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3 清澗縣人民檢察院對首例惠某等8人涉惡案件出庭支持公訴


清澗縣人民檢察院對首例惠某等8人涉惡案件出庭支持公訴

12月19日,清澗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惠某等8人涉嫌尋釁滋事、故意傷害、非法拘禁、敲詐勒索罪一案在清澗縣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此案是清澗縣人民檢察院辦理的首例涉惡團伙案件,清澗縣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趙永利和部門負責人、業務骨幹組成的公訴團隊出庭支持公訴,並依法對刑事訴訟實行法律監督。部分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被告人家屬及群眾等30多人到庭旁聽。

清澗縣人民檢察院對首例惠某等8人涉惡案件出庭支持公訴


案情回顧:2011年06月至2019年05月,以被告人惠某為首的該團伙成員,經常糾集在一起,在清澗縣城及周邊為非作惡,多次實施尋釁滋事、故意傷害等犯罪活動,以暴力、威脅等手段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欺壓殘害群眾,甚至多次持兇器隨意毆打他人,任意損毀公私財物,嚴重影響了人民群眾的安全感,嚴重破壞了社會秩序,造成了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符合惡勢力團伙犯罪的認定標準。

清澗縣人民檢察院對首例惠某等8人涉惡案件出庭支持公訴


庭審中,公訴人圍繞指控事實,當庭訊問了被告人,並進行了舉證、質證,特別就惠某、韓某等人是否構成惡勢力犯罪團伙,控辯雙方在犯罪事實、量刑建議、社會危害性等方面進行了激烈的法庭辯論。庭審從上午8:30分開始到晚上22:30分結束,歷時14個小時,該起涉惡犯罪案件是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以來,清澗縣檢察院提起公訴的第一起惡勢力團伙犯罪案件,檢察長出庭支持公訴,充分體現了清澗縣人民檢察院對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決心和力度,因該案涉及人數多,案情複雜,法院將擇期另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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