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2 東阿解放前的當鋪 錢莊

東阿解放前的當鋪 錢莊

天成典當鋪設於西城大街路北,佔地二十餘畝,前為當鋪前街、後為當鋪后街,是西城經濟繁華的中心地帶。當鋪門楣匾額書有“裕國便民”四個大字。

據考:天成典與明洪武八年(公元1375年),有山東高唐人賀明興領東開辦,山西商人吳莊長、卞生芝任經理開業經營。清光緒年間事業最盛,中間幾度興衰。民國十七年(公元1928年)由於軍閥混戰,被迫停業。

當鋪的櫃檯、窗戶居高臨下,當者,高舉當物遞上窗口內櫃,“朝奉”看過後定錢數,如一件狐皮長袍,你要當十兩銀子,他認為可以,便接過去,對寫賬先生報上貨名,銀價、賬房先生便登流水賬,編號,送庫,依次辦好,朝奉開檔票並銀價共付給當者。當戶接過當票看時,除去印刷數字認識外,其他毛筆寫的大多數字都不認識。因為當票上的物品名稱等各項,都用當鋪行業中的特殊文字,叫做“當字”的來書寫。

當鋪實質上是以物品作抵押,放高利貸以取利的行業。其利錢:明代為二分,清代為二分五釐,民國為三分。一件皮襖當十塊銀元,過五個月去贖,要付一塊五角利息。贖當期限由雙方商議,一般可分為半年至一年,最長不超過三十個月,到期不取番票付息,三次番票不取,就成死當,勾賬了結。當鋪把死當的物品作價拍賣。

當鋪的規矩很嚴,“朝奉”店員,必須學徒三年,除學員書寫“當字”,識別古玩、珠寶、金銀、皮貨的成色外,還必須嚴守“當規”。 “朝奉”多是山西人,不準和當地人成親,否則即被開除。

東阿解放前的當鋪 錢莊

入當者,多是窮苦百姓,也有當地較富裕人家,遇有特殊困難,拿金銀首飾,皮貨、綢緞入當者,也有故意把好皮襖當了,叫當鋪夏天保管者。可是當鋪恐怕出糾紛,好皮襖也寫“光板無毛”。當鋪屢有土豪劣紳、地痞賭棍訛詐勒索。清光緒年間有“四衙”劣紳,以紙紮的“春牛頭”入當,詐取銀子五十兩。有地痞賭棍蘆德山,賭博無錢,酒後前去當刀,要去銀元五枚,待“朝奉”急去官府告發時,蘆在東阿大橋上,持刀等待,威脅“朝奉”退回。民國初年,有盜夜入當鋪,更夫砍下盜者頭顱,經政府判案,除叫當鋪花錢縫上人頭外,發喪費用全有當鋪承擔,當鋪屢次要求歇業,舊政府不準。

據當地百姓反映:“過去的當鋪大小東西都能當,方便四方,信用頗佳”。當地有諺語:“窮不離卦攤,富不離藥罐,不窮不富不離當鋪臺階”。

1938年6月,日寇進駐東阿城,在當鋪舊址,拔了民房,蓋起了日軍司令部,建起了十幾米高的炮樓。

1948年東阿解放後,在當鋪舊址,建立了供銷社,人民銀行營業所等,當地群眾在縣鄉人民政府領導下,辦起了自己的信用合作社,群眾、有了餘錢去存款、有了困難去貸款,存、取、貸十分方便,從此,以新的貸、借關係,代替了舊的借貸關係,社會主義信貸佔領了東阿新城鎮的金融陣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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