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外公外婆去世單位不給假,說外公外婆不是直系親屬,你怎麼看?這個規定是不是得改一下?

日子味道


我國目前沒有關於喪假範圍的具體法律規定。唯一有效的是近四十年前原勞動部人事部做出的國營單位喪假的規定,規定明確直系親屬亡故需要操辦喪事的,經本單位批准可以給予一到三天帶薪喪假,路途費用不得報銷。而且原文件在直系親屬後用括號明確規定了直系親屬範圍是父母配偶和子女,不包括其他人親屬。對非國有單位的喪假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範圍。也就是說,單位不給予外祖父母亡故的不予批准喪假不違法。如果真有孝心,不妨申請幾天事假,最多也就是扣幾百元工資而已。


雨軒品茗2


“法制和祖制”都對“直系親屬”有明確的界定。

直系親屬:

要想弄明白這個問題,首先要知道我們人,一生主要有三種直系親屬關係:

第一是和父親的關係(同父異母);

第二是和母親的關係(同母異父);

第三是姻緣關係(姻緣與婚姻)。

一、和父親的關係叫血統關係。就是種子。(直系,本家族)

二、和母親的關係叫血緣關係。就是土地。(親屬,外親)

三、姻緣關係:

就是老婆和丈夫的關係。古時有了他(她)人的孩子才能叫老婆、丈夫。沒有的就沒有姻緣關係,只能叫妾(婚姻),現在叫情人等(也就是建立了一種性關係,因婚而姻)。

瞭解了這些關係,再談法定關係。

法定:生我的,我生的。必須盡撫養和贍養的責任和義務(也就是說父母和孩子),同時也鑑定了繼承權。爺爺奶奶、外公外婆,不在法定之中;她在孝文化的道德範疇之內。

中華倫理亙不變,

行孝何須貪捨得。


佛既是心心既是佛


直系親屬, 指和自己有直接血緣關係或婚姻關係的人,即直系血親和直系姻親,如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

所以,不可否認的是外公外婆一定是屬於直系親屬範圍內。

國家對於職工喪假的相關規定也表明:職工直系親屬去世,單位應酌情給予1至3天的假期。

至於,外公外婆去世,單位不給假,建議可在單位內部通過合理的通道,向單位領導反饋制度的不合理性,合理通道,比如:

1、向公司HR申訴,人力資源部門一般是企業規章的制度的草案擬定和制度發佈部門,對公司的規章制度具有直接的解釋權;

2、向部門上級領導反應,通過上級領導的反饋,獲得假期批准;

3、如果以上都無效,也可向公司意見箱投遞單位制度改善建議,但這種方式一般反饋比較慢,如果情況緊急的話可以直接向公司總經理發郵件說明情況;

綜上,方法都嘗試了,仍然無濟於事的,那建議這樣企業不呆也罷,直接,另謀出路吧……




兔掌門


外公外婆的確不是直系親屬,按理說是沒有喪假的,但是基本沒有哪個公司會墨守成規,反而會從人性角度考慮,給予喪假,我們這邊我沒遇到過不給喪假的公司,不算你事假,一般情況下給予三天病假,大度的公司什麼假也不算。我親大舅去世,我找公司請假,公司直接問我三天夠不夠,不夠給你五天。老總知道我和舅舅外公外婆他們的感情


用戶52157040082


其實,你外公外婆不會一起去逝,你這樣去請假極容易引起公司的懷疑。公司一定會以各種藉口不批准你回家弔孝的假。

像你這種情況極少,一般人(當然包括老年人)逝世,都是一個先,一個後,(大的自然災害中有一起的情況)既然單位不讓你回去,你就節哀順變吧!轉一些錢給你父母,讓他們代表你吧!

你外公外婆的喪事,主要是你父母親的事情。他們必須要到場,而且你母親還要守孝,競畢你媽媽的雙親一起亡故,是很悲痛的事情。


痴騎朽翁


我這邊某國企也是如此,爺爺奶奶可以準一天請假(扣錢還是一樣的扣),外公外婆不準假,我感覺這些跑廠裡上班的本就不值得,工資不高規矩還多動不動就扣錢還扣的不少,就這種環境還勾心鬥角爭上位,我也是醉了,這些人明知受不了這些條件幹嘛不著別的工作,端盤子也比這強


女澡堂的搓背


血緣關係!最後一面,死者為大!單位不認可?你是外甥,外甥女,自己看著辦!

回答完畢!

謝謝!


大浪淘沙yuSuo


自己心裡有老人,即使單位不準直系親屬的喪假,你自己可以請事假啊。不就少拿點工資嘛。


嬰寧0620


這種情況一般還是很少的,除非是特殊職業的工作崗位。

按理說,家中親人過世了,一般都會有假給,只要在中國這個土地上的任何企業,都會遵循中華民族的風俗習慣的。既使是外資企業也是一樣的,畢竟他們也有父母兄弟姐妹們,也有外公外婆舅舅舅媽,只要是人就套脫不了這種親人的直接關係。所謂的親人,指的就是父母雙方最親的人,當然是與父母密不可分割直接的血脈關係了。

不過有個別的特殊工作企業,可能有它自己的特殊規定,除了自己的父母以外,也許對其他人員不會批假。這種情況不是沒有,因為工作的性質問題,無法對它說長道短。只能自己知道其中的原因,別人是沒有辦法說得清楚的。

但願各個企業的老闆都能有一個憐憫之心,懂得中華民族的文化習俗,能給假儘量做到,不得以那種說不明的理由搪塞。相信老闆們自然不會違背這種理念,如果是底下的管理人員假傳聖旨,這就無法怨得老闆了。俗話說:真神易見,小鬼難纏。有相當一部分的企業管理人員都會這樣做,他們的目的是在討好老闆以便換取自己的身價,所以瞞天過海的事是做得出來的。

希望要直接與老闆對話,說明自己的一切情況,如果老闆是個明智的人,不用說一定會準你的假的。


碧野28


國家勞動法規定:爺爺、奶奶、外公、外婆去世,沒有喪假。用人單位,從人性化的角度出發,應批准喪假。工資能否照發,目前,還沒有法定的依據。法定條文,假如能再人性化一些,那就更完美了,必競還未出三服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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