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25 故作的人情最害人

故作的人情最害人

有一天,讀到明朝袁了凡寫的《了凡四訓》,其中說到兩個有關孔子的故事,終於讓我釋懷。故事說:

魯國的法律規定,如果有人肯出錢贖回被鄰國捉去做臣妾的百姓,政府都頒獎金。孔子的學生子貢,贖了人,卻不接受獎金。孔子知道就罵他說:“你錯了!怎麼可以只為自己高興,博取虛名,就隨意去做呢?現在魯國大都是窮人,你開了惡例,使大家覺得贖人受賞是丟臉的事,以後還有誰贖得起人?從此贖人的風氣,只怕要漸漸消失!”

子路有一次救起溺水的人,那人送了一頭牛為謝,子路收了。孔子聽說,則大加讚賞。

了凡先生寫了一段很引人深思的話。

“若所行似善,而其結果足以害人,則似善而實非善。若所行雖然不善,而其結果有益於大眾,則雖非善而實是善。”又說,“例如不應該的寬恕,過分稱讚別人,為守小信而誤人事,寵愛小孩而養大患……都亟待吾人冷靜檢討改善。”

我發覺,其實中國的儒家思想,早就重視了“合理化”,只是後來許多人故意表現“私情”,故作有人情味的樣子,或表示自己的寬宏大量,而造成“情理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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