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編造傳播“易會滿上書建議暫緩科創板實施”虛假信息,罰款20萬

3月4日晚間,證監會網站更新的一則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證監會對牟致華編造、傳播“易會滿上書建議暫緩科創板實施”相關虛假信息的行為處以20萬元的罰款。牟致華稱其編造、傳播涉案虛假信息的動機主要是顯示自己“懂得多”,達到譁眾取寵、引人注意的目的。

编造传播“易会满上书建议暂缓科创板实施”虚假信息,罚款20万

虛假信息在多個平臺傳播擴散

根據行政處罰決定書,牟致華存在以下違法事實:

牟致華於北京時間2019年1月29日早10時許,在微信群看到“易會滿主席記者招待會”相關虛假信息,與群友討論互動後,仿照該消息編造了內容為“據外媒報道,新任證監會主席緊急上書,建議暫緩科創板實施,首先規範法律法規,嚴懲造假上市公司,加快不法公司退市速度,引進各路資金增持股票,在此之前,即便領導意願強烈,科創板也沒有率先實施的條件。這是近年來難得的敢說真話的證監會領導,已經引起最高層高度重視,不排除一系列政策近期會發生變化”的信息,通過其本人手機發布在“趨勢投資-印鈔機-天宮賜福”“遊戲扯淡吹牛*”兩個微信群中,緊接著在“趨勢投資-印鈔機-天宮賜福”群中表示“大家看是否可以傳一下?”以及“反正都一看就是假的,來吧,come on baby!”。

當日晚些時候,牟致華知悉有人在“雪球網”轉載了上述信息後,僅在前述微信群中作出評論,並未通過公開途徑進行闢謠。該信息在多個互聯網平臺上傳播、擴散。

譁眾取寵 擾亂市場

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牟致華編造、傳播的信息與客觀事實不符,證監會易會滿主席從未上書建議暫緩科創板實施。牟致華稱其編造、傳播涉案虛假信息的動機主要是顯示自己“懂得多”,達到譁眾取寵、引人注意的目的。上述違法事實,有相關人員詢問筆錄、當事人微信通訊記錄、相關平臺提供的證明及當事人提供的說明材料等證據證明,足以認定。

根據行政處罰決定書,牟致華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擾亂證券市場的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第七十八條第一款“禁止國家工作人員、傳播媒介從業人員和有關人員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擾亂證券市場”的規定,構成了證券法第二百零六條所述情形。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證券法第二百零六條的規定,證監會決定對牟致華編造、傳播虛假信息的行為處以20萬元的罰款。

編造傳播“易會滿主席記者招待會”

四人被重罰

證監會曾於2019年8月19日對編造、傳播“易會滿主席記者招待會”相關虛假信息者發佈了4份行政處罰決定書。

编造传播“易会满上书建议暂缓科创板实施”虚假信息,罚款20万

根據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2019年1月28日,陳毅衡編造了“彭博社訊,新任證監會主席易會滿在記者招待會上表示,2018年大批量的上市公司暴雷與不市場化的監管制度有很大關係,2019年主要工作是推行做空機制,完善退市制度,讓欺詐發行、財務造假的公司無處藏身,並鼓勵保險資金、銀行理財資金長線投資股票市場,維護資本市場穩定”的信息。並自當日23:23起,以其本人微信號發佈在“blackrock”“投資界”等9個微信群中。此後,該虛假信息在多個QQ群、微信群中被轉發、傳播。

涉案虛假信息後經新浪微博賬戶、多家網絡媒體廣泛傳播,2019年1月29日09:56至10:25,滬深兩市指數連續下跌,上證綜指累計跌幅1.3%,深證成指累計跌幅1.83%,成交量明顯放大。新浪微博賬戶“新浪證券”在10:41發佈“彭博社闢謠:未發佈證監會新聞消息”後,市場跌幅逐步縮小。

依據證券法第七十八條第一款,證監會決定:對陳毅衡編造、傳播虛假信息的行為處以20萬元的罰款。

另外三份行政處罰書則對林文全等3人傳播虛假信息行為分別處以12萬元罰款。

其中,林文全實際控制並使用新浪微博賬戶“遂昌快活林”,該賬戶截至2019年1月30日有138萬粉絲且經新浪認證為金V賬戶。2019年1月29日00:58,林文全在QQ群“實盤打板”中看到“彭博社:易會滿召開記者會推行做空機制”的虛假信息後,將上述信息複製到新浪微博賬戶“遂昌快活林”上發佈,此次發佈繫上述虛假信息在新浪微博中的首次發佈。

王夏儒實際控制並使用新浪微博賬戶“分析師的百年孤獨”,該賬戶截至2019年1月30日有64.5萬粉絲且經新浪認證為金V賬戶。2019年1月29日9:22,王夏儒在微信群“博弈股市討論”中看到群主“黎DM”發佈了“彭博社:易會滿召開記者會推行做空機制”的虛假信息,隨即於9:23將該信息通過新浪微博賬戶“分析師的百年孤獨”進行了轉載發佈。

2019年1月29日晨,新浪財經綜合頻道新聞編輯吳化章在微信群多次看到涉案虛假信息,又在新浪微博賬號“分析師的百年孤獨”中再次看到涉案虛假信息。吳化章在未對信息來源和真實性進行核實的情況下,於當日09:41利用同事的工作賬號,將“據彭博,新任證監會主席易會滿在記者招待會上表示,……2019年主要工作是推行做空機制”發佈在新浪網財經頻道的底層消息庫中。消息隨即被多家主流網絡媒體轉載,閱讀者數量迅速攀升。

新證券法施行後

虛假消息編造及傳播者將受重罰

新證券法3月1日起正式施行。

新證券法將禁止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或者誤導性信息,擾亂證券市場的主體範圍由“國家工作人員、傳播媒介從業人員和有關人員”擴大到“任何單位和個人”。

“近年來,虛假信息、有利益傾向的編造信息時有散播,對證券市場帶來了負面影響。新證券法作此修訂,將有利於證券市場的穩定健康發展。”川財證券研究所所長陳靂表示。

武漢科技大學金融證券研究所所長董登新指出,新證券法專門對市場各類虛假消息的編造者及傳播者、A股黑嘴股評等設置了嚴厲的處罰條款。

根據新證券法第193條規定,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或者誤導性信息,擾亂證券市場的,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違法所得1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20萬元的,處以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罰款。

違反新證券法第56條第二款的規定,在證券交易活動中作出虛假陳述或者信息誤導的,責令改正,處以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罰款;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依法給予處分。

傳播媒介及其從事證券市場信息報道的工作人員違反本法規定,從事與其工作職責發生利益衝突的證券買賣的,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買賣證券等值以下的罰款。

事件發生後,證監會曾發佈消息表示,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是證券期貨法律法規嚴格禁止的行為,歷來是證監會稽查執法打擊重點。近年來,證監會依法履行監管職責,堅決查處編造傳播虛假信息行為。

编造传播“易会满上书建议暂缓科创板实施”虚假信息,罚款20万

證監會強調,將繼續對編造傳播證券期貨虛假信息行為嚴密盯防、快速反應、嚴肅查處,全力維護資本市場信息傳播秩序。傳播媒介及其從業人員應堅守新聞真實原則,勿要刊載、傳播缺乏事實依據的傳言消息。同時,也提醒廣大投資者堅持不信謠、不傳謠,避免自身利益受到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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