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買房時購房合同上開發商未註明“如果貸款批下不來退還首付”這一條,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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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時,購房合同上開發商未註明“如果貸不下來退換首付”這一條,屬於正常現象,因為開發商都會寫到由客戶來補齊全款或者乾脆什麼都不寫。

對於這一條內容,因爭議太大,現在一般開發商在跟客戶簽署購房合同之前,都會讓客戶帶齊貸款所需的資料:徵信報告、戶口本、收入證明、流水等,由開發商貸款部審核認為貸款沒什麼問題的情況下,才會讓客戶交首付款簽署買賣合同。在這個前提下,不出意外的話,基本很少有客戶會辦不下貸款來,即使個別銀行因某種原因拒貸了,開發商也會想辦法找到松一點的銀行,幫客戶把貸款批下來,這種事兒大可不必擔心,只是會因此花點錢解決。

如果合同裡真寫了樓主問到的這句話,那問題就大了,本來客戶能貸下款來,但客戶後來不想買了,就會各種不配合銀行貸款,如故意提供虛假資料、故意麵籤不配合,最後以銀行貸不下款來為由堂而皇之的退房了。只要客戶積極配合銀行和開發商,也就不太可能出現貸不下來的問題,只是多花幾千塊錢解決有點不爽。

最後客戶很配合了,還是沒能貸下款來,開發商也沒轍的情況下,一般大開發商都會給退款的,這種個例出現的概率萬里無一,大開發商沒必要因此惹客戶對簿公堂,影響聲譽。但小開發商就說不好了,理論上也不會太過分,只有個別過分不講理的可能會出現為難客戶退款的現象,想辦法能少退少退點。



京南房產置業經理


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

你說的買房時購房合同上開發商未註明貸款下不來是否會 退首付款,其實所有的開發商都不會主動在合同上標註這一點的。為什麼這麼說尼,下面我給你簡單的分析一下:

因為我本人年前的時候剛剛買的房子,跟開放商打過很多交道,貸款批不下來的原因有很多,第一點 也是最主要的一點就是個人徵信問題,徵信問題也有很多種,簡單的做一個分析說明,1,個人有多次不好的信用記錄,簡單的說就是信用卡違約還款次數過多,花唄違約次數過多,白條違約還款,網貸等等。

2,信用卡負債率過高,超出了你的固定收入,這也是一個主要因素。

第二點 就是開發商的原因,因為開發商的資質問題導致的貸款審批過不了,一般情況下這種情況很少出現,但也不是沒有,因為這種情況導致的貸款下不來是可以要求開發商退回首付款的,不管是開法商想不想退你都可以通過法律手段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所以我們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的時候在附加協議裡應該明確註明不管是因為誰的原因導致的貸款批不下來,都要退回定金跟首付款。這樣的話我們就有了法律依據。

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助到你。


無名小徐子


按揭貸款辦不下來的原因有很多,購房時建議最好能和開發商協商,在合同的附加條款中註明“如果因申請銀行貸款批不下來而導致購房交易未達成的,可免責並退回所交首付款項。”如果不能協商一致,開發商不承諾此免責條款,購房者需認真考慮自身的經濟能力,網上查詢自己的銀行信用問題後,才能簽訂相關的購房合同。

購房者已簽訂了購房合同且沒約定貸款批不下來的責任,那一般只能遵循法律“誰過錯誰負責”的原則去判定相關違約責任:

1.開發商的原因:如果開發商銷售未具備銷售條件的房屋,即開發商未取得預售許可證或銷售不具備使用條件的現房,銀行審查時發現這種情況是不會批貸款的,購房者可要求開發商退還首付及定金,並要求開發商支付相應賠償。

2.購房者的原因:如果由於自身銀行信用問題或還款能力等個人原因銀行不放款,買方需承擔違約責任,按照合同支付違約金,當然儘量和開發商協商處理,減低損失。

3.非買賣雙方不可抗力的原因:如果政府的政策或者銀行的規定發生變化導致銀行不能放款,購房者應與開發商協商,協商不成合同上又沒有約定,購房者可要求開發商發還首付及定金。



小羅乾聞


購房合同對於按揭貸款付款的規定基本都在補充協議裡面有說明(很重要)

