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為什麼有那麼多老師要求取消教師的績效工資?

方(WFL)


教師績效工資是指通過對教師的工作業績、工作態度、工作技能等方面的綜合考核評估的,績效工資本來是好事,初衷是好的,本意是為了調動教師的積極性,但沒有和缺乏切實可行的發放規則,導致公平失衡,怨聲載道。


原因之一:制度的不合理


各個學校沒有依照的制度和分配依據,所以出現定出五花八門的發放制度,由於存在公平的失衡,考慮的片面導致教師對於工作失去了原本的熱情,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教師的積極性。所以自從有了績效工資之後,教師們就有很多的怨言。由於績效工資的分配不合理,已經嚴重的影響到了教師的工作積極性,有很多老師都不明白績效工資是從哪裡來的,是如何進行合理的分配的,還有許多老師認為所以有很多的老師認為還不如取消績效工資。


原因二:發放的不公平


大多數的學校是以學生的升學率作為發放績效工資的主要標準,大多數教師認為缺乏合理性,學生的學習成績不能單純的以達標率作為衡量指標。因為除了教師因素外還有家庭的督導、學生的學習興趣、學習的習慣、學習的意志等等更有部分地區設置“高考狀元獎”“中考狀元獎”獲獎的老師在後一年的招生中班級爆滿,成為了炙手可熱的強手老師然後有的老師認為“我真的很努力,我也不照別人差,為什麼我沒獲獎?”老師的心理失衡,認為績效工資取消無可厚非。


原因三:績效工資發放方案的不客觀性


因為教學業績也好,教學效果也好,很難有個客觀的評價標準和尺度,這就為學校制定方案和實施方案增加了難度。不說有的領導懷有個人私心,就是一向秉持公平公正立場的領導,也制定不出一個客觀的、為所有同志信服的方案來。因此,無論什麼方案,總會損害一部分人的利益。


要想解決這個問題,就要從源頭上入手,要麼把行政工作和班主任津貼與教師績效工資脫鉤,要麼由學校另外拿出一部分錢,用於獎勵承擔工作量大,教學成績突出的教師,要麼乾脆取消績效工資。只有這樣才是目前可以被廣大教師接受的好辦法。


決勝網


績效工資實施的初衷是“調動工作積極性”,“獎優罰劣”“獎勤罰懶”。但隨著時勢的發展,這種目的似乎沒能達到,在很多學校起了“反作用”。



01 為什麼老師們要求取消績效工資發放呢?

1、績效工資在很多行業並沒有此項工資。教師績效工資是根據教師的教學效率而發放的工資。自2009年1月1日起,首先在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分配。也就是說,教師行業是率先實行績效考核的行業。到目前為止,很多其他單位,並沒有此項工資發放。

2、最為關鍵的是,教師待遇包括績效工資在內都沒有其他大多數公職人員待遇高。其他單位年終一次性獎金一般都在月工資四個月以上,教育行業很多地方居然一個月也沒有。

3、績效工資發放過程中存在不合理。比如班主任津貼,領導職務補貼等,從績效工資中發放,擠佔了很大一部分。而班主任津貼在上世紀八十年代就開始由財政負擔,反而設了績效工資之後取消了。既然當年財政拿出錢來另外補貼,那是看到班主任工作的辛苦,承認班務管理是老師的額外工作,用以進行額外補貼。實施績效工資之後,當班主任似乎成了每位老師都應該負擔的職責,這就與傳統習慣和老師的基本智能相違背,有很大的不合理性。至於校務工作,更應該是另行補貼,不應該在教師本就不高的工資裡“挖肉”。

4、09年的時候,幾千塊錢的績效工資在工資中的佔比比較大,形勢發展到今天,有時候扣那麼幾十幾百塊錢,根本不能調動工作積極性。

基於以上原因,很多教師要求取消績效工資。



02 我們再反過來看看教師績效工資的由來。

1994年1月1日實施的《教師法》第二十五條明確規定:“教師的平均工資水平應當不低於或者高於國家公務員的平均工資水平,並逐步提高。” 2006年9月1日實施的新《義務教育法》第三十一條指出:“各級人民政府保障教師工資福利和社會保險待遇,教師的平均工資水平應當不低於當地公務員的平均工資水平。”

