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18 無牌車輛莫上路,無證駕駛要不得

  2019年4月12日,繁峙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在轄區內路檢路查時,共查獲無牌、無證駕駛機動車的交通違法行為2起。

  9時20分許,繁峙交警大隊民警在王大線26KM路段處對無牌三輪車駕駛員李某進行檢查時,發現李某並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行駛證,屬於無牌、無證駕駛機動車。


無牌車輛莫上路,無證駕駛要不得


  11時許,民警在108線420KM路段處對無牌三輪車駕駛員趙某進行檢查時,發現趙某並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行駛證,屬於無牌、無證駕駛機動車。


無牌車輛莫上路,無證駕駛要不得


  駕駛人李某、趙某在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情況下駕駛無牌機動車輛上道路行駛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條第一款、第十一條第一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款,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九十五條第一款、第九十條;《山西省實施辦法》第八十九條第一款、第七十五條第一款第八項之規定,繁峙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對駕駛人李某、趙某分別給予行政拘留3天,罰款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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