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17 婆婆不惜起訴,也要把剛生二胎的兒媳趕出200平豪宅!

婆婆不惜起訴,也要把剛生二胎的兒媳趕出200平豪宅!

張女士和丈夫有一套位於杭州春江花月小區的房子,四室一廳,204平方米,當年夫妻倆花了200多萬買下,現在市值近千萬。

然而,這兩年來,為了這套房子,夫妻倆卻是操碎了心,一家人也鬧得很不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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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都要從兒子結婚時說起。

張女士只有一個兒子,兒子大學時談了個女友,2014年畢業就結了婚。

當時,家裡只有這套房子,雖然面積夠大,但為了顧及兒子兒媳的感受,張女士和丈夫還是一起搬了出去,跟年近九旬的父母同住,把春江花月的房子讓給了小兩口居住。

當然,小兩口還是得有套自己的婚房,兩家人經過商量,決定共同出資80萬元,在兒媳的老家嘉興再買一套130平方米的房子,並登記在小夫妻倆名下。

原本一切都很順利。2016年11月,嘉興的房子也交付了。

然而,當張女士提出讓兒子兒媳搬去新房住時,兒媳卻一口回絕了。

起初,張女士還以為兒媳是怕不方便,但後來她發現,兒媳的父母竟然賣了自己原本的房子,搬進了小兩口的婚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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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這件事,兒子兒媳之間的爭吵也多了起來,每次張女士一提讓他們搬家,兒媳就吵著要離婚。

事情就這麼僵持著,到了2017年1月,張女士忍無可忍,一紙訴狀將兒媳告上了法庭,要求她搬離春江花月的這套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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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上城法院開庭審理這起案子時,兒媳正好懷上了二胎,已經5個月了。小夫妻倆暫時沒再提離婚,但張女士夫婦依然要求兒媳騰退房屋。

去年4月,上城區法院經過審理,認為張女士夫婦作為案涉房屋所有權人,有權收回房屋,兒媳繼續佔有該房屋無法律依據,但考慮到兒媳尚在懷孕期間,給了她6個月的騰退時間。

不過,6個月過去,兒媳依然住在房子裡,沒有要搬離的跡象。張女士無奈向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

法官說,法院去年12月就上門張貼了騰退公告,但當時兒媳還在哺乳期,法院考慮到這一點,沒有當場進行騰退。

之後幾個月,法官也多次組織雙方約談,可兒媳態度堅定,就是不答應搬走。

雙方的分歧,主要還是在於財產的分割——男方提出,兒子由男方帶,二胎的女兒由女方帶,男方每個月支付3500元撫養費,直到孩子成年。房子方面,小夫妻的婚房按出資比例分割,春江花月這套房子儘快騰退。

這個方案女方不同意,他們要求杭州、嘉興的房產全部給女方,還要張女士家分一半的財產給二胎的女兒。

今天是兒媳哺乳期滿一年的日子,上午,法官再次前往案涉房屋進行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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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裡牆上還掛著小夫妻的結婚照,張女士的兒媳和親家母都在現場,兒媳抱著女兒,一直默默地站在窗邊,望著窗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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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是親家母情緒激動,一直不願意配合法院。

“他們現在還沒有離婚,怎麼可以讓我們搬出去。”親家母說,只要談好了離婚,他們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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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親家母情緒過於激動,法警先將她帶回了法院,兒媳一語不發,拿上手機抱著孩子也跟隨去了法院。

隨後,法院對屋內的物品進行了打包騰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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