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同人文算不算文學作品?為什麼?

四節蝦


雖然不想回答這個問題,但還是發一聲吧。任何文學的創造都是有底線的,你不能把你創造的無底線強加在一個活生生的人身上。那些腐女同人,從你們開始cp哪吒、明星父子等等那些的時候,我就知道你們的下限在哪裡了。順便拜託這裡面答題的人,吃瓜吃全套,因為你們根本就不明白,你們到底在為什麼發聲,當然如果你們瞭解了前因後果還能“慷慨陳詞”的話當我沒說。

三觀復建中,別cue我…

我不想做❄️,沒有勇闖天涯的🐂[啤酒]精神。


哈哈哈我醜我有理


我覺得同人文算文學作品。

首先,我們先來看一下什麼叫文學作品。文學作品:①從版權的角度,通常指各種書面的原著。不論其價值或目的如何,性質屬純文學的、科學的、技術的或完全是實用性的,均為文學作品。②從作品的形式和內容的美與感情效果衡量都具有巨大價值的著作。馬克思主義對於文學的認識:首先,它是一種社會意識形態,是在一定的社會經濟基礎上形成發展起來的、是一定時代社會生活的反映。其次,它是用具體生動感人的形象,而不是象哲學、社會科學那樣用抽象的概念去反映社會生活。其三,它是語言的藝術,它以語言為工具來塑造藝術形象,反映社會生活。

由此可見,文學作品是以語言為工具,以各種文學形式,形象地反映生活,表達作者對人生、社會的認識和情感,以喚起人的美感,給人以藝術享受的著作。而同人文,即“同人之名以為文”(The name of other's colleagues think that the text),在原作的基礎上,把某部甚至某些作品裡的人物放在新環境裡,加入作者自己的想法從而展現作者對於原作不同的觀念。

所以,從這兩個概念來看,同人文算文學作品。




佛系安利小可愛


同為寫手,題主這個問題我在最開始下筆的時候就有想過,絕非標準答案,只是個人內心的一點感覺,

你看完了一部番,你覺得這劇情不合理,你覺得男主和某某基得不行,你覺得官方簡直不要臉,於是腦洞大發,下筆如有神,一起哈成。

然後你很雞血地上傳了,和讀者一起玩耍,也許還會有圖和長評。

這樣的事,題主你不開心嗎?

我覺得,同人衍生物的意義就在於此。

至於題主提到的主流問題,我覺得這與文體和受眾有關。

舉個例子,低俗小說絕對是不入流的吧,無論創作水平多高,你都不可能會看見它公然放在書店的推薦臺上。那是因為,它有門檻。

我覺得同人也是有門檻的一種文體,那道門檻自然就是原作了。這道檻會篩掉絕大部分沒看過原著的人,那麼,這我覺得就是所謂的不入流了。

本來,寫作就是一種非常具有主觀性的活動。你所表達的永遠都不可能是別人的世界,你所寫下的一切都源於自己的邏輯能力與想象能力,你不可能對著某樣自己完全沒有感知的事物創作。同人亦是如此。

而且,所謂主流其實是相對而言的事,在同人文中,bl是主流。在網絡文中,金手指是主流。在網購中,服飾類是主流.....在學校男生裡,大褲衩才是主流等等等等。我不知道題主為何要介意同人不入主流這樣的事情,這個真的很重要嗎?

圈子雖小,有容乃大。

如果題主覺得同人這樣的玩意在國內不入流,不能入周圍人的眼,我出自本心地建議你,還是趁早放棄比較好吧。


方銘藝苑


算。

不要把同人和真人同人等同!!!

不要把同人和耽美等同!!!

我看了十幾年耽美,看了幾年同人,但我不認同真人同人!同人中的動漫同人,影視同人,小說同人,都蠻好看的,但是真人同人是什麼鬼?

同人一般是看了原創作品以後,對裡面的結局不太滿意,比如說很多人看紅樓夢,覺得林黛玉結局太慘,那設定林黛玉有一個親哥哥,後來她的人生美滿了,這部衍生小說就是同人。通常來說,原著死得越慘越讓人心疼,越有可能會有同人文[捂臉]

至於同人文的質量,就要看作者水平了。正規的受國家監管的網站也有很多同人小說,凡是不適合給小孩子看的都會被和諧掉的。


adiee


同人,在動漫文化中的含義來自日本,中國對此詞的記載原指有著相同志向的人們、同好,是動漫文化的用詞,指“自創、不受商業影響的自我創作”,或“自主”的創作。它比商業創作有較大的創作自由度,以及“想創作什麼,便創作什麼”的味道。同人誌則是這種創作的自制出版物。這個文化圈則被稱為“同人界”。