圖上所示是一個真實的購房合同樣本,其中已經明確了買受人(購房者)與出賣人(開發商)對於按揭貸款的一些規定,很值得大家去仔細看。

第一、購房者因為自身原因導致貸款無法批覆是需要支付違約金的(一般是總房款的萬分之一一天)。毫無疑問的徵信不合格是屬於購房者的自身原因,如果一旦自己繳納了首付款並且已經簽訂了購房合同,貸款批覆不下來那麼違約基本就是板上釘釘(7天時間大多數人是湊不齊房款的),所以這也是為什麼要購房前查詢徵信的主要原因,徵信不合格的朋友除非是全款購房要不然就不要冒險。

第二、無論是那種原因導致的貸款無法批覆,都沒有要求開發商退還首付的條款。在商品買房合同中無論是哪一方的過錯,首先的解決方案是補足款項,然後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才進行法律訴訟。除非是跟開發商重新簽訂補充協議,大部分概率是不會的。

那麼對於已經付過首付後擔心徵信不合格無法獲得貸款的朋友,該怎麼辦?

第一、一定要提前記錄開發商或者置業顧問的一些口頭承諾(很重要)。很多置業顧問為了單純的增加自己的銷售業績,口頭承諾了很多條件,比如:定金可退,首付可退等;如果一旦有這樣的承諾,作為購房者一定要有記錄,要麼是紙質版,要麼是語音。身邊就有朋友購房時候遇到這樣的事情,繳納定金時候置業顧問承諾可退,後期因為沒有好的戶型的原因進行了退款,開始置業顧問還想不認,但是拿出錄音後一切就解決了。

第二、儘量選擇由開發商或者售樓部代辦貸款,要明確責任(最好有協議或者承諾)。如今開發商都會與很多家銀行進行合作,簽訂購房合同之前一般都會先審核購房者的徵信情況,一般審核沒問題的貸款不批的概率不大。當然也有特殊情況,2017年朋友就遇到過這樣的情況。因為是有開發商委託的代理機構代為辦理貸款事宜(已經繳納了代辦費用和提交了資料),因為個人工作原因漏接了銀行的審核電話導致貸款沒有批覆。這個時候就需要拿出代辦貸款的協議了,讓這些代辦機構去想辦法解決貸款問題,一般都能解決(花小錢辦大事要懂得)。

第三、最後的建議是在新的徵信系統沒有下來之前,不著急購房的朋友還是等等再說。最穩妥的辦法就是在5月份新的徵信上線後再去購房,繳納首付款。這個時候如果徵信沒有問題,那麼肯定貸款是可以批覆下來的,也不用著急這一個月了。

綜上,毫無疑問新的徵信系統上線後對於徵信的真實性會越來越嚴格,過去不在乎信用的朋友需要今後注意了,可能自己的一個無意間的舉動就會導致自己貸款無法批覆。從短時間來看確實嚴了點,但是長期來說對於建設信用社會還是大有裨益的。各位覺得呢?歡迎關心房產和城市發展的朋友積極留言、點贊、關注、轉評哦。


勇談房產壹貳叄


開發商不在購房合同上註明“如果貸款批不下來退還首付”這一條,屬於正常現象。因為開發商在與購房人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過程中,處於絕對強勢地位,而購房人則處於絕對弱勢地位,在合同條款上完全沒有協商的餘地,只能被動地接受全部條款。事實上,開發商打印出來的網籤合同中經常有一些霸王條款,甚至明顯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條款,比如,國家規定房屋質量保修期屋面防水工程為五年,但有些開發商合同條款明目張膽減少為兩年,不知道這樣的合同條款是如何通過房管部門審查的。

不過,話說回來,即便如此,題主也不必擔心,因為合同法規定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的合同條款無效。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的解釋》第二十三條規定,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買受人以擔保貸款方式付款、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出賣人應當將收受的購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還買受人。因此,根據這條司法解釋,如果由於銀行不放貸,購房人是可以要求開發商返還首付款及利息的。


小豬房論


第一、購房者因為自身原因導致貸款無法批覆是需要支付違約金的(一般是總房款的萬分之一一天)。毫無疑問的徵信不合格是屬於購房者的自身原因,如果一旦自己繳納了首付款並且已經簽訂了購房合同,貸款批覆不下來那麼違約基本就是板上釘釘(7天時間大多數人是湊不齊房款的),所以這也是為什麼要購房前查詢徵信的主要原因,徵信不合格的朋友除非是全款購房要不然就不要冒險。

第二、無論是那種原因導致的貸款無法批覆,都沒有要求開發商退還首付的條款。在商品買房合同中無論是哪一方的過錯,首先的解決方案是補足款項,然後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才進行法律訴訟。除非是跟開發商重新簽訂補充協議,大部分概率是不會的。

那麼對於已經付過首付後擔心徵信不合格無法獲得貸款的朋友,該怎麼辦?

