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7 長沙寧鄉市醫保局確保患者、醫院不因費用影響就醫、救治

​​​​​​​​​​寧鄉市融媒體中心訊(記者 喻恩來 朱佳)1月27日,市醫療保障局向我市兩家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定點醫療機構預付醫保基金100萬元,確保患者不因費用影響就醫、確保收治醫院不因醫保支付政策影響救治,全力開展疫情應對和救治保障。

據悉,1月23日,我市醫療保障局出臺了《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醫療保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指出,為確保患者不會因為費用影響就醫,一是我市確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發生的醫療費用,在基本醫療、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按規定支付後,個人負擔部分由財政給予補助,實施綜合保障。二是對於確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的異地就醫患者,先救治後結算,報銷不執行異地轉外就醫支付比例調減規定。三是確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使用的藥品和醫療服務項目,符合衛生健康部門制定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診療方案的,可臨時性納入醫保基金支付範圍。

為確保收治醫院不因支付政策影響救治,我市收治患者較多的醫療機構,可向醫保經辦機構申請預付部分資金,減輕醫療機構墊付壓力;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醫療費用可申請單列預算。

寧鄉市醫療保障事務中心主任謝宴朋表示,在接下來的疫情防控工作中,將進一步加強醫療保障相關方面的工作,確保患者不因為費用問題影響就醫,也確保醫院不因為支付政策影響集中救治。

來源|寧鄉市融媒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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