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1 信陽光山縣一男子拿假身份證到派出所換真證 結果悲劇了


信陽光山縣一男子拿假身份證到派出所換真證 結果悲劇了

12月4日下午3時許,一男子到光山縣公安局寨河派出所戶籍室申請補辦居民身份證,當戶籍民警依照辦理流程要求該男子出示戶口本或者原二代身份證時,這名男子露出慌張的神情,慢吞吞地從口袋裡掏出一張身份證。接過身份證,敏銳的民警發現了異常。

  根據辦證男子汪某提供的身份信息,民警從戶籍管理系統中快速查詢到其出生年份為1953年,與原身份證上的1965年相去甚遠。戶籍民警隨即將這張證件置於身份證閱讀器上,卻顯示不出汪某的任何信息。

  假證件原形畢露,面對民警的訊問,汪某如實供述了其十年前在廣東務工時,因實際年齡超出用工單位標準,便花80元錢偽造了一張1965年出生的假身份證,掩蓋真實年齡上崗的違法事實。

  違法行為人汪某有購買、使用偽造的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的規定,依法對其處以500元罰款,以儆效尤。據中新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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