第一、一定要提前記錄開發商或者置業顧問的一些口頭承諾(很重要)。很多置業顧問為了單純的增加自己的銷售業績,口頭承諾了很多條件,比如:定金可退,首付可退等;如果一旦有這樣的承諾,作為購房者一定要有記錄,要麼是紙質版,要麼是語音。身邊就有朋友購房時候遇到這樣的事情,繳納定金時候置業顧問承諾可退,後期因為沒有好的戶型的原因進行了退款,開始置業顧問還想不認,但是拿出錄音後一切就解決了。

第二、儘量選擇由開發商或者售樓部代辦貸款,要明確責任(最好有協議或者承諾)。如今開發商都會與很多家銀行進行合作,簽訂購房合同之前一般都會先審核購房者的徵信情況,一般審核沒問題的貸款不批的概率不大。當然也有特殊情況,2017年朋友就遇到過這樣的情況。因為是有開發商委託的代理機構代為辦理貸款事宜(已經繳納了代辦費用和提交了資料),因為個人工作原因漏接了銀行的審核電話導致貸款沒有批覆。這個時候就需要拿出代辦貸款的協議了,讓這些代辦機構去想辦法解決貸款問題,一般都能解決(花小錢辦大事要懂得)。

第三、最後的建議是在新的徵信系統沒有下來之前,不著急購房的朋友還是等等再說。最穩妥的辦法就是在5月份新的徵信上線後再去購房,繳納首付款。這個時候如果徵信沒有問題,那麼肯定貸款是可以批覆下來的,也不用著急這一個月了。

綜上,毫無疑問新的徵信系統上線後對於徵信的真實性會越來越嚴格,過去不在乎信用的朋友需要今後注意了,可能自己的一個無意間的舉動就會導致自己貸款無法批覆。從短時間來看確實嚴了點,但是長期來說對於建設信用社會還是大有裨益的


駐場主管陳小哥


在房產買賣過程中,這是一個很常規的問題,很多人都會問。朱房傳說將從不同的角度進行分析,然後提出具體的解決方案。希望可以幫到你。

第一,法律保障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三條,商品房買賣合同規定,買受人以擔保貸款方式支付的,因一方原因未簽訂商品房抵押貸款合同,商品房銷售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並賠償損失。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的原因致使當事人不能訂立商品房抵押貸款合同,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當事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出賣人應當將收到的購房款本金、利息或者保證金退還給買方。

根據法律規定,首付款屬於購房款的本金。如果沒有最終交易,賣方必須退還定金,這不是定金。這很重要。如果是定金,那麼根據合同規定,開發商不能退還,受法律保護。

第二、信用評估報告

購房貸款前,必須向開發商提供真實可靠的信用報告。一般來說,權威當局出具的信用報告是非常可靠的。只有開發商審核信用報告、賬簿、收入證明、流水等,確定貸款沒有問題,購房者的首付款才能簽訂正式合同。開發商在購房合同中沒有註明,“如果貸款不能下來則退全額首付”這一條是正常現象。因為開發商在與購房者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的過程中處於絕對強勢地位,而購房者則處於絕對弱勢地位。合同的條款沒有商量的餘地,所以他們只能被動地接受所有的條款。

所以如果你在信用方面有問題,不要提前簽定購房合同。以避免這種情況。

第三,記錄交易過程

在房地產交易過程中,我們可以使用手機、錄音筆等工具,提前記錄開發商或房地產顧問的一些口頭承諾。為了簡單提高銷售業績,不少房地產顧問口頭承諾了很多條件,比如:可退定金、可退首付等;如果有這樣的承諾,作為購房者,必須有記錄,無論是紙質的還是語音的。當一個朋友在附近買房子時,他遇到了這樣一件事。當他付定金時,房地產顧問答應他可以退還定金。後期,因為沒有好房型,他就退了。起初,房地產顧問想否認,但取出錄音後,一切都解決了。

那麼一旦遇到這樣的問題,該如何解決呢?

