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如何看待離職員工辭職時舉報前領導的事?

八戒情感


凡事不問青紅皂白就下判斷,這不是我的風格。只是“員工辭職時舉報前領導”這一行為很反常,說明一定有什麼事情發生過。
大路不平眾人踩,世界上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恨。
通常情況下,按照“你怎麼對待別人,別人就怎麼對待你”的因果原則,員工辭職時舉報前領導,說明平時有積怨,否則不會有這樣的抱負行為,只是迫於領導平時的淫威不敢舉報,可見這樣的領導平時的管理有多失敗。當然,也不排除因為平時由於領導過於嚴格,在辭職時舉報他,只想一個爽字,讓領導日子很難過的情況,不過這種情況基本上極其罕見。
只是我們得搞清楚兩點:“事實是什麼?”、“舉報什麼”,我不知道是不是說的下面這件事(來源於領英)
我當時懷孕八個月了,在一家餐廳工作,工作量很重,但我沒有因為懷孕就偷懶,一直努力做好分內的事。
有一次,餐廳人很多,店裡上菜慢,有一個40人份的外賣訂單有些延誤。
我打電話過去解釋,並承諾一定儘快把食物送到,對方表示理解,可轉頭就打電話給經理投訴。

經理當場跳出來,指著我的鼻子說是我幹活慢,耽誤了工作,影響了整個餐廳的形象,罵完這一通,她扭頭就走了,我強忍著淚水繼續工作。
餐廳打烊後,我留下來繼續收拾倉庫,這時經理走了進來,告訴我餐具需要放在架子頂層,可我懷著孕,沒辦法登著梯子放東西。
她卻跟我說:
我不是問你能不能做,我是告訴你這東西就得放上面。
我沒照她說的做,於是收到了兩份違規記錄,一份是因為之前耽誤訂單,一份是因為不按規定放餐具。
我沒說什麼就走了,然後再也沒回去過。
之後,我給總公司打了電話,跟他們詳細講了我是怎麼被對待的,講了那位經理虐待員工(這是真的,那家餐廳員工辭職很頻繁,基本上每四天就要招新人)。
還有她上班的大部分時間都躲在後面抽菸、打私人電話的事。
幾個月後,我再路過那家店時,發現經理已經換人。
Quora用戶@Danielle Benedetti
員工舉報的是什麼呢?按照這個描述,就是虐待員工,還有上班大部分時間抽菸、接打私人電話,按照這個舉報內容,“虐待”這個詞稍顯嚴重,畢竟只是語言上的公開指責,不足以辭退,只是上班做私事這一點,對於公司來說肯定不能忍,確實應該辭退。可問題在於,為什麼這樣的人,能夠幹這麼長時間,這也暴露了餐廳的管理問題,至少總部對下面的監管是缺失的,員工也缺乏向更上一層反饋的渠道和途徑,以至於員工實在憋不住了才舉報,但損失的是公司,虧大了。
其他我也不想說什麼了,畢竟這樣的事情極少見,沒必要大書特寫。

喻派職言


先跟大家分享一個故事吧,我朋友是做軟件實施的,他的項目經理可能不是太會講話,平時對自己項目組的人關心也不夠,甚至經常打壓,我朋友工作表現好,所以對我朋友還算說的過去,但是對我朋友的同事就非常的不好,不管是言語上傷害還是行為上,這個項目經理都會針對他,後來因為在一次吃飯中,項目經理直接說人家學歷低等等的話,語言具有人身攻擊性,於是他一氣之下就辭職了,但是辭職之前他將所有項目經理跟他的聊天截圖以及項目經理平時工作狀態的圖片反正都是不好的,都舉報給了公司副總,再後來公司對項目經理談話,項目經理做了深刻檢討這事也就過去了。不過對於這件事我個人有幾點看法跟大家分享。

1、我是不太提倡這種行為的,這種行為是小人之舉,如果與項目經理發生衝突,應該當時就反映或者當面談清楚把矛盾化解,而不是背後檢舉。

2、其次我個人覺得這種行為有點忘恩負義,畢竟如果沒有在職的時候舉報的話,其實關係還是沒有鬧僵的,而且人家能夠作你的領導證明人家能力等各方面是比你優秀的,至少你可以學習到人家好的方面,或者說領導可能在平時的工作中幫助過你,這麼做有點忘恩負義。

