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4 古代經典奇案65-「移花接木案」

萬曆七年(1579)秋的一天,南直隸淮安府鹽城縣某村發生了一場火災。那天村民張建橋娶親,親朋好友都來慶賀,於是大擺酒席,推杯換盞,熱鬧非凡,一直鬧到半夜,客人們才漸漸離去。新郎進入洞房,婚禮完美結束,誰知在深夜,房屋突然起火,驚醒已經入睡的人們。

村裡發生火災,保長、甲長急忙呼喊村民救助,大約用了一個時辰,總算是把火勢控制住了,但是新房已經完全被燒燬,而新郎、新娘卻沒有逃脫出來。因為有人失蹤,所以保長讓村民挖掘廢墟尋找,果然發現兩具燒焦了的屍體,眾人斷定就是新郎、新娘。本來是喜事,如今變成了喪事。因為出現人命,按照律例規定,保長必須上報,所以找了幾個證人,一起來到鹽城縣衙舉訴。這時候的知縣是進士出身的楊瑞雲,接到保長的報案,便傳集仵作、衙役前往失事現場勘驗。

古代經典奇案65-「移花接木案」

楊知縣等一行人來到該村,發現起火的新房在村子的東頭是個獨立的院落,其東南方向並沒有住房。時逢深秋,此地多刮西北風,故此沒有延燒其他的住戶。楊知縣來到院落,但見殘垣斷壁,院中桌椅板凳凌亂,鍋碗瓢盆滿地。想必是昨日的殘席還沒有來得及整理。再看新房,乃是該院的正房,三間青磚瓦房的門窗及樑柱已經燒得焦黑,不時還有淡淡的青煙冒出。

楊知縣令衙役清理一條通道,要仵作進去檢驗屍身。只見仵作報道:“床上無人,門後有一人倒地,身體已經燒焦,不辨男女。床後有一人頭,已經被火燒得模糊,也不辨男女。”

古代經典奇案65-「移花接木案」

聽了仵作的喊報,楊知縣非常生氣地想:“讓你檢驗,你卻不辨男女,這樣的仵作還有何用?”於是便親自進入房間驗看。發現倒地那人確實已經被燒焦,但不妨礙檢驗男女,就令仵作近前檢驗,確定就是男屍,而在驗脖頸的時候,發現有刀痕,顯然是人死之後被燒焦的。再檢驗床後那個人頭,也是被火燒得模糊但依稀可見耳上的穿孔,應該是女子無疑。檢驗男屍脖頸,剃去焦黑的部分,沒有血瘀痕跡,顯然是先被殺死,然後扔入火中。

男主人被殺,顯然是有人殺人以後,故意縱火。如果說那個人頭是女主人,為什麼僅有頭顱而無身體呢?殺人者若是仇殺,按理說是取走頭顱,留下身體,沒有扛走身體而留頭顱的,這實在是不符合常理。現場各項證據表明,這乃是一起精心設計的謀殺案。問題是謀殺動機是什麼?是劫財還是劫色呢?

古代經典奇案65-「移花接木案」

楊知縣開始仔細地檢查房間的每一個角落,忽然發現該房有一個夾壁牆,該處有一扇活門半開。於是把保長喊來,詢問他率領村民救火的情景,是否有人衝進屋裡救人?保長毫不猶豫地說:“村民救火,都在屋外潑水,沒有人進屋去救人。待火被撲滅以後,自己進來,發現門後的屍體,便急忙與人證一起到縣衙舉訴,而現場有幾名甲長看守,不會有人進入屋內。”

聽完保長的陳述,楊知縣沉思許久,若有所悟,於是大膽推測這是一起因姦殺人的案件,是姦夫事先藏在夾壁牆內,趁新郎不備,將之殺死,然後放火焚屍滅跡,而拐帶新娘逃走。至於那難以解釋的女子頭顱,應該是故意放在那裡。這真是聰明反被聰明誤。大火燒死人,總會留下骨殖,少了一具屍體,在檢驗骨殖的時候,肯定能夠發現。再說了,留下頭顱,帶走屍身,更不是殺人越貨者所為。

古代經典奇案65-「移花接木案」

既然推斷這個女子頭顱是故意留下以迷惑他人,那麼這個頭顱來自何方?又是誰拐帶走了新娘?就現在的情景,楊知縣也無法尋找更多的線索,只好填寫好屍格,寫下勘驗筆錄,吩咐保長將屍體埋葬,然後打道回府。以楊知縣回到後衙,把今天所見到的奇怪的事講給夫人聽。只見夫人說:“孰不知婦女三從之意,在家從父,既嫁從夫,夫死從子。女人這一輩子呀,總要依靠男人。你說新娘不見了,新娘的父母總會在吧!何不從其孃家那裡入手尋找線索呢?”

