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假如有人欠信用卡一百多萬錢,突然這個人跳樓身亡了,那欠信用卡的錢應該找誰還呢?

善財童子在路上


不同於房貸這種有抵押物的貸款,信用卡屬於一般性無抵押貸款,並且還是首月無利息的那種,所以風險肯定是有的。銀行為了規避風險,一般信用卡額度都不會很高,像本題所說的欠信用卡一百萬,首先得有一張額度100萬的信用卡,這種卡顯然不對普通用戶開放申請。能欠信用卡100萬也是很牛的了。



接下來再說這些錢應該怎麼辦的問題。其實這方面我國法律有比較嚴謹的規定,按法律執行即可:

根據《婚姻法》規定,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應當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也就是說,如果欠款人有配偶,配偶需要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可能有的人會覺得很冤枉,比如借的錢並沒有用於家庭生活,甚至可能用於包養小三了,這種情況下如果讓配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就很無辜。

法律法律不外乎人情。如果配偶能證明這些錢沒有用於家庭支出,也可以不負責賠償,這方面同樣《婚姻法》有規定:

如果夫妻一方有相關證據證明另一方的債務是個人行為,並不是為了家庭共同生活,也不是為了共同的利益,那就可以不用承擔法律責任。

不過實際執行時,這條一般很難被採納,所以儘量還是不欠錢的好。

所以如果跳樓身亡了,配偶大概率情況下是需要繼續還信用卡欠債的,跑不了。

如果沒有配偶呢?



那就看當事人有多少遺產,要把這些遺產處理了還信用卡欠款。如果這些遺產已經被繼承人分了,繼承人需要還回來。先還欠款後繼承。

《繼承法》第三十三條: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受限制。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至於我們平時所說的“父債子償”,在實際的法律中並沒有這麼回事兒,子女不需要償還父母欠下的債務。所以信用卡欠款也追不到子女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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