特別註明“同人不僅僅指以原有作品進行二次創作的‘二次同人’,由作者自己原創,但是未進行商業運營的作品也屬於同人。

同人文的作者首先應該是原作的讀者。原作不同於自己審美觀點或不符合自己期望的地方,將會在同人文里加以改進,原作人物的性格也會在合適的地方得到彰顯。這些“改動”“移動”從出發點上可以看作與原作無優劣之分,因為文學即人學,文學作品就是作者觀念和情感的集中展示。經歷的不同,決定了作品的多樣。圍繞相同人物的“多樣”,可以使人物性格更加飽滿,更加真實,作為一個活生生的“人”存在。這種存在使得這一系列作品及它們所產生的影響更加完整深入。這種存在,至少可以讓同人作者們產生心靈共鳴,體驗到文學、人格、道德上的快感。

需要注意的一點是,未經授權的同人行為及其二次創作的作品皆不受《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所保護,同時注意未經授權的同人及同人作品不能以盈利為目的進行商業化,這是違法行為。但普遍上,版權所有者很少對同人作者進行追究,甚至同人作品還可以通過正規出版商出版。這極易引起法律糾紛,也因此暴露出中國在版權保護的領域上仍有空白。

一般而言,同人和原作間是一種互惠互利的關係,原作出版商很少追究同人作品,知名的作品同人量大也不便於管理,因此行業一般採取默許的態度。但同人作品因為內容和質量等原因對原作造成不良影響的,很容易打破默許,對同人作者進行懲罰。

在世界各國的同人展上,同人作品是可以進行銷售的,這是因為這些銷售不以盈利為目的。但一旦同人創作者有需要透過正規出版商出版的意願,需要諮詢律師,以免違法。

綜上所述,同人文也是現代文學作品的一種!





藝術世界


“同人”(doujin)一詞,是日文引入的。翻查日語字典,有兩個解釋,一是“同一個人、該人”,二是“志同道合的人、同好”。這裡是解作後者,然而,在一般使用時,“同人”所指的不一定是指“同好”,也可以指“自創、不受商業影響的自我創作”。即是一個“自主”的情況、一種“自主文化”。至於有說“同人”一詞為孫中山先生所創用的,我們對此說無法證實,但是大概也得有日本的使用,“同人”一詞才會流傳到本地,作如此的解釋和用法。

我們將探討的,也是這種漫畫同人文化。雖然說,依據上述的“同人”定義,也包括了自主性質的小說、詩詞等創作刊物。然而,在這些自主文學場域中,很少會使用“同人”一詞。這就是“同人”一詞除基本定義外,還有所使用的場域之分別。此文中的“同人”,都是指漫畫文化的同人。

至於“同人界”或“同人圈”,就是同人這個界別。而“同人誌”(doujinshi、fanzine)就是一群志同道合的人走在一起,所出版的書籍、刊物,但當中以漫畫或漫畫文化有關的為主,而且絕大部分都是自資的,有別於商業漫畫,有較大的創作自由度和“想畫什麼便畫什麼”的味道。另外,“同人誌”的繁體應寫作“同人誌”而非“同人誌”,因為“志”和“志”在繁體字裡,一早就有了明確的分工,胡亂相混只會令人誤會,易於跟其他名詞混淆;而同人誌的日文寫法,也是跟繁體一樣,寫作“同人誌”。

現代同人定義:在原創作品中的一些被塑造的虛擬人物在二次創作下,扮演不同的故事。二次創作的作者不是原創作品的創作者並且未得到授權創作的,因此二次創作的作品就被稱之為同人作品。

英文中,同人通常被稱為fan-fiction,字面意思為fans創作的fiction。維基百科定義將其定義為fans以原著的設定和人物創作的故事。

同人文

同人文的作者首先應該是原作的讀者。原作不同於自己審美觀點或不符合自己期望的地方,將會在同人文里加以改進,原作人物的性格也會在合適的地方得到彰顯。這些“改動”“移動”從出發點上可以看作與原作無優劣之分,因為文學即人學,文學作品就是作者觀念和情感的集中展示。經歷的不同,決定了作品的多樣。圍繞相同人物的“多樣”,可以使人物性格更加飽滿,更加真實,作為一個活生生的“人”存在。這種存在使得這一系列作品及它們所產生的影響更加完整深入。這種存在,至少可以讓同人作者們產生心靈共鳴,體驗到文學、人格、道德上的快感。

不良特點

雖說同人作品的最大優勢可以為原作的作品彌補“假想”的空白,但按照同人的一般常用定義來講,是使用相同的人物在別人的創作下所扮演的不同情節。因此就有了“同人遊戲”的概念。

但有部分經典類型的原作作品開始以同人方式的創作,開始色情化地氾濫起來。在日本網站依然還存在具有動漫同人色情化的不良特點,對原作的流行程度造成極大的損害。

需要注意的一點是,未經授權的同人行為及其二次創作的作品皆不受《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所保護,同時注意未經授權的同人及同人作品不能以盈利為目的進行商業化,這是違法行為。但普遍上,版權所有者很少對同人作者進行追究,甚至同人作品還可以通過正規出版商出版。這極易引起法律糾紛,也因此暴露出中國在版權保護的領域上仍有空白。