楊知縣覺得夫人說得有理,第二天安排好公務,換上便服,帶著兩名親信,就前往新娘孃家所住的地方去私訪。楊知縣扮成一個收雜貨的客商,先來到新娘的孃家,但見門前喜字猶新,看得出來是剛剛嫁出女兒,所以楊知縣進門便賀喜,打聽嫁女情況。但見新娘父母神情抑鬱,不願意談自己女兒的事,只說出嫁已經五日,還沒有歸寧,不知道是什麼緣故,已經派其兄弟前往她夫家看望,如今還沒有回來。

古代經典奇案65-「移花接木案」

楊知縣又走訪左鄰右舍,從一位老者那裡打聽到有一位名叫王應思的年輕人,今年20來歲,與新娘是從小一起長大。新娘出嫁那天,王應思沒有前去祝賀,卻獨自來到村外的墳地來回轉悠。

王應思為什麼到村外墳地去呢?楊知縣覺得可疑,便來到墳地查勘,但見所有墳頭都長滿雜草,唯獨一處墳頭是新土,應該是剛剛埋葬者,便打聽這是誰家的墳。很快就找到墳主,並且將之引到墳地。墳主一見墳頭,便大吃一驚地說:“此地安葬的是我的孫子媳婦,是因為難產,母子雙亡,已經埋葬三個多月,為什麼成了新墳呢?”

古代經典奇案65-「移花接木案」

楊知縣講明自己的身份,與墳主相商,能否打開墳墓,開棺檢驗。墳主見是縣太爺,當然不敢反對,只好任憑楊知縣開挖。

當屍棺打開,發現屍體沒有頭顱,楊知縣馬上就聯想起被火燒焦的頭顱,立即派親信趕回縣衙,讓仵作攜帶頭顱前來檢驗。仵作將頭顱與身體連接起來,骨縫皮縫恰恰相合,顯然這個頭顱就是墳主孫媳婦的。

為什麼遠在百里之外的頭顱會出現在火災殺人現場呢?楊知縣當即就鎖定嫌疑人就是王應思,派人到王應思家去提人,哪裡還有王應思的影子?衙役訊問其父母,得知新娘出嫁那天,王應思就沒有回家,至今不知人在何處?

古代經典奇案65-「移花接木案」

好不容易才找到的線索,如今又斷了,楊知縣覺得有些失望。好在已經知道嫌疑人的姓名、年貌,可以畫圖通緝。楊知縣把能夠派遣的捕役都派出去,給他們三個月的期限,務必要將嫌疑人捕獲。如期捕獲者重賞,逾期不獲則各打20大板。

眼見兩個月過去了,捕役們還找不到嫌疑人的蹤跡,不由得心急起來,便撒開大網,向更遠處搜尋。有一天,一個老捕役帶著兩個年輕力壯的捕役,來到離縣城200裡外的一座小山,但見山樹茂密,野草叢生,不似有人煙,卻忽然聽到有雞鳴之聲。老捕役覺得奇怪,便喊住年輕的壯役,順著雞鳴聲去尋找。

古代經典奇案65-「移花接木案」

捕役們並沒有穿官服,打扮得有如逃荒者,他們順著山間的小路,來到半山腰,在密林深處發現有土屋兩間,四周有柴草圍成的籬笆。老捕役推開籬笆進去,來到土屋門前敲門,聽到屋裡有人回答。柴門打開,只見一個年輕貌美的女子,走了出來問:“為何前來敲門?”

老捕役說:“今年災荒,我帶著兩個兒子逃荒,走迷了路,如今口渴,望娘子賞口水喝。”

那女子一聽,異常興奮地說:“聽你們的口音,好像是鹽城縣的人。我也是鹽城人,與丈夫一起逃荒來到這裡。你們進來坐吧!我給你們燒水沏茶。”

古代經典奇案65-「移花接木案」

老捕役等三人進得屋來,但見屋內裝飾簡陋,除了灶臺之外,裡屋就是一個土炕,炕上有一張炕桌,沒有什麼傢俱。女子讓三人坐在炕桌前,自己便燒柴煮水。老捕役問:“你丈夫到什麼地方去了?”

女子回答:“進城去賣柴草,大約快回來了。

老捕役一邊與女子說話,一邊讓年輕捕役拿出緝捕圖形比對,發現這個女子乃是楊知縣通緝的犯人,心中大喜,卻也不動聲色地等待女子丈夫回來。

也就一袋煙的工夫,女子丈夫回來,見家中有人,老大的不高興,也不好對女子發火,勉強與老捕役等打招呼。老捕役認出是王應思,當即出示縣太爺的拘票,要把他們夫婦二人帶回縣衙。王應思見狀,拔腿就往外跑,兩個年輕的捕役用鐵尺打來,正中王應思的後背,將其打翻在地,捆綁起來,然後又把那女子也捆了起來,一起押解回鹽城縣。

古代經典奇案65-「移花接木案」

聽說抓獲王應思,楊知縣非常高興,當即賞給三個捕役三兩銀子,隨即升堂審理。王應思此時知道事情敗露,也沒有隱瞞什麼,便把責任全部承擔起來。

原來王應思與新娘自幼相識,一起玩耍,彼此都有好感,平日過家家時,扮演夫婦,甚是相得。不知不覺,他們都長大了王應思讓父母託媒人前去求親,孰不料新娘父母不同意將女兒嫁給本村人,說什麼抬頭不見低頭見的,終究不是個好事,便將女兒嫁到外鄉。

