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漢唐盛世都要和親,為啥就宋朝特殊?談談宋朝堅持“不和親”原因

漢唐盛世都要和親,為啥就宋朝特殊?談談宋朝堅持“不和親”原因

引言:在中國古代歷史上,和親歷來是中原王朝處理民族關係的一種主要方式。客觀上和親不僅維護了社會的和平、邊疆的穩定,還促進了民族地區和中原的政治、經濟、文化交流和民族融合。然而,縱觀趙宋一代,人們會發現這樣一個現象,在中國曆朝歷代中屢見不鮮的和親,在宋朝卻找不到多少蹤跡,而這一結果又是與當時中原王朝對少數民族偏見的加深、理學的發展、經濟的繁榮等社會歷史環境息息相關。著名的歷史學家陳寅恪先生是這樣評價的:“吾中華文化,歷數千載之演進,造極於趙宋之世。”陳寅恪先生認為宋代是中華文化的繁榮的時代。漢唐盛世都要和親,為啥就宋朝特殊?

漢唐盛世都要和親,為啥就宋朝特殊?談談宋朝堅持“不和親”原因

通常情況下,中原王朝在總體實力相對較弱的情況下,會選擇和少數民族政權和親,以維護和加強自身的統治。而宋朝毫無疑問就是處於這樣一個時期,所面臨的局勢也更加複雜,北有遼、金,西有西夏,西南有大理、吐蕃等,他們都曾對宋朝造成嚴重的威脅。但是,宋朝不僅沒有主動對外和親,反而拒絕了來自遼和西夏的求親。那麼究竟是什麼原因使整個趙宋王朝堅持“不和親”呢?總的來說,這是由宋朝當時的政治、軍事、經濟發展水平和社會文化觀念等多種因素決定的。

一、強烈的民族偏見

宋朝雖然在軍事上一直處於劣勢,進而導致政治上的被動。但是,長期以來受“夷夏”觀的影響,宋人自視甚高,對契丹和女真等少數民族更有一種蔑視心理,認為他們開化程度低,是蠻夷。

宋朝文人的字裡行間都充滿了對遼、夏、金等少數民族的輕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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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馬光在其主持編纂的《資治通鑑》一書中也表達了對和親的嗤之以鼻,以及對其他民族的鄙視:“建信侯謂冒頓殘賊,不可以仁義說,而欲與為婚姻,何前後之相違也!⋯⋯蓋上世帝王之御夷狄也,服則懷之以德,叛則震之以威,未聞與為婚姻也。”

民族偏見是宋朝拒絕遼和西夏等國和親要求的一個主要原因,他們自視天朝大國,具有很強的民族優越性,從骨子裡看不起別的民族。他們認為與異族和親是有失體面,沒有尊嚴的事情,並把和親放在與封建倫理道德相對立的位置,從倫理綱常和民族尊嚴等各個方面進行審視,並提出“和親辱國”。再加之遼國在談判伊始就要求宋朝皇帝的女兒與其和親,這就使得宋朝君臣的民族自尊心受到極大的傷害和強烈的羞恥感。

二、強大的經濟實力

很多人認為宋朝是中國歷史上最軟弱、最沒實力的封建王朝,其實不然。宋朝只是在軍事上相對較弱,他們吸取唐滅亡的教訓,為防重現唐末的藩鎮割據現象,實行“強幹弱枝”“守內虛外”的方針,這就直接導致了宋代邊防力量的薄弱,使得其面對遼金等少數民族的攻擊之時處於不利的地位。

但是,宋代時的經濟發展水平卻是以往的任何一個朝代都無以比擬的,南方地區得到進一步的開發,農業、手工業都得到極大的發展,甚至還出現了“交子”。張擇端的枟清明上河圖枠就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宋朝社會經濟的繁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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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大的經濟實力無疑是支撐宋人“尊嚴”,使其挺直腰桿拒絕和親的重要因素。

