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1 六十年代初晉中走出去的劇團的解散

郭鳳卿

劇團進疆不久、就遇到我國經濟暫時困難時期,不斷從內地傳來吃糧緊張,經常餓肚子的消息。與此比較,在新疆(至少是在烏魯木齊市)吃穿供應方面要寬鬆而豐富的多。最困難的時候是糧食品種增加了粗糧(玉米麵)的供應量,市場上糖、茶、煙、酒等儘管品種較前減少但都可隨便購買,這在內地是望塵莫及的。人們在給家人寄信時準會將“中華”或“牡丹”煙裝入信中一支,以炫耀自己所在地的優越生活條件。如果說劇團當時面臨的最大困境是什麼的話,那就得說他們的住宿了,特別是雙職工的住宿方面。劇團的住地是“教工俱樂部”大樓,顧名思義就不是住宅樓。劇團剛剛進疆時有部份同志帶了家屬,少者一家三口,多者一家五口,除3位團長、副團長安排在三間(以樓房的間架說)大的房間外,一些主要演職人員每戶一間,在這間房子裡安置了由三個單人床合併而成的大床,一個三鬥一門辦公桌,所留空間再放置一些日用品就滿滿當當了,還要一日三餐開灶做飯,一家三、四口擠在這窄小的空間裡其生活質量更可想而知。不過他們比起後來成家和進疆的家屬還算幸運的多。進疆第二年,為了穩定青年演職員的情緒,領導動員符合結婚條件的年輕人在成熟的情況下儘快辦理結婚手續,這樣他們有了溫暖的小家就不留戀遠在山西的老家,就會安心在新疆紮下根。但是這些新婚男女以及隨後來到新疆的家屬,在住宿上卻成了大問題,最後不得不在二、三層樓的兩側用木架釘上廢舊佈景做隔扇,作為臨時住房:同時又在三樓的一個大房間內用木架釘白布做隔扇,分隔成八、九個小房間,每個房間的寬度 二米左右,長度三米左右,一布之隔住著一對對夫妻,這樣的安排現在看來真是有點不盡如人意,但從當時的情況看那也是沒有辦法的辦法,是無奈之舉吧。好在大家都沒怨言,以弘揚晉劇藝術為目的而和睦相處,勤奮工作。

為豐富邊遠地區人民群眾的文化生活需要,擴大晉劇在新疆各地的影響,自治區晉劇團於1960年和1961年兩次深入到北疆地區的昌吉縣、奇臺縣、瑪納斯縣、石河子市、烏蘇縣、額敏縣、塔城縣等市縣進行巡迴演出,所到之處均受到當地政府和觀眾的熱烈歡迎,特別是早年來到這些市縣的山西老鄉更是欣喜若狂,因為他們都是解放前來到這裡經商的,可以說是晉商在國內涉足最遠的地方,而且大多是汾陽、平遙、介休、祁縣等地人,對晉劇情有獨尊,今天能重溫年久未看的家鄉戲,真是如同做夢一般,就連那些豫、皖、蘇等地的支邊青年、墾荒戰士也出於當地文化生活的貧乏和對山西梆子劇種的好奇而擁躍觀賞。晉劇團的巡迴演出,不論從政治上講還是從經濟上講,都取得了豐碩成果。

自治區晉劇團在搞好本身業務的同時,還積極響應自治區政府號召,參加了許多社會公益活動。如1959年冬季修築和平渠的大會戰,晉劇團曾組成一支青年突擊隊參戰。他們同各族人民一道,為把烏魯木齊市建設的更美麗而白天戰鬥在冰天雪地,晚上就在沒有火爐的棉帳篷中席地而睡,最後以優良的勞動表現受到了工程指揮部的表彰。再如1960年春,派出10多位演職人員遠赴米泉縣,支援當地農民突擊插秧,這些從來沒有見過水稻的黃土地娃娃,能夠在這裡下水插秧,真乃是難能可貴之舉。

1962年3月,奉自治區文化廳之命,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晉劇團赴山西巡迴演出。

為了向山西的領導和父老鄉親彙報三年來的成就,向故鄉人民獻出精湛的藝術成果,臨行前他們精心排練了新編歷史劇《佛手桔》(劇本改編、導演劉錦章、舞美設計繪製:範海春,武打設計:高保堂,主要演員:武惠仙、筱桂芬、袁忠誠),進一步加工排練了在烏魯木齊市上演過的《孫悟空三打白骨精》、《紅珠女》、《女寫狀》等,並且專門為小學員排練了《拾玉鐲》,一併帶回山西上演,以全面展示劇團演藝陣容。