古代經典奇案65-「移花接木案」

王應思不能說服新娘父母,也不忍讓自己心愛的人遠嫁他鄉,所以在大婚那天,不願意看到花轎把新娘抬走,便在村外墳地徘徊,思前想後,決定要把新娘搶回來。便把一個剛剛埋葬不久的女屍從墳地裡挖了出來,原本想用這女屍替換新娘,但體沉重,不好攜帶,就把頭顱割下,跟隨著花轎來到新郎張建橋家。張家大擺宴席,忙亂異常,誰也沒有注意王應思潛入新房尋到夾壁牆,將新娘藏在裡面,自己卻在床上就座,頭上蒙著紅蓋頭,等候新郎到來。

古代經典奇案65-「移花接木案」

那時候因為社會治安不好,寶應縣普通人家在建築房屋時,幾乎都建有夾壁牆,一是可以收藏貴重物品,當作儲藏櫃;二是遇到緊急情況,作為臨時避難所;三是可以增加房屋的承重。新郎應酬客人,很晚才進入新房,但藉著酒氣掀開紅蓋頭的時候,卻不想一把鋼刀直刺脖頸,一聲不吭就倒在地上。王應思將油燈裡的燈油灑在新郎身上及床帳被褥上,把隨身帶來的頭顱也澆上了油,便點起火來。趁村民呼叫救火忙亂之時,王應思從夾壁牆拉出新娘,混入救火的隊伍,並藉著到河邊取水的機會,攙扶在一起逃走,找到一個無人之地,蓋了兩間土房,依靠打柴度日。他們沒有想到在遠離家鄉的山溝裡,居然會被捕役發現,押解到縣衙,如今只好聽從楊知縣的處置。

古代經典奇案65-「移花接木案」

按照《大明律》:妻妾因奸同謀殺死親夫者,凌遲處死;姦夫處斬。如果姦夫自殺其夫者,姦婦雖不知情,絞監候。也就是說,這個案情的關鍵在於新娘是否知情,如果是知情,新娘就要被凌遲處死;如果是不知情,則是絞監候;要是姦夫有脅迫的行為,還有減輕處罰的可能,因此還有一線生機。所以楊知縣單獨審訊新娘,問她是否知情。新娘與王應思潛逃之時,他們已經知道一旦被官府查獲的下場,如果能夠僥倖逃過官府的追捕,就可以在深山老林裡生活下去。假若逃不過官府的追捕,王應思願意承擔一切罪名,只希望新娘能夠好好地活下去,所以事先已經串好供。在這種情況下,新娘堅稱不知情,並沒有同謀,而且外逃時也是被王應思逼迫。這樣,楊知縣就無法將新娘擬為死刑,只好關押在獄,等候有大赦的時候,或許可以將她赦免。

古代經典奇案65-「移花接木案」

“在天願作比翼鳥,在地願為連理枝”。這是對愛情的美好祝願,就在王應思執行死刑的那天,新娘在監獄裡也無疾而終了,故時人傳說新娘隨王應思一起仙去。依本人推斷,獄卒得知王應思一人承擔所有的責任,千方百計地保全新娘,而新娘全不念舊情,卻把責任全部推到王應思身上,獄卒恨其無情,故於王應思被處決之時,便將新娘斃命,謊稱瘐斃,即可交差。可見新娘與王應思感情也不是太牢靠,在生死麵前,還是選擇自保,但終究沒逃出宿命。

古代經典奇案65-「移花接木案」

這個案件始於失火,而楊知縣驗屍發現當事人是先被殺死,之後才放火燒焦的。屋內是新婚夫婦二人,應該是兩具屍體才對,另外一具屍體居然只有頭顱,而沒有身體,顯然值得懷疑。在這種情況下,楊知縣能夠大膽推測是因姦殺人,亦可見其膽識過人。案情偵破遇到疑難,能夠與夫人相商,更可見其不恥下問。正因為楊知縣具有這樣的美德,在微服私訪的時候,才能夠聽到更多的信息,而沒有讓一般百姓感受到官府盛氣凌人。能夠與民眾打成一片,就能夠得到民眾的擁護,施政辦案才會減少阻力。

古代經典奇案65-「移花接木案」

這個王應思,為了自己的所愛,可以說是費盡心思,想到移花接木,也想到焚屍滅跡,就沒有用心思去想如何在新娘沒有找到人家的時候,將自己的愛情與真心向新娘及其父母傾訴,得到他們的諒解,成就自己的良緣,卻挖空心思想嫁禍於人。房屋失火與爐子生火不同,爐中火焰聚集,可以將一些物品燒成灰燼;火災火焰則不同,溫度四散,不可能產生將人燒成灰燼那樣的高溫,必然會留下骨殖,乃至於留下燒不完的肉體。在這樣的情況下,兩條人命,一具屍體,兩個頭顱,如何不引起懷疑呢?百密一疏,密謀害人者,最終都會留下蛛絲馬跡,稍有責任心的地方官也不會放過少許的疑點,其破獲案件也是遲早的事。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