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9 【護林防火】防火無小事,安全用火從你我做起!

近期

天乾物燥

稍有不慎

極易引發火災

面對血淋漓的警示案例

仍然有人置若罔聞

在野外擅自用火

最終引發火災

毀了青山

也害了自己

【護林防火】防火無小事,安全用火從你我做起!

案件01

六陳鎮新貴村鴨舌嶺失火案

   2019年12月7日18時許,平南縣六陳鎮新貴村鴨舌嶺發生一起因祭祖引發的山林火災。公安機關接警後,經走訪調查,將涉嫌失火罪的犯罪嫌疑人韋某球(女,75歲,六陳鎮新貴村鐵上屯人)依法採取強制措施。

案件02

平山鎮四靈村青塘屯步衝嶺失火案

2018年3月21日,平南警方接到群眾舉報稱:“3月11日中午13時許,平南縣平山鎮四靈村青塘屯村民韋某在該村步衝嶺(地名)燒雜草時引發山林火災,過火面積50多畝。接到警情後,公安機關於2018年3月23日對犯罪嫌疑人韋某(男,43歲,平南縣平山鎮四靈村人)採取刑事拘留措施。

案件03

大洲鎮坦坡村古耙屯黃花嶺山林火災

2018年3月28日下午,平南警方接到群眾舉報稱:大洲鎮坦坡村古耙屯黃花嶺發生山林火災,過火面積40多畝。接到警情後,公安機關經走訪調查,發現黎某賢(男,76歲,平南縣大洲鎮坦坡村古耙屯人)有重大嫌疑。因涉嫌失火罪,黎某賢被公安機關依法採取強制措施。

外地案例:
1、燃燒違禁祭祀物品不當引發山林大火 

【護林防火】防火無小事,安全用火從你我做起!

2018年2月13日14時許,山東日照市嵐山區巨峰鎮村民劉某擅自將違禁祭祀物品帶入其村南的南北山墳地上進行祭祀,點火時,火星引燃了燒紙和周邊的乾草及鞭炮,引發山林火災。過火森林面積為8.87公頃,生態價值損失為100餘萬元。2018年8月30日,山東省日照市嵐山區人民法院對嵐山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及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作出一審判決,判處劉某有期徒刑二年零六個月,同時判決劉某賠償生態價值損失176.76萬元。

2、在林區亂丟菸頭引山林大火

【護林防火】防火無小事,安全用火從你我做起!

2019年3月10日下午,山西忻州忻府區奇村鎮茶坊村西北山林發生火災。經查,火災系路過此地的寧武縣東馬坊鄉輝順溝村村民趙某某等5人吸菸明火引發。公安機關以涉嫌失火罪依法對5人進行刑事拘留。

3、燒荒開路不當引發山林大火  

【護林防火】防火無小事,安全用火從你我做起!

2013年10月25日上午9時許,陸某進入位於高州荷花鎮塘尾嶺腳下的六支坑桐責任田耕作,欲從責任田上方引水入田,但通往上方水渠的道路被稠密雜草遮蔽無法前行,於是陸某掏出打火機將雜草點燃。時值秋高氣爽,草木枯黃,風速又大,大火沿著田基快速向塘尾嶺山腳蔓延,陸某極力撲救,但火借風勢,火勢很快擴展,致使塘尾嶺、荷木其嶺、紅裡嶺等山嶺林木被林火燒燬,火災過火面積35公頃,14.8公頃林木受害。2014年1月7日,高州市人民法院依法判處陸某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

4、監管不力,3歲小孩玩火機引發山林大火  

【護林防火】防火無小事,安全用火從你我做起!

2014年1月22日上午10時許,高州市大坡鎮和睦村委會塘面村村民黎某波與其3個孩子一行四人,到山塘嶺的自留嶺除草,黎某波和7歲大女兒黎某媚各持工具除草,二女兒和三兒子在旁玩鬧,期間黎某波將煙和打火機放在脫下的衣服上,3歲小兒子黎某強不停玩弄打火機引起山火。鑑於黎某強肇事時年僅3歲,屬無行為能力人員,不予追究其法律責任,但其父監管失職,賠付經濟損失10餘萬元。


  肇事者受到了應有的處罰,但是火災的損失無法挽回,我們想到的是森林火災帶來的損失和為了滅火而付出的代價都是巨大的,這種損失和成本給我們留下的不應只是遺憾和嘆息,而應是更加嚴密地放火措施,防患於未然。
  據介紹,森林在國民經濟中佔有重要地位,它不僅能提供國家建設和人民生活所需的木材及林副產品,而且還肩負著釋放氧氣、調節氣候、淨化空氣、減少噪音等多種使命。然而森林火災是森林最危險的敵人,也是林業最可怕的災害,它會給森林帶來最有害、最具毀滅性的後果。森林火災不只是燒燬成片森林,傷害林內動物,而且還會降低森林的更新能力,引起土壤的貧瘠和破壞森林涵養水源作用,甚至導致生態環境失去平衡。森林火災的起因主要有兩大類:人為火和自然火。其中人為火包括:生產性火源、非生產性火源、故意縱火,在森林火災中,由於吸菸、燒荒和上墳燒紙等引起的火災佔了絕對數量,由自然火引起的火災佔絕對少數。


法律鏈接:

引發山火

不管是有意還是無心,都將被追責

情節嚴重者,還將面臨法律的制裁


引發森林火災,要承擔法律責任

主觀存在過失,屬失火罪,如果是故意,則是放火罪。失火造成森林火災,過火有林地面積2公頃即30畝以上的,應予以立案追訴。

處罰: 犯失火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實踐中,在失火行為造成了嚴重後果,構成失火犯罪的情況下,一般在法定的基本量刑檔次內給行為人裁量刑罰。

也就是說,失火行為造成了致人重傷、死亡或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嚴重後果,一般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這一量刑檔次內裁量刑罰。“情節較輕”,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據刑法114條、115條第一款的規定,故意放火,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應當立案追究。國家林業局、公安部2001年5月9日發佈實施的《關於森林和陸生野生動物刑事案件管轄及立案標準》規定,凡是故意放火,造成森林或其他林木火災的都應當立案。

1、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傷三人以上的;

2、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經濟損失五十萬元以上的;

3、造成十戶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資料燒燬的;

4、造成森林火災,過火有林地面積二公頃以上為重大案件,或者過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積十公頃以上的為特別重大案件;

5、其他造成嚴重後果的情形。

警方提醒:

或許一個不經意的疏忽

可能會毀了一個家

也可能會毀了一片又一片的山林

請大家小心防範

在林區內嚴禁一切違規用火

一旦失火造成森林火災

保護森林,人人有責!

防火無小事,

提高森林防火意識很重要。

防火知識小科普▼▼▼

【護林防火】防火無小事,安全用火從你我做起!


【護林防火】防火無小事,安全用火從你我做起!

平南縣涉黑涉惡線索舉報電話:0775-7834808;

舉報郵箱:[email protected]

舉報信函地址:平南縣掃黑辦(平南縣政府大院5號樓5樓)

【護林防火】防火無小事,安全用火從你我做起!

【護林防火】防火無小事,安全用火從你我做起!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