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8 山东检察机关两年办理职务犯罪案1611件 包含6名省部级干部

大众网·海报新闻济南11月28日讯(记者 李立红)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今天下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检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情况。记者获悉,两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监察委员会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611件1899人,其中省部级干部案件6件6人,厅局级干部案件22件23人。

山东检察机关两年办理职务犯罪案1611件 包含6名省部级干部

在发布会上,山东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鲍峰介绍,自2017年11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山东检察机关积极配合各级监察委员会,加大职务犯罪案件办案力度,一大批腐败分子被检察机关决定逮捕、提起公诉。截止目前,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监察委员会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611件1899人,其中省部级干部案件6件6人,厅局级干部案件22件23人,县处级干部案件206件217人。

山东省检察院先后办理了最高检交办的河南省政协原副主席靳绥东受贿案、江苏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缪瑞林受贿案、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张茂才受贿案等省部级干部职务犯罪案件,以及山东科技大学原党委副书记、校长任廷琦受贿案,山东省政协原常委、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原主任马啸受贿案,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原巡视员王光和受贿案等厅局级干部职务犯罪案件。

“对于这些案件,检察机关派员提前介入,严格依法审查,有力惩治了腐败犯罪,在全社会形成强大震慑。”鲍峰说。

山东检察机关发挥审查起诉把关过滤功能,认真听取监察机关意见,对于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依法准确适用不起诉。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全省检察机关依法对监察委员会移送案件退回补充调查72件100人,作出不起诉决定10件11人,其中绝对不起诉1件1人,相对不起诉6件6人,存疑不起诉3件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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