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目前在一家四百人的公司擔任中層,前總經理讓我跳槽過去,給的薪資比原來少,我該去嗎?

蘇州小書生


堅決不能去,工作是工作,人情是人情,兩者不能混為一談。我老公在一家500人的大公司混到了高層,月薪5萬。可是,他剛畢業的第1家公司的領導,也是他的恩師,後來創業了就聯繫他,問他願不願意去他們那個小公司工作。

公司整個加起來也才五六個人,然後老闆也不會給我老公一些股份分紅期權等,工資比我老公現在工作的工資還要低。

我老公心裡不太想去,但是感覺面子上不好說出口。想徵詢一下我的意見,我就斬釘截鐵地跟他說這件事情,千萬不要去。

我很能理解遇到這種情況的心情,我也見過一些例子,有的人當時就是為了人情,去了之後搞得自己收入大幅度降低,連生活都成困難。

你幫別人幹活是要拿到應得的薪水的,而不是為了還人情,別人根本不會感激。

所以我覺得一定不能去,現在來說一下自己的看法。

一、工作和人情分開

我覺得工作是工作,生活是生活,他只是你的前總經理,也就說明你們倆現在只是朋友關係,而不是同事關係,不屬於工作上的事情,那既然是朋友關係,忙可幫也可以不幫,要幫就幫生活上的忙。

我覺得我們應該要做到公私分明,前總經理之間有幫過你的忙,我們可以其他的方式來幫他,我相信別人也能夠理解。

二、公司工資降低自己負責

從這裡跳槽去那裡,工資降低了是要自己負責的。一般來說,人跳槽都是往高處跳,要麼就是升職了跳,從來沒有一個降薪跳槽這樣的跳法。

除非你是能去那裡學習到很多新的東西,對個人的能力的提升非常有幫助,否則萬萬不可以跳槽。

我們活在這世界上,錢真的非常重要,當你少了一點錢的時候,整個人會寸步難行,很難適應。

如果去上班業績好的話那還好,沒有業績,還會被批評,兩人關係會很糟糕。

三、適當的學會拒絕

我覺得這和一個問題很像,職場上很多人不懂得拒絕別人,讓自己吃虧,無端地背鍋,讓自己的利益受損。

我認為這件事情是非常沒有必要的,我們必須要學會拒絕,有時候拒絕,對自己對對方都好,為什麼一定要勉強自己去做,不願意的事情呢?

拒絕是自己的權利,而且別人在邀請你的時候,其實就已經做好了被拒絕的準備。一個成熟的人是可以接受被別人拒絕的,如果算是朋友的話,更能夠理解。

以上就是我的看法,我覺得不能去,希望能對題主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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