2008年12月21日,國家通過《關於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的指導意見》。 會議決定從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國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確保義務教育教師平均工資水平不低於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水平,同時對義務教育學校離退休人員發放適當的生活補貼。

我們看以上文字,都有“確保義務教育教師工資水平不低於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水平”的字樣。《意見》的言外之意就是保障教師待遇不低於公務員待遇的基礎上,另外設立教師績效工資。



03 怎麼調動老師工作積極性呢?

1、保證教師待遇“不低於或高於”的前提下,撥付學校工作激勵經費。這部分經費再也沒有“工資”的字眼,不分到個人人頭,而是由學校集中民主管理。多做事多得錢,多出成績多得錢。

2、盤活教師人事關係,增加教師後備力量,准許學校聘用合同制教師,對於工作不負責任,工作效果差,不服從安排等情況,可以逐步實行淘汰機制,由合同制教師頂替崗位,合同制教師一經聘用,待遇與正式教師保持一致。



“教育大計,教師為本”,不提高教師待遇,不解決教師的心病,要想“辦人民滿意的教育”就是一句空話。當前教師績效工資積弊很深,需要大刀闊斧,強力保障,才是教師之福,教育之福。你說呢?


文軒閣


為什麼有那麼多老師要求取消教師的績效工資?


1.績效工資的來龍去脈。

2009.1.1開始實施。國務院批准,先從義務教育階段實施。自此各地陸續實施。本意是調動教師工作積極性,同時彌補1994.1.1《教師法》第二十五條:“教師的平均工資水平應當不低於或者高於國家公務員的平均工資水平,並逐步提高。”的相關規定。

2、錢從哪裡來的問題。(癥結所在)

開始,大家聽到的消息是:國家財政每年拿出120億元,投入全國1200萬義務教育階段教師,人大約年均1000元。大家聽了,自然欣喜。畢竟感覺是“多得”的,感覺是“額外”收入,或多或少,大家應該都高興。

結果,先是各地沉默了一段時間,並沒有馬上執行,例如,小王原工資2000,還發2000元,一切照舊,時間長了,大家也就漸漸忘了績效工資這回事了。

突然,上級開始大力落實,開始專項檢查績效工資情況。很多地方的做法是,將例子中的2000中的基礎工資,人人扣發30%,小王每月就領不到2000了,只有1700,扣了300,大家開始有怨言。

到了年底,小王忙了一年,沒收回原數,怨言就更大了。校長的二舅在總務幹後勤,還多賺了好幾百,整個學校就都有怨言了。

有比較權威的人介紹說:小王原來的2000元,本來就是含著績效,只是原來沒執行罷了。但大家不這樣理解。只是覺得不但沒有“額外收入感”,倒多了“割肉感”。


3、錢怎樣分的問題。(第二癥結)

績效工資本來是好事,初衷是好的,為了調動在職員工的積極性,但沒有切實可行的發放規則。於是,各地大顯神通,各校各自為戰,制定出五花八門的發放規則來,這種分蛋糕的規則,各校制定,決定了弊端重重。

有的學校變成了官效工資,有的變成了大鍋飯,有的變成了平均主義,有的變成了出勤工資,有的變成了投票工資,五花八門,被老師稱之為“譏笑工資”。


4、改良建議。

一是取消。教育是慢活,譬如你接了個爛班,多忙一年,不出成績。快餐化、簡單化成績測量,難以準確。

二是“額外獲得感”。有錢就發,沒錢不發,讓老師感到忙一年,額外獲得了一些,或多或少,都是額外收入,多收了三五斗。這樣大家可能還有意見,但小些。

三是發放制度粗線條,易操作,不能由學校訂,起碼一縣一辦法。廣泛徵求意見,最後敲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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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那麼多老師要求取消教師績效工諮?”關於這個問題在教師群體中反響確實非常大,我們來一起分析分析下。