3、這種行為我覺得有點損人不利己,職場圈子並沒有很大,如果你不轉行的話,你可能還會找另外一個公司從事這個行業,你以為你舉報了就沒事了,可能當時你出了一口氣,但是現在同行之間誰還不認識點其他公司的人,你這樣的行為到了其他公司,公司的人也會像防狼一樣防著你,這就是損人不利己的行為。

以上是我對這種行為的觀點,所有事情都有它自身的兩面性,所以大家有不同的觀點也歡迎探討。


瀟飛兒正能量


員工離職時,對領導進行舉報,無論他的舉報是空穴來風,還是確有實錘,也不管他是出於正義還是發洩私憤,作為一個領導,自己的管理都是失敗的。

員工為什麼舉報?要麼是積怨已久,要麼是受傷太深!舉報從名義上來說屬於正義之舉,但中國畢竟是一個人情社會,舉報他人總是帶有那麼一點陰暗的味道。所以,如果不是被逼得走投無路,或者是積怨太深,人們一般都不願意舉報別人。員工既然選擇了舉報,肯定是恨透了領導。

管理大師德魯克說,一個優秀的領導者,首先是有追隨者。如果員工不願意追隨自己,而且還舉報自己,無論你有多麼委屈,作為一個管理者,都是不合格的。即便員工是出於洩私憤的誣告,也說明你的管理方法出了問題,是需要反思的。

分析員工離職的原因,70%跟自己的主管領導有關。如果領導懂管理,會用人,知人心,善激勵,員工輕易不會選擇離職。畢竟,去一個新地方從頭開始並不容易。所以,管理比較規範的企業,在員工離職的時候,HR都會進行離職面談,分析離職的原因,改進企業的管理工作。

那麼,員工到底該不該舉報領導呢?那要看他舉報的動機。如果領導工作中飛揚跋扈,作風粗暴,用人如驅牛馬,拿員工不當人看。背地裡以權謀私,大撈不義之財。這樣的人渣必須要舉報。讓他丟掉飯碗,甚至是嚐嚐鐵窗的滋味,他也就明白瞭如何做人。如果領導只是管理比較嚴格,與員工在工作上有點衝突,既沒有欺男霸女,也沒有損公肥私。這樣的舉報就是小人之舉了,不但不支持,還會得到別人的鄙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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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那點事


不在離職的時候舉報,難不成在離職前就舉報嗎,換做是你,你會這樣做嗎?有句話說得好,蒼蠅不叮無縫蛋,員工和領導之間並無血海深仇,走人的時候舉報領導,恐怕這個領導就算無風也要起浪。


其次,職場畢竟是個利益場,無論國企還是私企或者外資企業,吃拿卡要,以權謀私,潛規則都是各有各的特色,有的人行的正,看得遠,自然不沾這些,或者不亂沾,但有的人則不同,有的時候仗著自己的權威,明碼標價,吃相難看。

當然也不排除,員工舉報的同時,也帶著一己私怨,比如自己也送了禮,但最後位置卻落在別人升上,自己也參與了領導的吃拿卡要,是個幫手,卻沒落得好處,轉身離開的時候,順便實錘一波領導,反正是領導帶的頭。


最後我要說的是,員工的做法正常也不正常,正常是因為他敢於舉報上級,徹底劃清界限,雖然我不知道是否實名舉報,但決心是可以看到的,以前我們公司也有舉報機制,不過都是匿名,如果有上級經常逼迫下屬員工加班,或者私下罰款的話是可以舉報,所以說舉報很正常

不正常是,一般來說員工都想給自己留條後路,所以無論怎樣,都不會舉報上級,其次舉報往往都是石沉大海,除非特別嚴重,所以一般來說都是隱忍不發,特別是最後離職的時候,一切都結束了,一般都會一走了之,並且離職舉報,基本就和離職的時候把所有的不滿全部吐給領導一樣,其實都是然並卵。

另外,我說個事,以前我們領導要競選正職的時候,還有一個候選人,整個公司都盯著這件事,本來是另一個候選人贏面大的,但當時我們領導就搞出了個辦法,自己舉報自己,而且舉報內容都是些很沒營養的問題,事後老闆看到之後,就覺得是另一個人為了上位才舉報的,心中產生厭惡,由此疏遠另一個競選人,領導選上了正職。


這次的分享就先到這裡,非常感謝你能夠在百忙之中讀完這篇問答,祝你生活愉快!如果你想了解更多關於職場的心得,套路,乾貨,可以點波關注,我會持續更新,不要錯過精彩哦,你們的支持就是我落筆的巨大動力!


