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15 維權,不應付出尊嚴的代價!

“西安奔馳維權事件”仍在持續發酵中。一起普通的商品交易,因為商家的傲慢,最終演變成了一場全國性輿情事件。奔馳女車主在相關視頻中說,“我是受過文化教育的人,但是這件事讓我幾十年的教育受到了奇恥大辱!” 當一個“文化人”決定放下尊嚴,爬上奔馳車引擎蓋來哭訴的那一刻,這不僅僅是一個文化人的奇恥大辱,更是整個消費者群體的奇恥大辱。因為,這不是一個特例,而是許許多多“維權難”事件中的一個。

在一場交易中,買賣雙方本應是平等的,或者說買方應該處於優勢,實際卻因為信息差、維權成本等演變為賣方強勢,買方弱勢。大店敢於欺客的底氣在於壟斷的行業地位,第三方監管滯後和消費者高昂的維權成本。當單個買家準備下單時,店家可以利用對方對相關權益的不瞭解來忽悠買家花更多冤枉錢,“西安奔馳維權事件”中無中生有的金融服務費即是典型例子;另一方面,如果付款後產品出了問題,他們又往往有充足的耐力和人力與消費者扯皮。

原本,消費者如果無法通過店家維權成功,還可以尋求第三方的支持。當下並不缺乏第三方監管平臺,消費者協會、仲裁機構、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等都具有監督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也足以為每一位買家提供法律支撐。但政府部門在許多維權事件中回應遲緩、效率低下使得法規和監督權在執行層面上失靈,最終造成了消費者求告無門,只能陷入付出尊嚴、靠民間輿論場維權的被動局面。

隨著事件的進一步發酵,各種問題奔馳車被接二連三地曝出來,地域遍佈全國,問題五花八門。人們這才發現,原來看似風平浪靜的消費市場之下,是無數個忍氣吞聲的消費者在買單。在此類事件中,我們總會看到一些商家在鬧誠信赤字,一些政府部門在鬧責任赤字,最終導致了消費者的權益赤字。

要讓買賣雙方重回對等位置,第三方維權平臺的健全十分必要。有關部門必須加強執法力度,加快反應速度,讓消費者求告有門,維權有底氣,只有這樣才能對試圖侵害消費者權益的商家起到震懾作用。此外,建立有影響力的民間評價機構也值得嘗試。當店家的違法成本上漲,消費者的維權成本自然降低。

“西安奔馳維權事件”其實是整個消費市場的縮影。要讓消費者們在維權中保住尊嚴,買賣雙方的契約精神就必須歸位,相關部門對消費者的責任意識也必須加強,當然,廠商更要進一步保證產品質量,從源頭減少維權概率。只有企業、政府、社會共同努力,才能構建一個公平公正的買賣環境,讓大店不敢再欺客,讓消費者維權不再難,從而使買賣雙方賣得不虧心,買得更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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