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2 阜阳持续推进“减证便民”

日前,市司法局、市数据资源管理局联合下发通知,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工作。

通知明确,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要对本地区本部门纳入政务服务网运行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实施“八个一律取消”:即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现有证照证明的一律取消,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能通过信息共享或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上级部门已经公布取消的申请材料本地对应的一律取消,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和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中已经明确取消的事项对应的申请材料一律取消,开具证明的单位无权查证、无法开具的一律取消,申请材料并非办事必要条件或重复设置的一律取消。全面清理提出保留、取消意见,制定并严格落实取消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单。

同时,实施清单管理。制定取消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单,明确取消的申请材料名称、对应事项名称、取消后的办理方式等;根据法律法规修订、信息互联共享等,及时动态调整清单内容。抓好衔接落实,严格落实取消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单,及时调整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修订完善相关文件规定,推动信息共享,避免出现管理真空和服务空档。

通知还要求,各级政务服务机构要加强调查研究,切实做到实打实清理,杜绝搞变通、打“擦边球”、边减边增、先减后增的现象发生,确保“减证便民”工作真正落地见效。同时,加强后续监管,开展评估考察,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记者 徐风光 通讯员 黄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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