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緊急預警!防疫用品詐騙,你意想不到的套路!

“N95口罩我有渠道,4.5元一個,一萬個起訂,恕不還價”“專業醫用口罩海外渠道代購,3天到貨”“口罩企業復工,老總是我朋友,擠出一批口罩現貨發售,先到先得”……最近,微信朋友圈裡出現了大量類似的銷售口罩的信息。疫情當前,口罩成了必需品,通過這些渠道真的能買到口罩嗎?


緊急預警!防疫用品詐騙,你意想不到的套路!


近期,鹿城偵破5起網絡詐騙案件,不法分子以口罩等防疫用品為幌子實施詐騙。藉此機會,希望廣大市民提高警惕,謹防詐騙。


案例1


假微商空手套白狼

犯罪分子稱有廠商或者供應商渠道,訂單量大,特殊時期物流不能保證,下單不退……實際上,滿滿都是套路。


2月17日,家住溫州市區的趙女士上網發現,有人在網上發佈信息稱,手頭有一批口罩可供銷售。趙女士主動與對方聯繫,稱需要8000個口罩,並將25000元錢匯入對方指定的賬戶。但之後,趙女士不僅沒有收到口罩,對方手機也關機了。


2月24日,鹿城警方在平陽將犯罪嫌疑人吳某抓獲。經審訊,嫌疑人吳某根本沒有渠道購買口罩,隨意在網上捏造的“有大量口罩”的信息。吳某詐騙所得的3萬餘元,也全部用於賭博揮霍。


緊急預警!防疫用品詐騙,你意想不到的套路!


案例2


“老同事”的“特殊渠道”

2月21日,陳先生接到老同事夏某的電話,對方稱自己有“特殊渠道”能購買到體溫測量槍。夏某稱,雲南大理的民宿協會在深圳預訂了1萬體溫槍,每支體溫槍低於市場價僅售300元。因為是老同事的關係,陳先生信以為真,馬上預定了2000支體溫測量槍,並當即將35000元定金通過支付寶打給了夏某提供的指定賬號。


夏某稱貨主是金某,是雲南大理民宿協會派往深圳的採購員。2月23日,陳先生再次接到夏某的電話,金某已經到達深圳,需要支付剩下金額。於是,陳先生又支付了4萬元貨款。當晚,金某以各種理由多次更改提貨地點,最終與陳先生失去聯繫。


2月27日,金某被鹿城警方抓獲,陳某才恍然大悟自己被“老同事”騙了。據金某交代,自己與夏某捏造了特殊渠道購買耳溫槍的事實,讓陳某信以為真,上當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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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3


雲南某大學的在校學生程某,平時做些“微商”生意。疫情防控期間,他看到醫療防護用品緊俏,就動起了歪腦經。1月31日以來,他先是通過搜索各類網絡信息,然後以“天安醫療器械”為名混入了我市的幾個愛心捐贈微信群,謊稱自己是某公司的醫療銷售人員,手上有大量口罩,並在朋友圈發佈各類口罩信息和愛心捐贈口罩的信息以此騙取愛心人士信任。之後,程某又主動添加愛心人士,稱能購買到醫用口罩,先後有5名受害者上當受騙,騙得7000元。當受害人催促程某發貨時,程某就以各種理由搪塞最終將買家“拉黑”。


程某落網後供認,因賣口罩的生意紅火,他也想從中賺一筆,但是手頭根本沒有貨源,於是就動起了歪腦筋。


緊急預警!防疫用品詐騙,你意想不到的套路!


目前,上述幾名犯罪嫌疑人均被警方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緊急預警!防疫用品詐騙,你意想不到的套路!

常見詐騙手段

緊急預警!防疫用品詐騙,你意想不到的套路!

手段①:謊稱有醫用口罩獲取渠道

嫌疑人通過微信、社交軟件結識被害人,謊稱自己醫護人員或醫藥公司工作人員,有獲取醫用口罩的特殊渠道。

緊急預警!防疫用品詐騙,你意想不到的套路!

手段②:從網上下載虛假交易信息圖

犯罪嫌疑人從網上下載大量口罩及虛假交易信息圖片並在微信朋友圈發佈,謊稱有大量口罩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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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段③:提供虛假提貨地址進行詐騙

犯罪嫌疑人在網上發佈虛假銷售口罩等防護用品信息,騙取受害人貨款,提供虛假提貨單和提貨地址。

緊急預警!防疫用品詐騙,你意想不到的套路!

犯罪嫌疑人在無進貨渠道及貨物的情況下,在其微信朋友圈上虛假髮布口罩銷售信息,多名被害人因信任熟人被騙。

緊急預警!防疫用品詐騙,你意想不到的套路!

手段⑤:利用愛心人士急於捐贈心理詐騙

犯罪嫌疑人利用愛心人士想要捐贈防護用品的心理,主動加其為微信好友,並虛構自己有N95醫用口罩和醫用防護服出售,可以直接把物資送往武漢的事實。虛構發貨單,騙取受害人錢財。

緊急預警!防疫用品詐騙,你意想不到的套路!

手段⑥:謊稱“已發物流、被政府徵扣”

犯罪嫌疑人謊稱自己已將口罩發送物流,並提供了虛假的運單號。受害人查詢運單號為空後,犯罪嫌疑人又謊稱口罩在物流途中被政府徵扣。


嚴查!

對製售假冒偽劣口罩頂格處罰

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日前的發佈會上提出,全面部署打擊整治非法制售口罩等防護用品違法行為,對於涉及疫情防控的違法行為,要頂格處罰。


兩高兩部《關於依法懲治妨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意見》規定:在疫情防控期間,假借研製、生產或者銷售用於疫情防控的物品的名義騙取公私財物,或者捏造事實騙取公眾捐贈款物,數額較大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以詐騙罪定罪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由於疫情的嚴峻形勢以及復工後的廣泛需求,口罩、溫度計等醫療物資的需求一段時間內仍會比較緊俏,許多不法分子會利用口罩等醫療物資緊缺來實施詐騙。


警方提醒


個人購買醫療防護物品一定要上正規平臺或到正規藥店購買,並看清口罩的型號、效用、生產日期等關鍵信息,線上私人交易資金得不到安全保障。若確需通過線上私人交易進行購買,也應儘量通過正規渠道核實對方身份信息的真偽,絕不輕易轉賬匯款,一旦受騙,立即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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