工資改革後,教師工資裡出現了“績效工資”,其他的行政事業單位叫“規範後的津貼補貼”。



教師的績效工資分為兩部分:

①、基礎績效,基礎績效=績效工資×70%,每月發放;

②、獎勵性績效,獎勵性績效=績效工資×30%,半年或一年考核發放一次。



教師對績效工資有牴觸,我想是這樣兩個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是其他行政事業單位的“規範後的津貼補貼”每月足額髮放,而教師的績效工資的30%要進行考核發放,相當於是把自己應該發的部分結果用來考核,心理失衡。

獎勵性績效先由主管單位對學校考核下發數據給學校,學校先按比例提出班主任津貼數,之後提出代課、超課等數據,最後餘下部分再由學校進行量化考核。在這過程中教師看法最多的應該就是代課、超課時問題,當然每個地方有不同具體執行方法和細剛。


騎蝸牛暢遊天下


你好,我是中學教師卜玉霞。很高興回答這個問題。

作為一線教師,我也覺得應該取消績效工資。

績效工資原本是國家為了提高教師的待遇和收入所增設的一項工資,屬於教師工資的一部分。

也就是說,這本來就是屬於教師工資的,但是實在不合理。讓人想到從羊的身上拔點羊毛,再織件毛衣給羊穿上。但是,這件毛衣,實在不合身。有的厚了有的薄了,有的暖和死了,有的快要凍死了。

我們來看看績效工資的初衷:

教師績效工資是根據教師的教學效率而發放的工資。

再看一下績效工資的發放標準:

績效工資是指通過對員工的工作業績、工作態度、工作技能等方面的綜合考核評估,確立員工的績效工資增長幅度,以科學的績效考核制度為基礎。

那麼問題來了。對員工的工作業績,工作態度,工作技能等方面的綜合考核評估,誰來評估?自然是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評估的時候,是否做到了公平合理?

回答是否定的。績效工資已經違背了根據教師的教學效率發放工資的初衷,也沒能夠落實發放標準。

不合理表現在以下幾點:

1、有的學校一刀切。那麼,多做工作老師,課時量大的老師,辛苦付出的老師,不就是吃了虧?

2、領導評估小組評估的時候,難免不能一碗水端平。但是,有很多領導實在做的不像話。

作為一線教師,我在昨天剛剛看到我們學校的績效工資表。讓人氣憤的是,沒有上班的人,竟然拿了最多!請問,這是什麼道理?這讓上班的,累死累活在第一線拼搏的老師情何以堪?

3、大多數績效是這樣的:老領導、領導排在前頭,之後是領導親友團,那麼我問了,是不是以後做工作,就必須圍著領導轉?那些埋頭做工作,不會跟領導套近乎的一輩子沒有翻身之日了?

4、績效工資也是按照特級高級中級教師排下來的。那麼,職稱評定就已經不合理了,現在,按照職稱來發績效,會合理麼?

最後,嚴重同意題主的話:績效工資的實施非但沒有提高考師們的積極性,反而是傷了老師們的心,滋生了教育腐敗。因此,在那些只知道埋頭苦幹而不會阿諛奉承的老師看來,這績效工資不要也罷。


卜玉霞


績效工資已經在國家事業單位中普遍實行,其中包括教師。實行以來普遍反應較大,尤以教師反應最為強烈。甚至部分教師要求取消績效工資。

績效工資的初衷是為了獎勤罰懶獎優罰劣勢,提高工作人員的積極性和工作效率。可是執行中沒有統一的規定和標準的操作流程,各單位是五花八門,自然也是矛盾百出。主要表現為以下幾種。