風雨載人間


這必然是一個長期的負面心理積累的爆發行為,因為在職期間的各種不滿,甚至可以說是糾紛問題,導致了其離職以後產生了要舉報領導的心理。但是如何看待這個行為,除了個人觀點不一樣以外,其實我們也應該考慮行為背後所帶來的好處與壞處,再思考是否贊成這樣的行為。


舉報原因多半發生在過去時

這也是我們開頭所說的,肯定是在以往的經歷中,覺得被領導不公平對待,或者被壓迫所導致了你心懷怨恨。

這對於已經離職我的門來說,都屬於過去發生的事情了,有時候想想,舉報了無非是給我們心理帶來了一定的平衡感,那我們覺得你終於得到報應了。

但是從實際角度出發,其實我們並沒有得到更多的什麼東西,反而會帶來一種風險,或者煩惱。這就是為什麼很多人,不在迫不得已的時候不會舉報的原因。

舉報帶來的未來影響有什麼

這一個是相對於前面而言的,我們不管離職還是舉報,我們後面還是會繼續開展我們的職業道路的,因為你不可能一輩子不工作了吧。

但是如果這樣的事情傳到我們後面領導的耳朵你,或者你的事情在行業內鬧的沸沸揚揚,可能敢接受你的企業都為數不多了。

這都是我們可能受到的未來影響。

【小熊對此事的個人看法】

我站在自身角度,在對方沒有對我產生很直接的經濟損失或其他損失的前提下,我如果已經離職了的話,我不太願意把過多的精力花在舉報上面。

除非舉報有獎,可能更多的人願意去做這個事情,但是總體看來,我覺得是沒有必要去做的,專心投入下一份工作就好。


小熊論職場


99%是報復,儘管是以正義的名義,1%是真的正義。


離職時舉報,是積累已久的私憤

如果不是離職,大部分人肯定不會報,一是影響個人利益,二是不敢。夠精;

離職了,不擔心利益受損,即使搞不到,也要弄臭,夠狠;

時間把握精準,早不做晚不做,正好離職時做,夠乾脆。


為人領導,不能過分

見識過幾個公司裡當個領導的,特把自己當盤菜的主兒,搶功諉過、拈花惹草、剋扣下屬,最後沒有好下場的,即使沒有下屬的舉報,也會碰到敢碰硬茬的員工。

即使不是領導,在職場也應該為人謙和,過分就會過火,過火就會出事。


單位應該建立良性的糾錯機制,不能把發現問題的責任推給員工

單位的糾錯機制可以儘早的發現問題和存在問題的人,及時干預和處理,既是挽救人,也是避免損失,更是為員工的工作創造良好的環境,客觀上保證了單位的整體利益。

僅僅依靠員工的話,對員工不負責,對單位也不負責。作為員工,如果發現領導的行為不端,人人皆怨,卻無人處理,就應該考慮換地方了,這樣的單位沒落是時間問題。

個人不建議做離職前舉報領導的事,因為:

1、這為舉報者的未來職業發展留下隱患;

2、自己走人,把問題留給單位,捅了馬蜂窩就跑,不是良好的職業素養;

3、離職後,去努力工作或者創業,自己良性的職業發展是對自己最好的證明。


鏡頭iread我讀


冤冤相報何時了,離職員工舉報領導,當然是受氣太多,終於等到出氣之時,大破大立。

我個人覺得,既然離開了,如果不是受打壓太過,不是領導太不是人,我們有必要站出來除害,一般情況下還是算了吧,既然離開了那個平臺,就徹底忘記它,重新開始吧。

但我們肯定不能避免這類情況發生,給我們的啟示也不小:

