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大慶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部分已發佈公告的內容作出如下調整

大慶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部分已發佈公告的內容作出如下調整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上級應對疫情指揮部的各項部署要求,結合我市當前疫情防控工作總體形勢,經大慶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研究,決定對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部分已發佈公告的內容作出如下調整:
一、予以解除的內容
(一)《大慶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公告(第3號)》第二條中“全市各級政務服務中心(各類專業辦事大廳)暫停窗口業務辦理。”予以解除。
(二)《大慶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公告(第6號)》第三條“各省界、市界、高速公路設置的衛生檢疫站要加強防疫檢測力量,對人員身份和體溫檢測查實查準。公安交警部門要加強路面交通管控、疏導,減少排隊和擁堵。”第四條“防疫應急物資及人員的運輸車輛通行證,由市縣防疫指揮部或衛生健康部門、工信部門、商務部門、紅十字協會統籌,到當地交通運輸局統一編號並加蓋公章後配發。”予以解除。
(三)《大慶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公告(第8號)》第二條“參與疫情防控、醫療救護、生活保障、應急救援等車輛,待產孕婦、突發重大疾病、殯葬等特殊情況用車,網約車和巡遊出租車不受單雙號通行限制。”第三條“本市行政區域內各類企業2月9日24時前不得復工復業,確需值班值守、參與疫情防控和保障城市運行的,組織職工乘坐通勤班車,禁止駕駛私家車上下班。要定時對通勤班車進行消毒,確保衛生安全。”第四條“市區內禁止外市車輛駛入,對確有緊急事項的,應儘快辦理完成後立即駛離市區;過境車輛中途不得停留,並禁止駛入以下區域:(一)翔安大街-薩政東路-薩政路-機場路-鳳陽路-龍鳳大街-臥龍路-外環東路圍合區域,圍合道路可通行。(二)機場路-南一快速路-龍化路-西湖街-西苑路-西靜路-西楊路-龍崗橋-西二路-北一快速路圍合區域,圍合道路可通行。(三)南一快速路-創業大道-南三路-鐵人大道圍合區域,圍合道路可通行。”第五條“對違反本通告規定駕駛機動車上路行駛的,通過非現場電子抓拍、現場檢查等方式依法查處。”予以解除。


二、予以修訂的內容
(一)《大慶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公告(第1號)》第三條中“市區公交、長途客運停止運營。”修訂為“市區公交、長途客運有序恢復運營。”
(二)《大慶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公告(第4號)》第一條“各村要在各出入口科學設置卡點並安排專人值班值守,非本村人員一律禁止進入,本村人員除必要外不得外出。”修訂為“重點管控地區,各村要在各出入口科學設置卡點並安排專人值班值守,非本村人員一律禁止進入,本村人員除必要外不得外出,工作人員憑證明通行。”第二條“說服教育村民不得走親訪友、串門聊天,嚴禁聚餐聚集,對不聽勸阻、拒不改正的,嚴格按照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有關規定依法依規處理。”修訂為“對堅決不執行有關防疫規定、拒不改正的人員,嚴肅依法依規處理。”第三條“對所有從湖北省流入人員及其密切接觸者一律居家醫學觀察14天。”修訂為“協助所有從重點疫區返鄉進屯的人員申領使用‘龍江健康碼’,落實居家隔離有關規定,每天做好體溫檢測,發現異常情況,村屯要第一時間按規定上報。”第五條“在與疑似、確診病例密切接觸者等重點居家醫學觀察人員住處顯著位置設立標識,嚴禁人員出入。”修訂為“重點管控地區,在與疑似、確診病例密切接觸者等重點居家醫學觀察人員住處顯著位置設立標識,嚴禁人員出入。”

(三)《大慶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公告(第6號)》第二條“各高速公路、國省幹線、縣鄉公路設置衛生檢疫站的,要保證防疫應急物資和人員運輸車輛‘不停車、不檢查、不收費、優先便捷通行’。並做到堅決阻斷病毒傳播渠道、保障公路交通網絡不斷、應急運輸通道不斷、必要的保障生產生活的運輸通道不斷。”修訂為“縣(區)設置衛生檢疫站的,要保障防疫應急物資和人員運輸車輛‘不停車、不檢查、不收費、優先便捷通行’。並做到堅決阻斷病毒傳播渠道、保障公路交通網絡不斷、應急運輸通道不斷、必要的保障生產生活的運輸通道不斷。”
(四)《大慶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公告(第22號)》“在交通卡口、飛機場、火車站、交通樞紐以及復工復業企業等重點外來人員流入關口、場所、地點,‘落地查人’,逐一篩查探親返慶、節後返慶、旅遊到慶、復工回慶等所有人員。”修訂為“在防疫檢測站點、飛機場、火車站、交通樞紐以及復工復業企業等重點外來人員流入關口、場所、地點,‘落地查人’,登記信息、查驗‘龍江健康碼’,逐一篩查探親返慶、節後返慶、旅遊到慶、復工回慶等所有人員。”


大慶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辦公室

2020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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