一是將績效工資獎金化。把績效工資作為獎金進行發放,評優的多發,沒有評優的少發,甚至是不發。

二是將績效工資劃分三六九等,按等級發放。

三是按老黃曆,平均發放。

績效工資發放的意見中,明確規定績效工資是工資的一部分,可以理解為,績效工資就包含在工作人員的工資基數之內。而以上前兩種發放方式,使一大部分人員的工資,在實行績效工資後,反而達不到原來的工資水平。不僅沒有獲得感,卻失去了一些工資。當然感覺不公平,於是就呼籲取消績效工資。

那麼,怎樣才能既避免平均主義,做到獎勤罰懶,鼓勵爭先創優。又避免挫傷大部分人的積極性,正確發放績效工資呢?作者認為,既然已經明確績效工資是其工資的一部分,就要保證當年合格,沒有犯錯誤被處分人員的基本工資基數不能減少。準確的說,就是按照國家事業單位的年終考核,凡達到基本合格以上的人員,(考核為四個等次,優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就應該如數發放績效工資,不得扣減。不合格人員可按照當年不得評優晉級等規定,酌情減發績效工資。

至於對工作突出的優秀人員的獎勵,應該由專項支出,不應該從工資中列支。或申請政府專項撥款,或由單位的其他收入中正當列支。


無奈且向上


沒有一個制度是完美的,但是也很少有像“績效工資”這樣,一實施就出現這麼多的爭議的。

清晰地記著當年開教師大會,一個負責績效工資方案制定的領導說:“我第一個就反對績效工資,哪能一改,領導自己的工資該少了的。”後來證明,領導並沒有沒有反對,因為方案是他們制定的,他們的收入沒有減少,而是增加了。

實施績效工資的初衷是好的,目的是為了保障老師的收入,激發老師的積極性。

文件中是這麼說的:要堅持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重點向一線教師、骨幹教師和作出突出成績的其他工作人員傾斜。

實際上,結果並不理想,甚至出現了和初衷相悖的情況,這引發了老師的普遍不滿。

年底發績效的時候,沒有公示,都是打卡,剛開始很多人感覺不錯,一下發了不少錢,後來才知道,原來這些錢本來都是自己的錢,關鍵是錢還少了,出現了一下幾個怪現象:

1、後勤人員拿平均數,高於很多一線老師。

2、中層領導的績效工資高於絕大多數一線老師。

3、班主任、學科帶人人等拿的績效工資,可能比一般老師拿的還少。

4、帶課班級越多的人,拿的績效工資越少,因為誰也沒有那個能力和精力把所有的班級都帶好,反而帶班少的老師,拿錢更多。

5、一些大科,尤其是英語,由於學校和學生普遍重視,所有整體成績較好,這一科的所有老師績效工資都高,即便你帶的一塌糊塗。小科,無論你多努力,多優秀可能都會低人一等。

多勞未必多得,績效打擊了積極性,這些都是現如今績效工資中存在的一些弊端。當然,也有一些積極的變化:比如,有些後勤的高級教師開始去代課了,因為她們聽說,績效工資要深入改革,呆在後勤工資會降很多;再比如有些長期不見的老師都回來上班了等等。

我相信,績效工資是對職稱的一個補充和發展,制度是好的,實施初期肯定不完善,隨著改革的深入,大家認識的深化,績效工資的弊端一旦減少,它對教育事業會有很大的促進作用。


贏在高三


教師的績效工資,字面上理解,績就是教師的業績,成績;效就是教師通過努力取得的教育教學效果;教師績效工資就是把教師的工資拿出一部分,按照教師工作業績進行考核後重新分配。



各個學校考核方案不同,取得的效果也就不同。

我和一個老師交流過這個問題,他們學校也有績效工資考核辦法。


這個老師提出了三點:

1、校長不帶課也就沒有作業,為什麼考核中校長作業評估是滿分?

2、校長帶母親去看病,這不是公差,為什麼校長出勤考核是全勤,是滿分?

3、體育成績計入中考總成績,為什麼體育老師從一開始就是末等,就要被扣去績效工資?

我認為這個老師提的問題很尖銳,這三個問題應該是大多數學校存在的問題。


重新分配績效工資,關鍵在分配方案的制定上,學校領導、後勤老師、副課老師、不帶課老師怎麼算?這幾部分人裡面,所有老師都頂的是學校領導,大家的錢拿出來,最後讓學校領導拿去了,誰會高興?

