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9 湖北超標小麥臨時收購截至到9月30日 價格綜合考量

湖北超標小麥臨時收購截至到9月30日 價格綜合考量

針對今年小麥收穫期間,湖北省大部分地區遭受連續暴雨、大風天氣,部分小麥出現不符合質量標準和食品安全指標情況,湖北省6月8日啟動超標小麥臨時收購處置工作,防止出現農民“賣糧難”。湖北省糧食局相關負責人6月12日對媒體表示,啟動該工作,旨在防止出現農民“賣糧難”,維護糧食食品安全,落實糧食安全行政首長責任制。

根據方案,此次臨時收購執行時間從6月8日到9月30日,超標小麥為整理後仍不符合國家質量標準的小麥及真菌黴素含量不符合國家食品安全標準限量要求的小麥,按照“政府主導、定點收購、分類儲存、定向銷售、全程監管”原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含縣級人民政府)履行收購處置主體責任。

方案要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要對本地區的超標小麥數量、分佈等情況及時掌握,並按要求決定是否啟動、何時啟動小麥臨時收購。收購的計劃數量,經縣級人民政府確認,報省相關單位審核,作為申請貸款計劃的依據。收購價格由縣市區糧食部門牽頭,財政、物價等部門配合,按照不出現農民“賣糧難”、保障種糧農民合理收益和質價相宜的原則,根據超標小麥的質量、市場等因素,共同協商,依質分類,經縣級人民政府同意後一次性確定(指同等次的超標小麥收購價格),並逐級上報省糧食局、省財政廳、省物價局備案,要以市州為單位做好所轄縣(市、區)及毗鄰縣(市、區)之間的收購價格和啟動時間的銜接。

根據方案,超標小麥處置實行分類銷售,銷售方式銷售價格由縣級糧食部門報縣級人民政府確認。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糧食》(GB2175-2016)要求的小麥不得銷售給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和個人,質量超標小麥必須銷售給企業,不得銷售給糧食經紀人。食品安全超標小麥,必須選擇定向競價銷售或者定向自主銷售的方式,經檢驗符合飼料或工業用糧標準的,按規定用途處置。無以上使用價值的,進行無害化處置。

據悉,臨時收購的超標小麥由縣(市、區)負責及時組織銷售,2019年3月底必須銷售完畢 。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四等和五等小麥,由各地政府組織引導實行市場化收購。

湖北超标小麦临时收购截至到9月30日 价格综合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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