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5 男子不贍養父母,竟然還放話“房子空著也不給你們住”

老有所養,老有所樂,是每位老人應該享受的晚年生活,但南通如皋市如城街道新官村的冒老太和佘大爺到了古稀之年,卻樂不起來。他們是再組家庭,冒老太的兒子和老倆口鬧了矛盾,不願贍養老人,甚至寧願將房子空著也不給父母居住。現代快報記者瞭解到,近日,經過當地法院調解,目前雙方已達成贍養協議。

據介紹,1988 年冒老太中年喪偶後與佘大爺組成新的家庭,婚後未生育子女。再婚時冒老太與前夫所生子冒某才十二歲,兩人辛苦將其撫養長大。冒某成家後卻因種種原因,兩代人之間產生了矛盾,關係一度惡化。2002 年在村委會、司法所協調下雙方達成協議,分開生活,但關係並未能得到緩和,尤其是作為繼父的佘大爺多次遭受冷眼及辱罵,2014 年搬離家中在外居住至今。今年 3 月,兩位老人向法院起訴,要求冒某為其提供單獨住房,並給付生活費。

瞭解到該案的具體情況之後,如皋市開發區法庭聯合老齡辦、如城司法所實地調查走訪並多次組織雙方進行調解,但均未果。冒某堅持不同意給付生活費,寧可將老人要求居住的房屋空置也不願意提供給二老居住,承辦該案的馬躍副庭長考慮到贍養案件的特殊性,決定到如皋市如城街道沿河村巡迴審理。開庭當日沿河村、新官村的眾多村民到場旁聽。

庭審過程中,原告向法官訴說自己的生活狀況,被告對自己的處境表示無奈。承辦法官就繼子女對繼父母的法定贍養義務進行了釋明,針對老人的住所及生活費問題著重進行了法庭調查。休庭調解時,因雙方意見分歧較大,馬躍法官對本案當庭宣判,判令被告冒某為二老提供住房,並按月給付生活費 1000 元。庭審結束後,開發區法庭法官助理宗愛萍結合案件庭審以及判決結果展開道德講堂,就常見的對贍養的理解誤區著重宣傳法律規定,弘揚愛老敬老的傳統美德。

當事雙方的矛盾及贍養問題還需進一步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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