不是一個人的事,你一個人不可能幫助所有的流浪狗!



效仿國外

現在一些發達國家對社會流浪狗免費進行打疫苗然後進行絕孕手術,現在國內一些城市也在這樣做,效果遠遠大於捕殺!

綜合上述

個人觀點:合情合理不合法,不合情不合理卻合法,如果未來你在看到流浪狗可以先把它放進籠子中然後在進行餵食並且要通報物業中心告訴他們流浪狗的事情!


寵物我知道


流浪狗真的不咬人,說句良心話,尾巴都是夾在兩腿之間還勾進去的。怕人,如果亂咬人第一是瘋狗,應該立即打死。第二是有主狗,散養的,看見大街上尾巴翹起來的多半是有主狗,但也有流浪狗尾巴翹起來的,這種狗是有人專門投食的,愛狗人士號稱狗王,其實是狗瘋,我也養過狗也吃過狗打過狗,對狗是瞭解的,窮人養的狗尾巴翹不高,不兇,很的人養的狗咬人沒商量。這就是狗仗人勢的來源,兩個鄰居不合,富人家的狗越界咬窮人家的狗和人,如果勢均力敵,兩狗不過界,過界就你死我活地撕打。連兩方的客人也必須走自己主人這邊,否則被狗咬。那麼問題就來了。流浪狗咬人絕對有一個或幾個喪心病狂並且心狠手辣的人在投食,才導致流浪狗有了安全感。這些人不是什麼人,是危害社會的流氓和無賴,狗是有等級的,名狗是不會被人丟棄的,被人丟棄的狗都是垃圾狗,賣不了錢,送給別人都不要,狗販子都看不上的貨色。並且壞毛病一大堆,被人散養可知道後果是什麼樣了。


奇怪1234567890


好像之前聽過一個案例,如何判定一個人是否是流浪貓狗的主人。好像是這樣,如果你每天定時去餵食,持續多久以後,法律上就自動認定你是這些流浪貓狗的主人。如果這些貓狗惹事了,你就成了責任人。。。

所以吧,建議你別天天去,隔三差五去一趟,時間也不要固定,這樣就沒問題了。

最後多說一句:做好人光有好心是遠遠不夠的,還需要勇氣和智慧——有了勇氣你才敢於去做,有了智慧你才能使事情有一個好的結果。

你說呢?


神州肥羊


我想問一下。有幾隻被主人拋棄的狗它一直在它們以前住的地方,是因為主人生意失敗離開了但它們還堅守在那,我看它們餓實在可憐就基本每天給它們餵食要是咬人我有責任嗎?我感覺它們不是流浪是被拋棄的,還有隻懷孕的真的太可憐了


三流浪狗主人


流浪狗是人類生產生活重大安全隱患,必須終結其流浪狀態,以防釀出殘害人類之流血慘案!城市管理部門應採取果斷措施抓捕清除街頭無主狗只,包括有主違法狗只,保證市民遠離動物攻擊之隱患,各鄉鎮村應同步實施。同時,應學習西方發達國家的先進經驗,對一定時間內無人領養的狗只,果斷實施安樂死,不要瞻前顧後,畏首畏尾,不要愚善。那麼多兒童還上不起學,那麼多邊防戰士條件那麼艱苦,那麼多導彈戰機還要研發,那麼多愛狗人士還看不起病,難道還要把納稅人的錢浪費在這些狗類身上?部分愛狗人士嘴裡說的天花亂墜,實際做的事齷齪腌臢,群體造謠攻擊國家城市管理政策,妖言惑眾,其心可誅!部分愛狗人士有極端組織傾向!群眾要提高警惕,做好預案,以革命的兩手,對付反革命的兩手!“愛狗人士”逐漸淪為貶義詞,成為過街老鼠人人喊打,跟這部分愛狗人士的嘴臉有直接關係。雄關漫道真如鐵,而今邁步從頭越。我們相信,在政府科學的管理下,在廣大人民群眾的大力支持下,一個群眾出門上班/遛彎不會再被動物攻擊的清潔安全的世界終將到來!


