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4 喝了“隔夜酒”心虛,還強行衝關!結果把自己送進拘留所

一般來說

駕駛人路遇交警執勤

都會聽從指揮,靠邊停好車

配合交警的檢查

但總有那麼些人

無視法律權威

不配合檢查,看到交警就逃

結果只會讓錯誤升級

之前多次提醒大家

要積極配合

可有的人就是不聽

偏要以身試法

12月15日中午

夾江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木華中隊

在木華路設點開展酒後駕駛集中整治

13時左右

執勤民警示意一輛川LX9xx3的藍色小車

靠邊接受檢查

喝了“隔夜酒”心虚,还强行冲关!结果把自己送进拘留所

然而,駕駛人不但沒停車

反而加速衝過執勤點

向華頭方向逃竄

險些將執勤民警撞倒

喝了“隔夜酒”心虚,还强行冲关!结果把自己送进拘留所

很快,該車就在前方一工地被擋獲

該車駕駛人劉某(夾江縣木城鎮人)交代

自己頭天晚上喝了點酒

身上有酒味,害怕被查

所以才衝關

沒想到最終還是沒跑的脫

喝了“隔夜酒”心虚,还强行冲关!结果把自己送进拘留所

經酒精測試儀檢測

劉某血液酒精含量為53mg/100ml

屬飲酒後駕駛

目前,劉某因涉嫌阻礙執行職務已被夾江縣公安局依法治安拘留。此外,劉某還將面臨駕駛證記12分、罰款1900元、暫扣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

在此,樂山交警再次提醒

飲酒駕車是違法

事後強行衝關

只會加大處罰力度

喝酒不開車 開車不喝酒

守法才會平安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