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4 人身損害賠償證據有哪些?具體是怎樣規定的?

網友諮詢:不管是人身受到損害,還是財產遭受了損失,此時都可以要求侵權人作出相應的賠償,不過對於被害人而言,這個時候需要提供相應的證據才行。那麼大家知道人身損害賠償證據都有哪些嗎?

人身損害賠償證據有哪些?具體是怎樣規定的?

綿陽市云溪法律事務所的勾宗珍所長做出了詳細解答:

人身損害賠償案件的證據包括哪些,首先要看是從原告還是被告的角度來看。

如果是原告角度,主要包括能夠證明對方存在過錯行為,損害後果,因果關係等,以及支撐損害賠償項目和數額成立的證據。

具體說來,一是要證明對方行為有過錯,比如駕車撞人行為;二是要證明造成了傷害,比如受傷就醫;三是要證明自己主張的各項賠償項目金額有依據。

比如,對於醫療費,要提供醫院病歷、診療記錄和醫療發票等證明。對於誤工損失,要提供工作單位的工作證明、工資證明、事故前後工資發放情況。對於護理費,提供護理人員及其收入證明或者同行業平均工資證明。對於交通費,提供交通票據證明。對於殘疾賠償金、營養費、後續治療費用等,可以提供鑑定意見證明,等等。具體可以參考最高人民法院的人身損害賠償的司法解釋。

如果是從被告角度,那麼可以提供的證據包括,可以證明自己沒有過錯行為,沒有造成損害後果等侵權行為不成立的證據,以及已經墊付費用應當扣除的證據,等等。

當然,以上只是大致情況,不能全部囊括。因為具體會因人而異,因情況而異。

人身損害賠償證據有哪些?具體是怎樣規定的?

勾宗珍所長補充:

1、什麼是人身損害賠償案件?

人身損害賠償案件是指,一方當事人因為另一方當事人實施的違法行為,而遭成其生命、健康、身體受到侵害,受害的一方當事人因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加害的另一方當事人賠償其財產損失和精神損害的案件。

2、人身損害賠償需要的證據有哪些?

作為人身損害賠償案件的原告,在提起此類訴訟時,應當向法院提供以下證據:

a.原告的損害與被告有因果關係的證明證據,即被告在何時何地因為什麼原因實施了何種違法行為給原告造成了什麼樣的後果的證明材料。這就需要原告要提供自己受到了什麼樣的傷害、該傷害給自己造成了什麼樣的後果、該傷害是誰造成的等證據材料。

b.原告需要提供醫院證明傷勢的診斷書、病歷卡、醫藥單據、包括醫藥費、治療費、化驗費等如致殘的還必須要有鑑定書。若轉院治療的,應提供醫院同意轉院或的確需要轉院的證明。當然這些證據材料都必須有相關機構的蓋章。

c.原告提出了要賠償護理費、營養費的,必須提供主治醫生開具的批准專人護理的診斷書以及需要補進營養等證明材料。而且護理費與營養費也根據各地的經濟狀況而不同。

d.原告要求賠償誤工費的,應當提供本人所在單位出具的因誤工而減少的實際收入損失(包括減少的工資、獎金等)的證明,如果原告沒有固定收入,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的標準計算具體的誤工費。

e.原告要求賠償交通費和住宿費,應當提供汽車票、火車票、船票、飛機票、住宿費等發票,發票日期必須是在治療期間的,出租車費一般不予賠償哦。

f.至於其它還需要的證明和證據,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而定。至於被告所要提供的證據主要是反駁原告事實和理由的相關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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