湖雲飛


如果你是愛狗人士請你積極賠償,如果你只是感覺狗狗可憐,偶然喂喂不具有賠償義務,因為你和狗沒有確立領養關係,如果你把狗弄到自己家裡,你肯定要賠償的。

大家看看狗稍微傷人了,就出來問和自己有責任嗎?由此可見真正愛狗的人不多,或者說沒有,大家都是本著看熱鬧,看笑話來的,高速公路攔截運狗車輛是因為愛狗嗎?絕對不是,他們是為了禍害狗販子,面對幾百條狗愛狗人士怎麼辦,他們也是無能為力,不出三天這些狗還會流浪街頭,成了流浪狗。

現在各種公益組織隨處可見,他們到底做了多少好事,我們不知道,很多人是為了湊熱鬧,因為公益組織每輛車發一個牌子,掛在前面很氣勢,也很好看,很多人是衝著牌子來的,我什麼組織也不加入,經常做公益,免費搭乘,碰到路上壞車義務拉車,做公益不需要太招搖,默默的付出比什麼都重要。

咱們在看看那些愛狗人士的嘴臉,沒有一個家庭完整的,大部分妻離子散,單身的居多,窮人也不少,大家想想一個正常人那有時間去愛狗啊,自己的爸媽他有時間顧及嗎?

很多人只是感覺好玩,稀裡糊塗的加入到了愛狗大軍,他們總是感覺自己是正義的化身,其實他們是在做損人不利己的勾當,你們攔下一車狗怎麼處理,你們有配套的設施嗎?放在露天場地,那麼多狗吃什麼,你們會每人捐錢嗎?絕對不可能,幾天後這些狗就會流落街頭。

我們贊成愛,愛是人類最美好的東西,但愛狗絕對不是正能量,我們沒有權利逼迫你去救助窮人,但救助人總比愛狗好吧,希望大家做點有意義的事情,千萬別無聊至極,更不要本著看笑話,看熱鬧的心態,多傳遞點正能量才能創造和諧社會


大海傳媒


首先,這個事情要評估的是,狗是不是你的。

你說這個狗不是你的,但好像這個狗的還就是你的。

不然你幹嘛喂呀?



喂一次還好理解,喂幾次也行。

你都喂到誰都知道這個狗是你喂的,說白了,你不就是養狗的人嗎?只是你不捨得給狗領回家就是了。

如果對方有證據證明這個狗是你長期餵養的,那這個狗就是你的!別覺得冤枉。

哦,你做“愛心”的時候,讓別人承擔潛在的危險,你餵狗,但不讓狗進你的家,既養著狗,還不用遛狗照顧狗,你怎麼這麼厲害啊?

就是你這種假的愛狗人士,讓狗越發成為危害別人安全的動物。



還是那句話,我們尊重好好養狗的人,我們鄙視虛偽的假狗主,我們更不會原諒綠茶特質的黑心狗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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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人的平凡故事


這個其實完全沒有理由,不合理。這條流浪狗破壞了鄰居的東西,鄰居應該找狗主人去賠償;但是流浪狗並沒有主人啊,你餵它和是否是它的主人沒有任何關係啊;並不是說你經常餵它就是它的主人了,這顯然不合理而且沒有任何依靠。

退一步講,如果是你的鄰居傷害或是壓死了這條流浪狗,他會賠償你嗎?顯然是不會的,哪怕你告到法院也是如此;因為你並不是狗的主人,它不是你的財產。我國沒有任何法律規定長期的餵養等同於收養,它不是你的財產,出了事自然不是你的責任。

有槓精同學覺得題主長期餵養流浪狗就得為流浪狗負責,我覺得這是我二十幾年來聽到的最好笑的笑話。長期餵養就自動成了主人,這是那條法律規定的?純屬無稽之談,如果長期餵養就自動成為主人的話,我是不是可以這麼理解:有一個流浪漢長期住在你們小區門口,你看他可憐便經常給他一些吃的;有一天這個流浪漢因事殺了人需要賠償,但是流浪漢是沒有賠償能力的,那這個時候受害人是不是就可以找你賠償了?

顯然是不可能的,因為你跟他沒有任何的關係;法律也不會支持受害人向你的索賠行為。

道理是這麼個道理,但是在現實生活中人們往往講不成道理,因為面對不講理的人你一點辦法也沒有。國人往往對惡人沒有任何辦法,但是對於遵紀守法的好人,他們又一萬種辦法整到你妥協,扣帽子耍無賴堵門傳謠言等等。別忽視了人們的善意,但是也絕不能低估人的惡意。XXX們最擅長的是什麼?吃絕戶嘛。

反正最後只有一句話:如果你願意賠,那是你的權利,為了維護鄰里間的關係適當地賠償也未嘗不可。我們都改變不了社會,我們能做的只是改變自己適應社會。但是記住,這個錢你出是你的權利,但這不是你的責任。


