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你覺得周保民配當律師嗎?有人說他見錢眼開,你怎麼看?

大山深處的鮮果美味


周保民,不僅不配當律師,根本就不配他父母給起的這個名字。

律師應該是一個正義的化身,為民解憂是一個合格律師的職責所在。而這個周保命恰恰相反,他為了譁眾取寵,故意歪曲事實,不按常理分析事情的原委。僅憑自己的意識思維就在網上大言不慚的亂加引導,這種行為的人理應清除出律師隊伍。現在紋身男被正義的案例已經塵埃落定,於先生屬於正當防衛並無罪釋放。事實證明了這個周保命言語的荒唐,那麼我們是不是應該這樣認為:追究一下週保民散發不實言論的責任?


用戶51062593847


我來回答一下週律師當時的觀點。

事情發生後社會輿論很大,大家只是通過視頻來理解案發的過程,警方當時並沒有公佈整個案件過程,白衣男砍了幾刀,哪幾刀致命。視頻來看確實寶馬男轉身後白衣男有追砍過程。但是大家仔細看警方的發佈的詳細資料就知道了,白衣男最後追砍兩刀,沒砍到寶馬男,其中一刀在車上另一刀沒砍到。

試想這兩刀如果砍到寶馬男案件審理會不會對白衣男不利我想警方也在通報中解釋了,是寶馬男襲擊白衣男,白衣男反抗過程中刀殺了寶馬男,所以白衣男無罪。 所以說在案件沒有詳細的公佈出來之前周律師所表達的意願合情合理。

另外網絡上大家細緻觀察網絡上一邊倒的支持反殺,這個是最可怕的。大家都沒弄明白為什麼白衣男無罪就殺聲一片我想以後會有更多人認為所有行為都是正當防衛,那麼後續的社會問題將會非常嚴重。

什麼情況下怎樣使用正當防衛這才是這個案件給我帶來的真正問題,和律師沒在現場也不瞭解案情發表的言論沒有任何關係,周律師只是分析只是視頻看見的內容,不瞭解細節。 一件事情我們要看清本質,不能像蒼蠅一樣一窩蜂的跟隨,社會需要的是包容和法制。 死者以死,無辜的人也在繼續自己的生活。現在又加進來一個周律師,三個人都是事件的受害者,可悲可悲。

我給大家舉個例子吧,老師給孩子留了篇作文,只給題目,難道這出來的作文肯定有符合老師要求的當然也有不符合的。

再說一下,你們真的說周律師違背道德或者掙黑心錢,事實真的是網噴們帶動的,一個律師在事件第一時間發表自己的看法沒有過錯,存在當時警方公佈案情細節不夠過而已。

還有不要給我留言,我回答過好多留言,真的感覺問的非常沒有水平,感覺自己問題獨特的可以關注我,我對周律師事件的回答也在問答的首頁。重複問題我就不想回答了,


卡米拉文化傳媒


剛才,一名網友發來私信,問,“你是周保民律師嗎?”

我不由得一愣,此話從何說起呀,我有那麼大名氣嗎?“人怕出名豬怕壯”,筆者還是過普通人的日子比較好!

筆者不認識周律師,所以對他是什麼樣的人,不清楚,“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所以就不發表議論了。不過對於他在崑山寶馬一案中的觀點,並不敢苟同。

看過筆者評論此案的朋友可能知道,從案件一開始,看完流出的監控視頻後,筆者就認為騎車男子於海民是正當防衛,並一直堅持到最後,與廣大網民一起祈禱呼籲,最終我們等來了一個好的結果。在社會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共同推動了正當防衛制度在實踐中的認定與使用。

對於正當防衛,我們必須放到特定的情境下去看,而不能將於海明的行為割裂開來進行分析,因為他本來就是一個連貫的過程,所以不能死扣法條,對法律作僵硬的解讀,那樣就是“本本主義”,不符合客觀實際了!


打虎拍蠅


隨著崑山公安局對騎車男作出無罪決定,網紅律師周保民吃了老大一巴掌,被扇倒地,至今躺在地上爬不起來,因為愛聲明他還沒有發聲明,沒有道歉,沒有片言隻語出現。

周保民陷於這樣比較令人不恥境地,的確是他自己造成,他的學識,他的職業技能害了他,也或者是為虎作倀慣了。寶馬男是如此的囂張,酒駕,道口強行變道,一言不發上前就打,打得不爽當街拿大砍刀拍人,用力過大以致大砍刀失落,騎車男是用危脅到他生命的大砍刀,宰殺寶馬男,看了騎車男逆轉宰殺寶馬男的視頻,正常思維的人得出結論只能正當防衛,騎車男無罪,周保民偏偏給出另類答案,現在崑山公安局決定,而且是這麼快的決定、不由分說決定一一騎車男正當防衛,騎車男無罪,這完全證明周保民答案太離譜,也證明周保民完全不適任律師職位,應該離任,如果周保民不肯自動註銷律師資格,律師協會應採取強行措施,註銷周保民律師資格,否則無法消除網友質疑,無法平釋網友不滿。