一般而言,同人和原作間是一種互惠互利的關係,原作出版商很少追究同人作品,知名的作品同人量大也不便於管理,因此行業一般採取默許的態度。但同人作品因為內容和質量等原因對原作造成不良影響的,很容易打破默許,對同人作者進行懲罰。

在世界各國的同人展上,同人作品是可以進行銷售的,這是因為這些銷售不以盈利為目的。但一旦同人創作者有需要透過正規出版商出版的意願,需要諮詢律師,以免違法。

說了這麼多,其實答案已經很清楚了,一個行業的產生自由他的受眾人群,所以無需去討論算不算文學作品。只需要問自己到底喜不喜歡


威武先生正傳


應當算的,不然怎麼會有文學原型這一說。甚至還有許多黑化原型的人物,最典型的武大郎和潘金蓮。

人家武大郎明明是天賦異稟,才華橫溢,被人資助考取功名,還娶了資助人的女兒,迎娶白富美,走上了人生巔峰。

為啥在《水滸傳》裡被黑成水性楊花,喜提綠帽的夫妻倆?還是要歸功於武大郎的一位“好友”。因為曾經幫助過武大郎,這位黃姓“好友”家道中落來求助,但是不滿武大郎對他的安排,所以造謠了武大郎身材矮小,潘金蓮喜歡搔首弄姿。

這樣的“勁爆”謠言一傳十,十傳百,施耐庵聽到直接引用到《水滸傳》裡,算得上是同人了吧。

其實整部《水滸傳》都可以算得上是同人作品。二十四史《宋史》中記載北宋宣和年間,朝廷昏聵腐敗,以宋江為首的三十六人率領一支起義軍”橫行河朔,轉掠十郡,官兵莫敢攖其鋒”,“又犯京東,江北,入楚、海州界”。

不過文中的梁山水泊並不是現實中宋江起義軍的老巢,他們一直流竄打游擊,待過樑山時間也很短。最後起義軍在北宋名將張叔夜的絞殺下死傷慘重,不得不同意詔安。

事實和《水滸傳》所寫相差甚遠,人物也對不上號,但誰能否認《水滸》的文學性?

在退一步,說《水滸》不是同人,那後來延伸出來的《金瓶梅》是同人了吧,名字、人物、事件都差不離,又有誰能說《金瓶梅》不是文學作品?





滾吧負能量


同人文即“同人之名以為文”(The name of other's colleagues think that the text),在原作的基礎上,把某部甚至某些作品裡的人物放在新環境裡,加入作者自己的想法從而展現作者對於原作不同的觀念。

寫作同人文時,筆下的人物不可能與自己完全無關,或是相似,或是相反,但只要有“我”流於筆端,多個“我”有條不紊地結合為一體,筆下的人物就代表了眾多人的通性,有了鮮明的時代特點和繼續存在的魅力。

除去同人文本身,寫作同人文的過程也是一種樂趣。首先對原作細細品味一番,然後構想出新的情節和環境,種種原創中不易駕御的背景都可以嘗試:科幻、歷史、神話、後現代、戰爭、武俠。只要合理,每種內容都能出彩。任何生活上的感觸都可以作為素材。寫一篇文章,與志同道合的朋友交流,不亦樂乎?

不過,由於同人作者寫文章並不以發表為目的,大多數屬於自娛自樂,因此有的同人文涉及自殺、心理畸變等敏感的社會問題,又需要讀者慎重閱讀,去偽存真。

總之,同人文是一種新興的文章或作品形式。雖說我們希望文人學者化,希望當代主流文學得到淨化,但對同人文這種爭議頗多的文體,不妨先認為“同人於門,無咎”吧。






舒駿


這話問的,就像在問三級片算不算影視作品一樣,當然算啊,有些三級片還能獲電影獎呢[靈光一閃]



小魚籽007


同人文屬於文學作品

首先,我們看看文學的解釋,是一種語言藝術,是話語蘊藉中的審美意識形態。詩歌、散文、小說、劇本、寓言、童話等不同體裁,是文學的重要表現形式。文學以不同的形式即體裁,表現內心情感,再現一定時期和一定地域的社會生活。

而同人文只是在原作的基礎上,把某部甚至某些作品裡的人物放在新環境裡,加入作者自己的想法從而展現作者對於原作不同的觀念。

所以在本身上是文學範疇的,可是因為很多同人文作者低俗的三觀和沒有底線的娛樂文字,或者無限的改編沒有什麼可以欣賞的地方。

因為大眾媒體的興起,文學的門檻彷彿被降低了,所以才會興起各種疑問。

歸根結底同人文是文學作品,可是大部分屬於低俗小說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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