況且,納貢、給歲幣雖是一項負擔,但是卻遠遠不及作戰時的軍費

這一點,富弼在慶曆四年,關於澶淵之役上疏宋仁宗時就指出:“驕敵深入,直抵澶淵,河朔大擾,乘輿北幸。於是講金帛啖之之術,以結歡好。自此,河湟百姓,幾四十年不識干戈,歲遺差優,然不足以當用兵之費百一二焉。”

這一舉措維護了宋遼之間長達四十年的和平,促進了互市和經濟發展,人民生活的穩定,其結果還是好的。再者,宋人認為,遼國“雖以請地求婚為言”但“北朝所欲,不過租賦爾”。宋朝有這樣的經濟實力償付相應的歲幣,並認為以這樣數量的銀兩換取拒絕和親、穩定邊疆和保證國內長時間的和平與人民的安居樂業,避免更多的經濟損失和將士的傷亡還是非常划算的。

三、程朱理學的影響

兩宋時期,以講天理和倫常為主要內容,並適應時代需要的理學的興起,使傳統的夷夏之防觀念更加深

入人心。宋朝文人的地位比較高,人們的思想也相對開放,再加上歷經五代十國的大動亂,人們的思想受到來自各個民族思想的碰撞。自西漢“獨尊儒術”以來,儒家文化的影響不斷擴大,到兩晉時期和門第觀念的加深,到了北宋中原漢人的民族觀更加強烈,理學就是在這樣的條件下產生的,南宋時達到興盛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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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理學以儒學為主,吸收了佛教和道教的理論精華,將二者的本體論和認識論與儒家的倫理思想相結合,用新的方法來證明封建倫理綱常和等級秩序、專制集權的合理性與神聖性。

理學把儒道佛三者融為一體,重築了“禮”的封建秩序,強調道德自覺和理性自覺,把道德修養作為人生學問的根本。這樣一來,理學不僅造就了宋人重人格、厚人品、崇尚氣節的時代意識,還促使文學作品注重教化,常常出現強烈的人格精神和道德色彩。

故而兩宋有不少士大夫把和親與倫理道德相對立,認為“和親辱國”、“有失體面”。理學集大成者朱熹更是把“中國結婚夷狄”視作“自取羞辱”。所以,宋朝在與遼、夏、金議和時,寧可多給金帛,也不願嫁女和親。正因如此,在遼興宗向宋提出用和親、增幣來代替割地的要求時,宋朝允許增幣,但拒絕和親。在宋朝君臣的心目中,割地雖然是喪權辱國,但和親則更是大失體面的事情,因此才以各種理由加以拒絕。

四、宋朝士大夫的文人情懷

宋朝是中國歷史上士大夫階層的黃金時代,經過“華夷之辨”和五代十國的大分裂時期,最終代周的趙宋王朝在立國後,為了避免自己成為五代之後第六個短命王朝,積極推行“重文輕武”

的政策,任用文人為知州,防止軍人奪權或割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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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舉制度發展到宋代已經比較完善,相比隋唐時期有了很大的改進,廢明經、存進士,用人惟才,讀書人即使出身低微,只要通過科舉考試,就可以躋身於士大夫階層,獲得較高的社會及政治地位。而文人一向以解救天下蒼生為己任,面對外來蠻夷的侵擾,為得一時安樂,而把女子送去“豺狼虎豹之地”,靠女子來換取和平,這也是他們的自尊所不允許的。在兩宋時期,和親的話題基本上就沒有停止過,文人士大夫雖有贊同者,但大多數都持反對的態度,他們紛紛寫詩詞文章加以抨擊。

五、宋人對德治的崇尚

宋朝士人堅信以文德治天下,認為只要德行夠深厚,必然能得四方來朝。

宋朝的文人士大夫在傳統儒家文化的薰陶下,認為王者要以德服天下,只要王者的德行修煉到很高的程度,蠻夷也會來歸附的。宋儒對德治的認可達到了迷信的程度。在這種思想的支配下,宋朝君臣自然是更願意以錢財來滿足他們的需要,並以此作為是對他們的一種寬容、一種賞賜。