最後,為了分配績效工資,鬧得學校裡是烏煙瘴氣,雞飛狗跳,我親眼看到,一個老師怒髮衝冠,拔刀而起:你老婆第一名我老婆也是第一名,為什麼你老婆考核是優,我老婆考核是合格?校長無言相對,狼狽而逃。


我想,這應該是大多數教師要求取消績效工資的原因吧。


小桔燈


當下,教師職稱和績效幾乎成為人人喊打的“過街老鼠”。許多教師提起績效,想到職稱,無不深惡痛絕。曾一度,許多人強烈要求取消這兩大“毒瘤”,更多的劍指績效工資。

我是一名中學教師,負責8個班的歷史教學任務,每週16節課。曾擔任班主任期間,績效工資每月850元,包括個人投入部分770元。如今年齡偏大,身體不好,辭去了班主任,每月績效就剩550元。如果有事因病缺課,抑或遲到早退,還要扣除一定的績效。期中和期末參加區裡統測統判,成績優異還好,績效適當增加,一旦“名落孫山”,排名靠後,也要扣除個人績效。前一階段手術住院7天,教案沒及時上交,課沒上,校本課程也耽誤了,月底工資收入,績效部分少了180元。你說這樣的績效工資,老師要求取消,你會有異議嗎?



2009年起,國家為調動教師工作積極性,激勵教師終身從教,開始在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教師中推行績效工資制度。10年啦!現如今的教師績效工資早已背離了初衷,讓廣大教師愛恨交加,怒其不爭。其實,最初的績效工資,國家規定高級教師投入770元,中級及以下投入660元,績效工資總額按教師實際撥到學校。學校依據日常績效考核,按照工作成績和效果相應發放績效。可是,教師績效需要地方財政投入,狀況好的地區,教師個人獎勵,年終獎勵,班主任津貼,領導老師值班,加班……都另行投入,而絕大多數地區全部從績效工資總額裡拿出,剩餘部分才進行二次分配。


現今,“教育新政”出臺,著力提升教師地位和待遇,更多的就是要增加績效工資。我們市13個縣區,其中,4個經濟狀況好的區,分別增加教師績效500,800,1000,1500元。看來許多地區和教師尚需翹首期待著……


俺油菜


績效工資從一開始就有很多的議論,因為是從每位老師工資扣出百分之三十,再通過績效考核,然後再按學校領導審核分發給老師,一直持不同意見的老師不少。

一,難以體現多勞多得。實行績效工資制度,本意為了鼓勵老師多上課,能者多勞,能者多得。具體實施當中並不一定體現出來,很多老師完成了應有的任務,並沒有多得,反而少得。到底錢去那兒啦?經過了解,績效工資裡面有領導津貼,班主任費,超課時費和獎勵老師成績好的錢也從裡面開支,所以剩下就不多了。所以大部分老師實際上是少得了,覺得績效工資制度不但沒有受到激勵,反而有受打擊的感覺。

二,老師對績效工資來源有意見。老師們認為,既然鼓勵多勞多得,應該另外拿錢搞績效,從工資里扣,就是割自己的肉,填自己的嘴,沒積極意義。

三,老師對績效分配公正性有意見。由學校領導作方案,公平公正受懷疑,因為領導自己佔份,不會讓自己吃虧,有又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之嫌。

四,部分一線老師對所得績效最不滿意。在分配當中,非教學人員可以拿平均數,就是說有一半左右的一線老師連平均數都拿不到。績效工資制度就是為了向一線老師傾斜,任務沒少幹,就是因為學生的考分決定,有的老師可多拿,有的老師拿不到平均數,而比相對輕鬆的非教學人員還少,使得這部分一線老師不滿意。

績效工資制度沒有起到應有作用,很多老師們有取消或換一種替代方式的要求。

這是京京,回答這個問題與大家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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