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條例》的規定,因買受人原因致使雙方簽訂的購房合同不能履行的,當事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並要求賠償損失。如果貸款無法辦理,開發商不退還貸款,可以採用以下方法:

第一,繼續履行購房合同,暫時不退款,購房人通過各種辦法籌措全款購房,避免損失。

第二,找出貸款不能下來的原因,及時補救。如果不能補救,就不能全部提高。你可以先和開發商協商好幾次退款。當然,此時開發商可以要求一定數額的違約金;

第三,如果不能自己和開發商談判,可以通過法律途徑維權,向法院投訴,大做一筆。開發人員通常會擔心負面消息,因此他們可能會坐下來與您協商解決方案;

第四,先與開發商協商,否則達不成協議。如果房款不急需,我們可以暫時不處理,拖住開發商,把房子捂我們手裡。如果賣不出去,就得增加人力管理和控制的成本。

以上就是我的一點意見,如果您遇到這種情況一定要尋求專業的幫助,不要盲目行事,一面造成更大的損失,我是朱房傳說,希望我的信息能給你提供幫助。

朱房傳說


座標酒泉市

沒有那個開發商購房合同上會給你註明貸款批不下來!首付款都退給你!

這要看是開發商的問題還是你個人的問題!

1.開發商問題:期房如果開發商沒有達到預售標準沒有取得預售許可證!在銀行肯定是辦理不了准入!沒有準入就是沒有和銀行合作!購房者肯定辦不了按揭貸款!

2.個人問題:徵信有不良記錄,個人收入低沒有還款能力,負債高!或是其他原因,銀行肯定會拒貸!

其實這些問題在交首付款的時候可以完全避免,交錢之前首先了解開發商實力最近開發過那些樓盤,口碑如何,等等!在就看五證是否齊全!包括預售許可證,土地使用證等等!這些瞭解清楚後詢問售樓部業務員,如果辦理銀行按揭貸款都需要哪些資料,在把你的實際情況如實告訴業務員,他會給你說你的情況按揭能不能辦下來!現在開發商都跟好幾個銀行有合作,有卡的嚴格的銀行,也有稍微要求不那麼嚴格的銀行!我們都會想盡辦法給客戶辦!在我們公司如果因為客戶的原因實在辦不下來,我們就給全額退了!大家都省事!!

最後提醒大家不管在哪!

只要交錢需謹慎!!


夏日的風Yan


既然題主已經發現該問題,就應該與開發商仔細諮詢和協商,可簽訂一些補充協議,維護自身的利益。事前發現基本上都沒有什麼問題,主要時貸款批不下來的時候才發現才要注意。

根據《商品房買賣管理條例》的規定,因購房者的原因,導致雙方簽訂的購房合同無法履約的,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並要求損失賠償。但在實際的房屋買賣中,除非合同中有明確規定,否則,首付款是不能充當“定金”“違約金”。首付款是房價的一部份,只是在辦理貸款買房錢交的一筆預付款。如果真的在辦理貸款時,辦理不下來,開發商不退款,可以下幾種處理方式:

一、繼續購房合同,只是不退款,購房人繼續籌措全款購房;

二、找出貸款貸不下來的原因,先進行補救。實在補救不了,又無法籌措全款。可以與開發商先嚐試多次溝通協商退款,當然此時開發商可能會要求收取一定額度的違約金;

三、與開發商無法自行協商,可以通過法律途徑維權,向法院投訴,將事情鬧大,一般開發商都擔心負面新聞,可能就會好好與你坐下來協商解決方案了;

四、與開發商先協商,還是無法達成一致結果的話,如果房款不是急用,可以暫時不處理,拖著開發商,讓這套房捂在手上,賣也賣不了,還得增加人力管控成本。

最後,希望在簽訂大額購買合同時,請大家睜大眼睛,最好要把自己的顧慮及時提出,以合同協議的形式寫下來,維護自己的切身權益。如果是事後發現問題,先儘量協商解決,實在不行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紹52763895


我也是醉了!

自己要買房了,都不知道到自己徵信是否符合貸款要求?不知道自己工資是否達到銀行還貸要求?那你還買什麼房啊?

就標題說的這條"批不下來貸款,退房款首付"完全就是為了開發商違規操作,把房子賣給沒有購房資質或者提供虛假信息的人準備的!沒有這群人,房子不會賣的那麼快,房價也不會炒的這麼高!

最好沒有這條,自己掂量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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