周保民律師應該出來對他有關崑山言論道歉,周保民律師應該註銷他的律師資格。


三個場地清理者


像周保民這樣的黑心律師不在少數,他只是一個代表。按說律師為當事人依法辯護是職責所在,即使殺人越貨者也是有權利聘請律師辯護,律師應該憑著良心依照法律條文為其辯護無可職責。但是假如像周保民這樣的律師明知犯罪嫌疑人罪大惡極,還極力鑽法律空子咬文嚼字枉顧實事求是,就是屬於吃人不吐骨頭,比劉海龍還壞,劉海龍生怕別人不知道他是壞人,紋了身剃了頭標榜,這種人好對付;周保民是披著人皮外衣的壞人,他生怕被別人識破,對外總是岸貌道然,法律法規不離口,一旦遇見苦主就會一口氣吸盡對方的血,還拿他沒有辦法。好的律師可以起到揚善懲惡促進法律法規進步,實踐中發現法律漏洞積極提請補救,是對人民對國家負責任。壞的律師專門鑽法律漏洞為壞人開脫,他們發現法律漏洞不是積極提請補救而是利用法律漏洞謀私利掙黑心錢,讓壞人逃脫制裁讓好人蒙冤,他們破壞了法律的嚴肅性,對社會起消極作用,誤國誤民久了還會動搖國家根基。所以像周保民這樣的壞人不配做律師,但是他有合法的律師資格證,一時拿他沒辦法。


義成一切


律師這個職業是不分正義和邪惡的 你們是不是吧事情想得太簡單了

律師只對僱主負債 律師是個職業 僱主讓他打官司就是僱傭關係 和律師的良心道德沒關係

如果你們覺得律師就都應該是高上的 和教師醫生比就太搞笑了 教師都收補課費醫生也收紅包


高層d建築


首先,我先聲明一下,我不認識事件中的雙方人物,我也不是周律師的親戚,站在個人立場,我以本人的見解。

首先周律師在事實不充分、不透晰的情況下給出的結論為故意傷害罪,甚至涉嫌故意殺人,我怎麼想不明白,最多也是防衛過當吧?我們先拋開周律師不說,就當事人雙方而言,我認為寶馬男是太過放肆,概本目無國家法律。我們來個比方,假設寶馬男遵守交通規則,機動車非機動車各行其道,從嚴格的意義來說,也不能酒後駕駛機動車輛。所以我認為寶馬男目中無律是事發的起因。衡量一個人的人品,並不是我們應為寶馬男是紋身,是帶粗項鍊,這是個人裝飾,跟人的品德沒有關係。車內藏國家管制刀具、酒後駕駛機動車,無緣無故與機非機動車道上的白衣男拳打腳踢,這才是人品的本質。然而道上不是有句話麼叫“出來混遲早是要還的”。

周律師身為律師,任重而道遠,應該以道德為底線,而不是虛構事實,認為律師的言行法院會採納。可是他錯了,因為14億網民的眼晴是雪亮的。反過來說,如果沒有視頻和公檢部門的調研、走訪和取證,憑你一個周律師,社會就不知道有多少冤案了。周大律師說頁的不合適當律師。

我們並不希望有了這個案例也充當一下正當防衛的角色。逝者已逝,活者還要生活,我們不要太苟溥誰對誰錯。我們要從中吸取更多教訓,學會用法律來保護自己。畢競法律不是周律師定的。守法學法才是最關鍵,就像我並不面提到的,假如寶馬男守法就沒有後面的悲劇了。

最後讓我們為法律的進步而歡呼!


秋雨無痕14


周律師為了代理費 絞盡腦汁為犯罪分子辯護、周律師這些年有打贏官司嗎?於海明反殺案 一刀把你也砍出名了、看來周律師要告別法律界生涯了!


峰秦液


周保民一錯,置法律而不顧,何為正當防衛難道不知道,竟然擅自替劉某開脫?二錯,置事實而不顧,網絡視頻傳的滿天飛,難道不看,網友們尚能看出個眉眼高低,作為從業多年的律師難道看不清、看不懂。三錯,置良知而不顧,以少欺多不過癮,又操刀相逼,此人不殺焉有道理?!


堅守我的執著


刑事訴訟必定存在:原告與被告。

原告有權委託律師;被告也有權委託律師。

原告委託律師時,周保民律師被委託了。

為訴訟當事人提供法律援助是法律規定的律師義務,周保民律師只有被委託。

無錢也得為死者原告做辯護。

原告要得到勝訴,有權採用有罪推定舉證。

周保民是死者原告代理人,行使有罪推定。

被告要免除處罰,有權採用無罪推定舉證。

同情電車男的人,行使無罪推定。

律師必須各為其主,是職業道德。

法錘一敲:必定存在勝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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