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4 白水法院:村幹部貪汙案件開庭審理 30餘名領導幹部現場旁聽

白水法院:村幹部貪汙案件開庭審理 30餘名領導幹部現場旁聽

8月10日,白水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村幹部貪汙案件,白水縣紀委監察委組織30餘名領導幹部現場旁聽案件審理。庭審從下午14時開始,持續進行至晚21時許。

白水法院:村幹部貪汙案件開庭審理 30餘名領導幹部現場旁聽

該案是白水縣堯禾鎮安樂村村幹部集體貪汙案件,涉及了村主任石某甲、出納趙某某、兩名村組長石某乙和王某某,2011、2012年白水縣堯禾鎮安樂村向白水縣扶貧辦申報陝西省千村貧困人口搬遷工程,實際上該村並沒有實施搬遷項目,安樂村村主任石某甲及其各隊隊長石某乙和石某丙、出納趙某某組織村民在申報驗收過程中向扶貧辦等有關部門提供不實材料,後趙某某將縣上撥付的扶貧資金分兩批從群眾處收回。在項目申報驗收過程中石某甲曾召集村出納趙某某和各組組長,在會議過程中商議並決定,以給各組長和趙某某發放“補助”為名,巧立名目,將部分項目資金非法佔有,後在第二批項目資金到位後,趙某某分得1萬元,石某乙分得1萬元,王某某分得1萬元。另石某某先後分兩次以辦事為由從趙某某處領取項目回收資金共11萬元。

白水法院:村幹部貪汙案件開庭審理 30餘名領導幹部現場旁聽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石某甲、趙某某、石某乙、王某某等人利用協助政府從事扶貧移民搬遷管理工作的職務之便,採取虛報資料、虛假搬遷的形式,騙取國家扶貧移民搬遷款,其私人行為均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條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貪汙罪追究其四被告人刑事責任。

該案持續審理了近7個小時,控辯雙方圍繞爭議焦點進行了激烈辯論,紀檢幹部認真旁聽,現場庭審秩序井然有序。由於被告人王某某曾患有腦梗,無法繼續堅持,經合議庭評議後,暫時休庭,擇日再繼續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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