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為什麼個人職工醫保繳費中斷數年後不準續接,要求重新入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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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是時下大家比較關心的熱點話題。我個人覺得不允許補繳,這對個人來講,沒什麼大的影響。

醫療保險屬於保險性質比較高的社保種類,主要解決是生病看病就醫的問題。也就是說你繳納保險在前,看病就醫在後,先繳納醫療保險,才能享受看病就醫,沒有繳納醫療保險的,生病住院時,肯定就無法享受醫療保險的待遇。

根據醫療保險的這個特性,所以醫療保險斷繳後是不允許補繳的。試想一下,時間都過去了數年了,你再補繳數年前的醫療保險有意義嗎?數年來自己都沒有就醫,那還為什麼還要去補繳這個醫療保險呢?

我們知道,在職工社保中,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是大家最為關心的兩個險種。養老保險解決的是退休後的保障問題,也就是說繳納了養老保險,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才有退休金;醫療保險解決的是當前的問題,就是當前生病和看病就醫的問題。一般來說,這個月沒有繳納醫療保險,那麼下個月生病住院就不能享受醫療報銷待遇,超過三個月沒有交那醫療保險的,那麼就有三個月的寬限期,也就是要六個月以後才能享受醫保待遇,超過6個月,就意味著連續繳費年限中斷。

當然醫療保險除了連續繳費年限外,還有個累計繳費的問題。累計繳費年限是幹什麼的呢?主要就是保障以後退休後享受醫保待遇用的。按照社保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醫療保險條例的規定,從業人員退休後,醫療保險繳費年限達到規定的累計繳費年限,在退休後不再繳納醫療保險,可終身享受醫保待遇。對於退休前沒有達到繳費年限的,允許一次性補繳或是退休後繼續繳費,直到達到規定的繳費年限為止。

綜上所述,醫療保險中斷數年後,不允許補繳對個人的影響主要是累計繳費年限的計算問題,但是從看病就醫的角度來看,補繳是沒有任何價值的。對於在職職工是允許在退休前進行一次性補繳的,個別地方對靈活就業人員不允許在退休前一次性補繳,但可以繼續繳費,這對退休人員退休後的就醫問題是有保障的,沒什麼大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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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中的養老保險是省一級統籌,而職工醫保是市一級統籌,各地有自己的實施細則,但萬變不離其宗,就是有一個連續繳費的概念。職工醫保與其它醫保一樣,都是一年一繳,一年一保,停繳即停保,停繳三個月除了個人帳戶的錢可以繼續使用,住院就沒有了醫保結算,續繳費也要延遲幾個月才有醫保。但職工醫保有在法定退休年齡時連續繳費(一般省區是男25年女20年)即可享受醫保退休待遇。

我們和你一樣都是同年度的國企改制下崗失業人員,但我們沒有象你那樣停繳醫保,因為領取失業金期間去醫保辦一個手續,失業保險所就幫繳24個月的醫保,爾後按靈就人員身份繳納養老保險和醫保至退休年齡。雖然醫保有繳費年限,但你不能停繳,停繳就是停保,所以有多少計發養老金的工齡,基本上也繳了多少年的醫保。

你的失誤是停了幾年醫保後前面的醫保年限被”清零”(很多人不信這個”邪”),否則就沒有後面要補繳的情況。因為我們在2000實施醫保前工齡可以計為醫保的視同繳費年限,我們當地是退休時統計有20年(也只計20年)視同繳費年限,再有實際繳費5年即可享受醫保退休待遇(實際上繳費就不能停)。

在辦好退休手續後到醫保審核繳費年限,不足的可以一次性補繳後享受醫保退休待遇,但補繳醫保是沒有個人帳戶的錢返還的。

你的實例證明了醫保停繳過久真的是前面的年限被清零,再就是補繳可能比停繳付出代價更大。


執君之手觀日落月升


樓主您好,為什麼個人職工醫療保險繳費中斷數年後不準接續要求重新入保呢?並不是說不準重新接續,因為本身醫療保險中斷的繳費年限是不能夠來進行補繳的,所以說不存在不能接續的問題,因為本身你的這個職工醫療保險那麼之前所繳納的年限都是可以正常來累積的,這個是沒有任何問題的。

因為本身職工醫療保險也是需要累計繳費年限的,當你的累計繳費年限達到25週年以上,那麼就可以正常的辦理退休享受退休醫保的待遇。所以說我們辦理的這個職工醫療保險,那麼對於自身來講還是非常重要的。當然因為之前的不能夠補交,所以說對於你個人來說是需要重新來繳費的,但是之前的繳費年限都是能夠正常計算的,所以這一點也是不存在問題的。

那麼之後交的這一次醫療保險和之前交的那一次醫療保險,二者可以相加累積計算,那麼最終可以累計計算成你實際的一個累計繳費年限,不過醫療保險在重新交費之後,想要正常的享受醫保的報銷待遇,必須要滿足連續繳納6個月的時間,那麼在第7個月的時候才可以享受到醫保的報銷待遇,所以這一點也是比較關鍵的,醫療保險一般情況下不要輕易的中斷,因為一旦中斷之後,就無法享受到醫保的報銷待遇了。


社保小達人


職工醫療保險不僅中斷數年不準續接,即使中斷超過三個月,就不允許續接了。

其實這涉及到社會保險的補交政策。我們國家規定,社會保險不得隨意補繳。

2016年國家出臺了關於進一步加強職工養老保險基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不得通過補繳方式增加繳費年限。

只有我們在企業工作,因企業的違法行為沒有交納社保時,經勞動維權的有關法律文書,確立勞動關係後,可以補交社保。而且需要承擔滯納金,每日萬分之五。同時沒有繳納社保期間的醫療費,要由用人單位按照醫療報銷基金的相應比例承擔。

而制定的醫療保險可以補交三個月的規定,主要是為了照顧下崗失業人員。一些用人單位可能辦事比較拖拉,會導致職工一兩個月沒有辦理失業手續,也就無法交納社保。所以,可以補交三個月是非常人性化的規定。

當然也有一些人擔心,到達退休年齡時,繳費年限不夠。如果是養老保險,需要延遲退休,繼續交費,直至繳費滿15年就可以辦理退休了。如果是醫療保險,當地一般會給予相應的補交政策,一種方式是按照剩餘月數一次性補齊,另一種方式是是按照在職職工的方式繼續繳納,一直到交費滿足相應年限。青島市按照剩餘月數,一次性按照百分之百的繳費基數補齊;深圳和杭州是按照60%的繳費基數,一個月一個月的交,直至到達年限;煙臺市是這兩種方式都可以自主選擇,即使一次性補交,也要按照60%的基數,還是相當人性化的。



所以,社保如果有條件,經費就不要中斷,因為社平工資漲得非常快,早交早划算,而且交費年限越長,退休待遇越高。


暖心人社


這個提問本身就錯了,是可續交的。


愛看鏘鏘三人行


沒聽說此種情況!

比如:你2005年買斷2015年60退休!工齡40年!05年前在單位繳社保(四險一金)!既使你下崗買斷的"05一15年"10年未繳四險一金!

你照樣可退休!!

但核你繳費年限就少10年!

如你75年參加工作到05年是30年!!

巳滿繳費15年和已滿醫保繳費25年的"下限″!

可退休!


用戶黃山路老芋頭


成都這邊辦理退休時要求醫療保險連續繳費15年,若有中斷則需累計繳費20年。中斷4個月內的可以補繳。醫療保險是市級統籌,各市政策有差異,建議諮詢當地醫保局。


123小明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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