1、如果你是領導,平時別欺負人太狠了。如果你想著職場的前途,或者想著燦爛的仕途,平時為人做事就要有原則,有平等的準則。

2、如果我們是員工,大可有問題解決問題,別積攢著最後爆發。別人為他是領導,如果直接提出問題會在工作中給你穿小鞋之內。現在的職場是自由流動的,如果領導那麼小肚雞腸,也沒啥必要繼續混,提出問題領導不但不解決,還想方設法給你穿小鞋的話,儘早離開就是了。不需要平時隱忍著,離開時才舉報,那樣給人背後捅刀子,也不算陽光的做派。

3、不過,說來容易做時難呀。很多時候我們真的是被逼的,不是因為不伺候他們了,我們也沒勇氣走出這一遭。個人認為,甭管這類做法陽光不陽光,社會上的監督部門,公司內部的監督部門,都要拿前員工的舉報當回事。沒有多少人會揹負的罵名來報復前領導的,一般這類舉報的事小不了。

拋開道德層面上說,違法違紀的事更要直面。

為離職而勇於舉報的人點贊,為受壓迫不得不隱忍工作的人表示心疼與稱讚,生活不易,工作不易,我們是多麼無奈和辛酸呀。


財經作家邱恆明


我個人非常反對這種“馬後炮”。

舉報是在一定程度上掌握了證據和事實,在職在職不舉報,離開就到處放炮。我反對腐敗,但是離職之後舉報前領導和秋後算賬是沒區別的,在人格上看不起這樣的人。

舉報有一種時效性,英雄在緊要關頭出現。在我們身邊的人情觀念當中,事後舉報就是一種小人的行為。我不管當時有多少無奈和無力,只要是在職的時候不吭聲,離職後到處嚷嚷就是唯恐天下不亂。


事後舉報,是唯恐天下不亂的小人心裡作怪。

從舉報的效果來看,在職時候舉報可能會引發一連串的效果,可能別人會跟著你舉報的舉動向有關部門反映情況,在聲勢上的浩大很可能會在極短的時間內達到效果,而離職之後的舉報行為基本就是單槍匹馬。

離職之後舉報前領導,其實是魯莽,一般來看離職之後前單位和自己的關係已經了斷了,再去舉報基本會被別人認定為小人的行為,而且也許在你離職之後原單位做出了一定得改變。上級部門接到舉報之後如果受理肯定要做調查,但是在離職後的舉報可能會在情況描述出現偏差。

不管是有沒有帶著確鑿的證據來舉報前單位,只要舉報人已經離職了,我個人對這種行為不贊同不讚賞,在一個單位的事情或者恩怨都應該隨著離職,人的離開而結束。不要妄談正義,任何不願意自己積極付出的正義都是虛偽的。


在關鍵時候抓住關鍵問題向關鍵部門反映問題才是關鍵。

舉報,往往涉及到腐敗,在事發當時或者正在進行時你幹嘛了?而離職之後的舉報,如果被舉報人的人際關係或者背景過於強大,那麼舉報人很有可能惹上很大的麻煩,甚至被反告。在我個人來看,不提倡不贊成離職之後舉報前領導或者前單位,我讚賞並佩服在職在崗的時候能夠積極的有勇氣的跟壞人壞事做鬥爭的人。作為我個人來講,並不看好離職員工舉報前領導的事。


我是王二姐


一般不建議這樣做。

因為工作崗位的關係,處理過幾次員工離職或者在職投訴領導的情況,就最終的結果來看,上級都並沒有受到什麼明顯的影響。

之所以說不建議舉報/投訴領導,原因如下:

一、因為層級不一樣,你能接觸到的東西和你的上級是不一樣的,你投訴的事情也許是公司默許的情況

“水至清則無魚”,所以有些東西,公司肯定沒有明文規定允許,但在具體的操作中,公司會選擇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因為公司如果是要嚴格的核查、追究,那是不用人幹活了嗎?大多時候,工資、崗位本身不是留著員工的關鍵,反而是那些能獲得的利益。

所以,站在你的角度,你覺得你的領導是在違反公司規定,殊不知,那個情況是公司高層都知道的情況,也都是默許的情況。所以,你即使投訴、舉報,也沒有任何意義。


二、如果只是一般的問題,公司並不會因為你的舉報而辭退、處罰你的上級

公司不會因為一般的問題處罰你的上級,原因如下:

1、 上級的職位、對公司的影響

你是已經離職的人員,即使是在職的,公司在權衡以後多半也會維護你的上級,大多時候,公司和你的上級是繩子一端的人,而你是另一端的。且公司不能沒有任何顧忌的處理你的上級,也要衡量對公司的影響,尤其是你的上級是處於比較重要的崗位時。

2、 公司不能隨便就處罰、辭退你的上級

無論是處罰還是辭退,公司都需有明確的規章制度,且規章制度是合法、有效的。

你投訴,無非是想達到兩種結果,一種是公司內部處罰你的上級,但這需要公司在規章制度中,例如:員工手冊,明確規定如果員工犯XX錯誤,算某類過失,公司可以採取某種處罰。另一種是辭退你的上級,那就需要明確規定你投訴上級的內容,公司制度中規定如果員工違反了該規定,公司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一般來說,公司能單方面解除合同的規定都比較少,且實際操作比較困難,因為公司需要承擔舉證責任,而舉證往往比較困難。



三、你要考慮對你之後職業生涯的影響

1、上級可能因為你的投訴,在你下一家單位背調時,反饋一些對你不利的信息

你選擇在離職時投訴上級,說明是有一定顧忌的,那怎麼沒有想過你即使離開這家公司之後也可能會受到你這一行為的影響呢?一方面,現在公司對於重要的崗位都是會開展背景調查的,必然會向你的上級瞭解信息,如果你的上級說一些對你不利的話,你下一家單位難道會一點顧慮都沒有嗎?另一方面,事實上,圈子很小,如果你的上級因為你的投訴記恨在心,他可以打電話到你下一家單位去說一些對你來說不好的信息。

2、一個能投訴自己的上級的人,你的下一任領導一定會有擔心、顧慮

如果你的下一家單位領導知道你曾經在離職時,投訴自己的上級,那他必然也會有擔心,你之後會不會採取同樣的方式對他,必然不會真正放心的把一些工作交給你。即使隨著不斷的相處,你的領導慢慢相信你,那你也是需要花很大的時間成本的。

我們如果是因為和自己的上級不合而離職,且離職時上級各種為難,都會在衝動的情況下采取一些過激的措施,但越是衝動,我們更應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考慮自己是否能承擔這個結果。如果遇到想去投訴的情況,那也應該保護好自己,可以有如下措施:

1、公司意見箱

大部分公司都會設置意見箱供員工進行申述,所以你可以匿名寫信進行投訴。

2、公司專用的投訴的郵箱、平臺等

可以匿名寫郵件進行投訴,公司一般收到類似的郵件都會正常進行處理。


淋說職場


領導管理無方,員工做事無擔當。

先說領導,能夠被下屬舉報,肯定是有兩個方面的原因,第一是被下屬抓到了實錘,能有理有據的舉報領導,第二是自己管理不到位,讓員工懷恨在心,這種情況要麼就是利益分配不公,要麼就是在職時惡意對待員工,總之是讓員工很不爽。一般作為員工來說,能夠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只要是領導不是太過分,就都還能接受的,只有忍無可忍才會無需再忍的去報復領導,只能說這樣的領導真的是很失敗的,這是自己的管理無方,最終導致了自嘗苦果。

而作為員工來說,要留到離職後再舉報領導,我覺得這是一種逃避責任無擔當的小人之舉,有什麼事情不能在職時光明正大的做呢,一定要等到辭職嗎?如果被領導的飛揚跋扈所影響導致離職,那恰好說明了自己的懦夫心態,如果是離職想著幫在職的朋友們挽回一點顏面,那也不需要你來當這個出頭鳥,都已經和自己無關係的人了,報復了領導自己又能得到什麼呢?最重要的是,同事還不一定領情,會認為這是一個私人恩怨的事情。而且就算是不是私人恩怨,是集體認為領導飛揚跋扈的行為,那麼大家一起聯合起來舉報,成功的機率也會更大一些,將這種不遵守紀律的領導繩之以法是必須的。

所以,我認為出現離職時舉報領導的行為,是領導和員工雙方共同作用的結果,雙方都脫不了干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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