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買二手房把首付給了中介後,中介捲款跑了,這個責任該由誰承擔?

被中介騙的人


首先我謝謝被中介騙的人的邀請,下面我看看我的看法,這個責任應該是買家承擔,為什麼呢?

因為這是個買家不清楚二手房交易應該避免哪些風險和交易流程中應該注意哪些問題而導致的。那麼二手房交易的詳細流程及注意事項呢?

首先,買賣前的產權審核。看看是否有獨立的產權?有沒有房產證?

其次,交定金和籤合同。如果你看中的房子還在按揭中,定金最好不要直接交到業主手中,而應該交由第三方監管。如果買賣雙方都有可以信賴的第三方,則可以籤一個簡單協議,約定贖樓完畢之後給定金賣方,如果沒有可信賴的第三方,定金最好交由銀行監管。具體做法是:買賣雙方到銀行去籤一份監管協議即可,約定在交易中心完成遞件手續後,劃撥到賣家賬戶上。

第三,贖樓。

第四:付首期及資金監管。無論是通過何種方式交易,首期款必須放銀行監管。

具體操作是:買賣雙方到銀行籤一份資金監管協議,然後各自在銀行開一個賬戶,約定在買家過戶完畢、拿到新出的房產證之後,首期款打給賣方。如果交易順利完成,銀行會把款項打給賣方;如果中間出現問題交易終止,則把首期款再打回給買方。銀行提供此項服務,一般會收取單筆500元左右的監管費,但如果你是通過要按揭的銀行辦理資金監管,則可以省去這筆費用。

第五,籤買賣合同

第六,選銀行和辦理按揭手續

第七,交稅和辦理過戶手續。

上述問題的首付款讓中介保管,這很明顯不是個明智之舉,萬一中介和賣方是串通好的,吃虧的就肯定是買方了,不知首付款給了中介,有沒有收據和收條,有的話還有追回的可能,否則就只能是購房者自食苦果了。以上就是我對這個問題的看法,謝謝你的關注,我是放飛自我,對我的看法有興趣的話,請留下你的評論和疑問,我會有問必答的,喜歡我請給點個贊哦。


放飛自我2590


首先要分清楚你問的責任是什麼責任。這裡有兩個法律關係:

1.買賣雙方之間的買賣關係

如果合同約定的首付款就是通過中介來收取,那麼買方已經付款,履行完畢了相應義務,那麼由於中介原因導致賣方收不到款,不屬於買方違約。當然由於中介原因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雙方可以解除合同,但買賣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中介與買方直接的居間法律關係

這個很明顯,買方可以報警詐騙。

3.中介與賣方之間居間法律關係

賣方可以依據居間合同要求中介將首付款支付給自己,也可以向公安報警詐騙。


牛曉東北京律師


這個問題就涉及到購買二手房怎樣交易才能保障交易得安全性!因為房產交易屬於不動產交易,需要在房屋主管部門(房管局)辦理更名登記,不能像買蘿蔔白菜那樣一手交錢一手交貨!

怎樣才能保障交易安全呢?

我們以按揭貸款為例,給大家說說。首先交易方式選擇資金監管!具體流程是,銀行貸款審批—房屋主管部門(房管局)網籤辦理資金監管(支付首付到監管賬戶)—銀行放款到監管賬戶—房屋主管部門(房管局)過戶更名—新產證下發(同時監管賬戶房款劃款到賣方賬戶)—新業主辦理抵押登記手續。看完流程我們不難發現資金監管(監管部門為房管局)手續很安全,完全不用擔心資金安全和過戶後資金不到賬的問題!

所以為了保障交易的安全性,儘量採用監管方式支付房款!

會到題主問題上來,房款怎能交給中介呢?任何中介不論大小,都沒有監管房款的權力,更容易出現風險!中介攜款潛逃,首先報警,保存轉賬憑證等有效證據!買賣雙方應該配合追究中介等相關責任人責任!