他們反對和親,一是因為他們認為“北朝所欲,不過利其租賦耳”;二是他們又認為“和親”是有失“德行”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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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們長期處於比較安樂的生活環境中,衣食富足,就更會厭惡戰爭。經濟上比較富庶的趙宋王朝一方面不想和遼、金、夏作戰;另一方面又自視甚高,有強烈的民族偏見,也不屑於和其他的民族聯姻,再加上士大夫和民間的反對,標榜開明又崇尚德治的宋王朝,自然希望以德治天下、得太平,而不是靠和親來維持。

六、輿論的影響

小報最早出現於北宋末年,盛行於南宋,是宋朝社會動盪不安、內憂外患嚴重的產物。

宋朝小報的出現,使人們有了更多的渠道瞭解時事,表達自己的意見。小報主要是從開封流傳出去,新聞來源則主要是進奏院的消息洩露。由於宋朝一直處於和北方少數民族對峙這一特殊的形勢,政局動盪,人們也大都對國事比較關心。一般下級官吏和民眾很需要這方面的消息,但由於身份等各方面的制約,對於許多信息又無法得知,而小報無疑給人們提供了一個瞭解時事的平臺。

由於深受理學所宣揚的倫理道德的影響,在瞭解朝廷對遼金的態度後他們更感憤慨,全國輿論一片譁然,對於和親一事更是反對,認為這是“大失體面”的事情;再加上文人士大夫的宣傳反對,基本上就是一呼百應,民間反對之聲高起。宋朝是一個以文治國的朝代,重視文人、士人的意見,考慮到士大夫在國家中的影響力、輿論的壓力和對其他少數民族的偏見,即使朝廷有和親的意向,也不得不仔細斟酌。作為一個開明的政府,他們深知如果民意處理不好,將會導致更多的問題,因而,對“和親”一事也會更加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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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少數民族政權自身並沒有強烈的“和親”願望

從公元960年北宋建立到1279年南宋被元所替代,宋朝一共經歷了三百多年的時間。在這期間宋朝不斷地受到來自邊疆其他少數民族的侵擾,在這漫長的歲月中,宋朝能堅持“不和親”,除了強烈的民族偏見等主觀因素因素,還有遼、金等少數民族政權本身也並沒有很強的“和親”意願。在與宋朝的交往中,他們逐漸認識到,即使不與其結姻親也沒有多大的影響。相反地,在軍事的爭鬥上,自己往往還佔著優勢,完全可以憑此達到自己的目的,使利益最大化。

和親只是為了進一步保障自己的利益,既然宋朝上下堅決反對,遼、金等也不想因為此事,再次引發戰火。宋朝不願多起兵戈,一直秉承著“強幹弱枝”的方針,堅持“以德治天下”,這樣看來,通常情況下,宋朝是不會主動發起戰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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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於和親,其實納貢、稱臣更能滿足他們的虛榮心,經濟上的補償也來的更實際有用,既然如此,和不和親關係都不大。況且,他們完全可以利用宋朝把在和親上的拒絕作為談判的籌碼,進而要求得到更多其它的物質補償,於是,也就不再堅持向宋和親。

雖然通過納貢、稱臣簽訂合約等方式在客觀上也保持了相當長一段時間的和平,以經濟為手段加強了彼此間的聯繫,促進了邊境的貿易,但這並不能從更本上杜絕戰爭的爆發。宋朝沒有與其他的民族政權進行和親,而其面對的環境又相對複雜,民族矛盾也相對激烈,一旦發生戰爭就缺少了調解者。相反地,遼與西夏、吐蕃都有聯姻,作為和親對象,可以在其中尋找最佳的平衡點,維護雙方的平和,這種姻親關係相對穩定。這樣一來,如果戰爭爆發,宋朝就容易陷入兩線作戰的困境,致使邊軍戰鬥力減弱,最終導致失敗。不得不說,宋朝堅持不與其他民族和親也是其滅亡的一個重要因素。

參考文獻:

[1]脫脫.《遼史》

[2]脫脫.《宋史》

[3]崔明德.《中國古代和親史》

[4]司馬遷.《史記》

[5]班超.《漢書》

[6]司馬光.《資治通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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