自治區晉劇團到達太原後,被山西省領導視為上賓,安排在幷州飯店食宿,並登門親切接見。首場演出安排在山西大劇院,山西省和太原市、榆次、壽陽等地的文化部門領導及文藝界同仁親臨觀摩,僅在太原市山西大劇院、紅旗劇場分別演出10多場,然後巡迴到達榆次、壽陽、陽泉等市縣演出多場,時間長達一個月。由陽泉市返回太原後,被安排在太原市第二招待所住宿。為使遠離親人三年之久的演職人員返鄉探親,劇團放假一個月。就在這一個月中,新疆和山西文化部門進行了一場談判,最終決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晉劇團結束他的歷史使命,全部人員和服裝道具留在山西,仍在烏魯木齊居住的家屬由各自隨團人員返新疆搬遷,劇團演職人員中有不願意留在山西工作的,可在烏魯木齊市另行安排工作。這一決定是人們未曾預料到的,至於留下來的原因誰也不清楚也沒有人想鬧清楚,因為在那個年代無條件地服從領導安排是天經地義的道理,何必去問為什麼,所以只能是聽之任之了。在最近調查收集相關資料中得知,留在山西的真正原因有三:⑴劇團在新疆賴以生存的觀眾嚴重缺乏。僅靠山西籍老幹部和老戲迷是很難創造經濟效益的。⑵劇團進疆第二年換了主要領導,他錯誤地將十幾名所謂不聽話的青年演職員下放到遠離烏魯木齊市的新源縣農村落戶,結果,一位同志在伊黎河淹死,其它同志都逃回山西。這件事在劇團內部振動很大,搞的人心慌慌。試想,進疆這一舉動並非任何人都會輕而易舉地做出決定的,當時打退堂鼓、臨陣逃脫的演職員大有人在,及使在決定進疆的人員中也有思想波動者,對此,劇團領導專門安排思想堅定的黨團員對思想不堅定者實行一對一監視,以防逃脫,直至到達烏魯木齊市方才解除。而今鬧的自身難保,所以產生了不如早日返回山西另謀生路的不安情緒。而今回到山西,部份演職人員就提出不願重返新疆的要求。⑶在1960年至1961年的困難期間,內地一些劇團的演職人員為躲避生活困難的環境,他們想方設法來到新疆組建劇團,兩年間,在烏魯木齊市就聚集了28個戲劇演出團體,而且演出質量良莠不齊。因此,自治區黨委專門下發文件要求精簡劇團,籤於自治區晉劇團存在以上所述兩個客觀原因,自然就成為精簡對象之一了。截至1962年底烏魯木齊市的演出團體下降到了12個。

正式宣佈劇團留在山西這一決定的地址,還是舉行隆重歡送劇團赴疆大會的太原市第二工人文化宮(俗稱南宮),不過這一天沒有那麼多領導和文藝界同仁參加,只有赴山西巡迴演出的演職人員,會場顯的冷冷清清。會議由山西省文化局局長江平主持,山西省副省長王中青講話,宣佈了榆次市晉劇一團完成了支援新疆的光榮任務,經省政府,省文化局研究決定,籤於目前正值精簡機構、壓縮城市人口的關鍵時刻,整體留在太原或移交榆次縣(榆次市於1960年恢復縣的稱謂,屬晉中專署所在地)是不可能的,只能雙向選擇,即請全省所有晉劇團負責人和當地文化局局長來並觀摩演出,然後根據各團所需選擇演職人員,二是由演職員本人自己聯繫去向,雙方同意後由省文化局給予辦理工作調動手續。就這樣,除個別人員留在山西省晉劇院外,其他演職員均被分配到榆次、壽陽、平定、永和、靜樂、大同等山西各地,最遠的被內蒙古自治區卓資縣聘走。分配不出去的演職員、學員、行政人員,一部分如同搭售商品似的,凡選中演員的縣市,必須搭配一名或幾名職員、學員或行政人員。而這些被搭配的同志,在到達工作地後大多被下放回原籍,其中有幾位從小從事戲劇行當的老同志,回家後不會務農,又無其它謀生本領,其生活狀況苦不堪言。另一部分既分配不出去又搭配不走的同志,由省文化局直接作了退職處理,回鄉務農。隨團赴疆的家屬也作為壓縮對象下放回原籍。劇團的財產全部歸山西省晉劇院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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