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系列報道之二十五:利用朋友圈發佈賣口罩信息實施詐騙 梅縣區一男子被刑拘

疫情防控期間,口罩成了生活必須品。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人們著急購買口罩的心理,在網上發佈“出售口罩”的虛假信息實施詐騙,牟取不義之財。近日,梅縣區公安機關破獲一宗以賣口罩為幌子實施詐騙的案件,抓獲犯罪嫌疑人洪某華(男,23歲,梅縣區人)。

“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系列報道之二十五:利用朋友圈發佈賣口罩信息實施詐騙 梅縣區一男子被刑拘

2月27日16時許,該局反詐中心接到廣西壯族自治區柳州的協查通報,稱其轄區居民毛某在手機微信朋友圈購買口罩被騙2500元。接報後,該局民警迅速組織反詐民警展開偵查,經分析研判,家住梅縣區石坑鎮的洪某華有重大作案嫌疑,辦案民警迅速出擊,在石坑鎮礤梅村成功將涉案嫌疑人洪某華抓獲。

“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系列報道之二十五:利用朋友圈發佈賣口罩信息實施詐騙 梅縣區一男子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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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審,嫌疑人洪某華如實交代了因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市面上都買不到口罩,其許多網友在微信朋友圈發佈“求罩”信息。洪某華認為有機可乘,便打起了歪主意。2月12日至2月25日期間,並沒有口罩可賣的他,先後在其工作微信號朋友圈多次發佈口罩的圖片和短視頻的虛假信息,吸引圈內朋友來購買,在收到對方微信轉賬來的買口罩的錢後,將對方拉黑,然後將騙得的錢轉入個人銀行賬戶。先後共對8名微信好友實施了詐騙,共騙得4449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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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犯罪嫌疑人洪某華已被公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進一步偵辦中。

警方提醒,廣大市民在網上購買口罩、酒精、消毒液、電子體溫槍等防疫物品時,一定要到正規渠道購買選購,提及匯款、轉賬、提供驗證碼等信息時,一定要提高警惕,勿入圈套,一旦察覺被騙,要保存好聊天、轉賬記錄,並及時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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