無雙雜貨鋪


這個問題咋一看確實有點“拎不清”的感覺,但事實上還是很好理通順的,下面我們就來分析解答一下吧。

【偶爾餵食過的流浪狗咬壞了別人的東西,飼餵過的人有賠償責任嗎?】

★要說到“責任”,那麼必然避不開與之相隨的另外一個詞“權利”。

責任和權利都是同時存在的,一般不會存在只享有權利而不用負責任,或者是隻被要求承擔責任而完全沒有相對權利的情況,所以在這個流浪狗的問題上,這種責任和權利的對應關係也同樣成立。

所以如果當有人吃了這隻流浪狗或者殺死了這隻流浪狗之後,願意向餵養過的人支付賠償,讓他享有獲得賠償的權利,那麼當這隻流浪狗咬了人或者咬壞了人家東西的時候,這個餵養過的人自然也有賠償別人的責任。

否則的話這種“不是你的狗你喂?”的問責方式,就跟碰瓷的時候“不是你撞的人你扶?”的問責是有一點類似的。

在嚴謹的法律層面上來說,餵養者也是不會被追究賠償的。

因為按照題目的描述來說,這件事情就算對峙公堂,它也只能算是一個民事訴訟。在民事訴訟中“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也就是俗話說的“誰主張,誰舉證”。說得再直白一點就是:被咬壞鞋子的人要舉證證明鞋子是被狗咬壞的,而且得有證據證明這隻狗是他要問責的那個人飼養的,而不是要餵養人去證明狗不是自己養的。

所以如果不考慮訴訟成本、時間成本的話,這種事情根本用不著打官司就知道結果了。不過我們自古好像就不喜歡打官司,最後往往都是協調、協商解決問題。


所以這個問題本身的答案非常明顯,餵養者是沒有賠償責任的。但是對於餵養流浪動物這個行為本身,其實是不提倡的。

其實如果不能被及時收養的話,只是偶爾餵食流浪狗的行為是弊大於利的。

  • 首先餵食流浪狗很多時候只是延長它們在人間遭罪的時間罷了。

如果有天我們的人類社會真正到了路不拾遺夜不閉戶的程度,說不定我們可以跟所有動物和平共處而相安無事,那個時候可能只要給流浪狗一點吃的,它們就能很正常的生存下去,但是目前肯定不是時候。

流浪狗被人追打、被毒殺、被剝皮吃肉並不是什麼罕見的事情,失去了主人的庇護之後,在人類的社會里它們的處境可能比遙遠的祖先在叢林裡還危險得多。所以很多流浪在外的狗都一直生活在恐懼當中,只是給予食物並不足以解救它們。

  • 其次餵食流浪狗會讓它們越來越多。

雖然流浪狗的平均壽命一般不會超過3年,但是一旦有了固定的食物,它們就具備了繁殖的條件,畢竟對於大多數動物來說,繁殖的本能甚至超過了生命。所以哪怕生存條件再惡劣,心內再惶恐,只要滿足了基本的食物需求,它們就會繁殖後代。

要知道大多數狗都只需要懷孕2個月左右就可以生下一窩小狗,少的可能2、3只,多的甚至可以達到8到10只,一般4只左右算是很常見的。一旦它們有了固定的食物,很快數量就會“爆炸式”的增長,這些小狗同樣是流浪狗,如果有幸能存活到8個月左右也同樣有了生育能力。如果不是流浪動物普遍壽命都不長,夭折概率也高,確實可能會出現“狗滿為患”的情況。

那麼該怎麼解決流浪動物的問題呢?

  • 首先捕殺流浪動物是治標不治本的。

一味的捕殺流浪動物永遠都只是勞民傷財的形式主義,對於控制流浪動物根本起不到作用,不從根源上進行規範,過不了多久仍然會有大量流浪動物產生,捕殺流浪動物只是一個敷衍、洩憤的行為而已,真正的問題是人。

  • 有效的治理方法。

  1. 對於流浪動物實行收容、絕育的規範,杜絕種群擴大,鼓勵領養代替購買。

  2. 對於寵物行業進行規範管理,可以參考野生物飼養資格審核制度,禁止私人繁殖、出售寵物,提高養寵的門檻,避免衝動飼養。

  3. 飼養寵物必須進行登記、統一注射疫苗和芯片,收取服務費用,對於棄養寵物可以追溯到主人,進行嚴格的處罰,提高棄養寵物的成本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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