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6 再現“炒停售”!復星保德信人壽倒計時宣傳銷售4.025%年金險

本報記者 陳晶晶 北京報道

近日,《中國經營報》記者獲得兩份復星保德信人壽保險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復星保德信人壽”)4.025%年金保險宣傳銷售材料。宣傳材料中顯示,“福壽齊添全行業最後一款4.025%,倒計時31小時”“福壽齊添倒計時五天,告別一個時代4.025%”等字樣。

復星保德信人壽內部員工向記者證實,產品停售倒計時的宣傳圖片每天都在發。

據瞭解,2019年8月30日,中國銀保監會出臺了《關於完善人身保險業責任準備金評估利率形成機制及調整責任準備金評估利率有關事項的通知》[銀保監辦發(2019)182號],該文件稱,自文件下發之日起,2013年8月5日及以後簽發的普通型養老年金或10年以上的普通型長期年金,將責任準備金評估利率上限由年複利4.025%和預定利率的小者調整為年複利3.5%和預定利率的小者,這意味著,4.025%年金險產品銷售被進一步收緊。

近日,銀保監會又召集13家保險公司總精算師進行窗口指導,要求從2019年12月開始停止銷售預定利率4.025%的年金險產品。

記者瞭解到,12月30日下午,復星保德信人壽法務合規部處理了上述“炒停售”行為。

本報記者獲得的一份復星保德信人壽法務合規部發布的《關於禁止炒作停售產品及規範宣傳銷售材料審核的通知》郵件中稱,近期發現分公司宣傳銷售材料出現“全行業最後一款4.025%年金險,倒計時31小時”等措辭,該行為已經違反《中國保監會關於進一步加強人身保險公司銷售管理工作的通知》(保監人身險〔2017〕136號)中不得“以保險產品即將停售為由進行宣傳銷售”的規定。

值得一提的是,為加強人身保險公司銷售管理工作,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2017年5月,原中國保監會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人身保險公司銷售管理工作的通知》(保監人身險〔2017〕136號)規定,各人身保險公司存在十項情形之一的,其中包括以保險產品即將停售為由進行宣傳銷售,各保監局應當依法進行行政處罰;情節嚴重的,依法責令省級分公司停止接受新業務3個月至12個月,並向中國保監會報告。

2019年12月31日,復星保德信人壽內部下發《關於對違規銷售行為嚴懲不貸的通知》顯示,上海業務總部營銷管理部張某私自在公司業績追蹤微信群中發送未經公司審核的圖片,違反合規理念,上海業務總部對張某處以通報批評,並處罰1000元。

在給本報記者的書面回覆中,復星保德信人壽方面表示,12月30日,上海業務總部合規部門在日常督導中,發現有上海業務總部內勤員工在業績追蹤微信群中發送了未經公司審核的材料。

復星保德信人壽方面稱,合規人員及時進行了制止,防止出現代理人進行“停售”炒作的風險隱患,並將相關情況上報總公司營銷管理部和法務合規部。“總公司接到彙報後,高度重視,進行了專項核查,並通過晨會宣導、郵件通告、文件強調等方式重申合規要求,強調合規紀律,要求公司內部進行自查自糾,有相關舉報線索的,一經核實嚴格査處,堅決貫徹銀保監會的相關監管規定,確保業務宣傳合規。經過核査,我司己經對相關涉事人員進行了通報批評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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