壹號視角


這個問題,我依舊有發言權。首先,中介作為經紀方,俗稱中間人,它是沒有收受房款的權利的,包括首付款,定金等。所以,付給中介,那責任肯定由中介承擔。以前,我們公司一個經理(後經查實,身份證,入職資料全是假的。),依仗客戶對他的信任,捲了客戶38萬跑路,公司,警方,客戶三方合作,十八天破案,結果,公司因為這件事蒙受很大的損失,本來本地第一大公司瀕臨破產,後來所有人入職都要去派出所開無罪證明。公司只接受1萬元以下誠意金,不收定金和房款。還上電視報紙道歉。
所以,不要問那麼弱智的問題。


紫夜天下


買二手房,把首付給了中介,中介捲款跑了,這個責任該誰承擔,是買家,還是賣家?

作為中介只是個平臺

首付款是買方給賣方的,如果真的要中間方的話也是找擔保公司。

首付給了中介本身就是不適合的。

把首付給了中介,中介捲款跑了

這個責任該誰承擔,正常是買方自已承擔,自已去找中介公司要回來,賣方沒有責任的,本身他是賣房子的,錢又沒有到他手上,他是沒有責任的,

記住首付是給賣方的,不是給中介的,要保管也是找擔保公司的


中臣有


覺得我回答的對你有用,可以點頭像關注!


首先,去看下你們的合同中有沒有約定首付款是怎麼付的,如果合同中有約定首付款付給中介且賣家也簽字了,那麼你付給中介後,就完成了首付款支付義務,至於中介有沒有付給賣家,就跟你無關了。

如果合同中沒約定,那麼你把錢付給中介,中介沒付給賣家,此時,你仍未完成首付款的支付義務,責任不能由賣家承擔。你所說的跑路應該是指中介的工作人員跑路,建議你和中介公司立刻去報案,爭取將款項追回來。另外,你也可以起訴中介公司,因為該員工是以中介公司的職務身份收取你的首付款,構成表見代理。


蘇州律師從振


你說的應該是類似鏈家這樣的存在資金存管制度的中介公司吧?

如果中介攜款跑路,那麼責任就一定是中介公司的。損害的,是購房者的利益,於賣家沒有任何關係。

如果這時候討論買賣雙方的責任,實在是……畢竟騙子不會把身份貼在額頭上。直接報警狀告這個公司,絕對是挽回利益的最佳方式。

如果一定要分責任,我覺得就賣方責任稍微大一點。畢竟,是賣方把商品託付給中介售賣。


煮夫的湯勺


當然該買家,與你交易的主體是賣家,首付款自然該交給賣家,你自己交給中介,中介逃跑,責任你自己擔。除非有一種情況,賣家委託中介收款,有書面的委託書,這樣如果中介跑了則應由賣家承擔責任。


高山侃房


為什麼要給第三方?還是中介?二手房交易過程中,有資質第三方資金委託的,只有資金監管部門。所以,責任肯定是中介的,但是具體還要看合同條款,關於首付那一塊是怎麼規定的。還有就是首付款的收據,落款是哪一方。


小北69268618


告訴你,目前全國只有鏈家理房通之前有合法資質監管支付功能,現在也不做了,其餘沒有任何中介機構有資格可以監管支付的權利,除了銀行。國家有嚴格監管的,目前全國能有支付權限的機構平臺也不多,比如阿里巴巴,支付監管平臺不是你想象那麼簡單,買雙方把錢打給第三方,完事後再打給賣方,不是這麼簡單的,沒有國家頒發許可證那是違法的,就是非法集資,絕不允許的,有這些資質的都是受央行監管的,有稱為備付金,比如淘寶,你買東西錢在第三方,你是不用擔心阿里巴巴逃跑的,之前鏈家申請理房通都花了一個多億數年時間,也不會摞用的,一分都是央行看著的,所以那會兒他們不會說為了你那幾十萬把上億元成本拿回來的資質給丟了。現在首付款資金監管都是銀行做,並且房管局還有要求的,所以走正規途徑和中介是沒問題的,出了問題找他們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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