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1 機構改革:中小學教師借調到縣政府辦,如何規劃個人發展

在過去,尤其是上個世紀八九十年代,中小學教師到各個行政部門任職、寫材料,是教師走向仕途的捷徑,尤其是縣政府辦公室、縣委辦公室、組織部、財政局等,更是前途無限。2006年以後,《公務員法》開始正式實行,行政部門和參公單位凡進必考,慢慢的,事業單位也參照行政部門,實行凡進必考。借調後直接調整到對象單位任職,甚至提拔使用,從以前的坦途,漸漸變得不可能。

目前,借調期限為六個月,對長期借調人員,組織部、人社局明令要求清理,誰借調誰負責。以前,各行政單位、縣直事業單位借調現象十分普遍,借調五六年、甚至十來年的都不少見。現在人事紀律嚴明之後,一些地方的借調雖然沒有徹底清理、杜絕,但借調所發生的變化,可以說和過去是完全兩個結果。不但借調後個人前途無法保障,對原單位工作崗位也影響頗大。說不定是借調未按自己設想的道路發現,而原單位的崗位和編制,卻被單位調整給了其他人,落個兩頭空。

機構改革:中小學教師借調到縣政府辦,如何規劃個人發展

借調到政府辦公室寫材料,證明個人能力突出。雖然行政部門沒有人事權,但政府辦在實際用人上有很大的自主權,整天給領導寫材料,有機會直接和領導溝通,對自身發展也有很大的幫助。但受政策限制,不僅直接調動違規,就連組織遴選、提拔,都是困難重重。即使強行調進去,在政府辦公室這樣的行政部門,肯定無法行得通,由於沒有通過招考這道程序,即使有空缺的行政編制使用,也無法過渡公務員。2007年之後通過調動進入行政部門、事業單位,並且已經使用了編制的,到現在也過渡不了公務員,這種情況多的是,就是因為缺少招考這道程序。事業單位目前雖然沒有像行政部門、參公單位卡得那麼死,但也相當困難。遴選從2018年7月份開始,越來越嚴格,需要市級以上人事部門審批。最後一條路,就是提拔任用,還不能直接在行政部門、參公單位提拔,需要在事業單位領導崗位上工作兩年後才能進入公務員單位任職,年齡還不得超過40歲,部分地區甚至要求35歲。

在清理借調人員過程中,之前借調到各個部門的人員,多半被強行要求回原單位上班。組織、人事部門文件中,要求如果不回原單位工作的,直接停發工資,核銷編制,暫停年終考核。就目前的發展狀況而言,凡進必考已經成為行政、事業單位新進人員的唯一途徑,任何違規調人都是對個人前途的不負責任的做法。黨政、事業單位改革後,不僅是領導職數大大減少,管理崗位、非領導職務,都會大幅降低,又基本堵死了提拔為條路。況且人事、教育主管部門嚴格禁止從中小學教師隊伍中隨意借調、招考教師,以免對基礎教育造成影響。因此,對於所有的借調人員來講,都要早做打算,以免影響個人發展。

機構改革:中小學教師借調到縣政府辦,如何規劃個人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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