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2 《鄭州簡史》節選 修志——面向未來,透析現實,總結歷史

八十七

修志——面向未來,透析現實,總結歷史

考證歷史有侷限性。越古老的國都,留下的遺存越少越難以被髮掘和定性。歷史越悠久的留下的史料越少,越容易被誤判。明清之前,傳三代時,中國已有專職記事的史官。可後商才有系統的文字。此前若有史官,缺文字,語言亦有限,或以符號或結繩記事。《左傳》提到“鄭志”,無從考究。北魏盧元明著的《嵩高山記》,唐盧鴻一著的《嵩山記》,宋張景儉著的《嵩嶽志》,南宋尤袤著錄中提及的約北宋時的《鄭州圖經》,僅存書目。

史官不記當朝事,原本為實話實說。但當朝否定前朝事,痛扁前朝標榜今朝卻是通病。就現存史料而言,志書以明清居多。建書院和修志,是明清對中華民族歷史文化的傳承。

明時鄭州地區編纂的主要志書有:明景泰(1450-1457)《鄭州志》,佚。明成化十六年(1480)《登封縣誌》。明成化二十年(1484)《密縣誌》,佚。明弘治元年(1488)《汜志》,佚。明弘治十一年(1499)《汜水縣誌》,佚。明弘治(1488-1505)時的《鞏縣誌略》,佚。明弘治-正德(1488-1521)《新鄭縣誌》,佚。明正德七年(1512)《登封縣誌》。明正德九年(1514)《中牟縣誌》。明嘉靖五年(1526)《登封新志》。明嘉靖庚戌至隆慶四年(1550-1570)《嵩嶽志》。明嘉靖三十一年(1552)《鄭州志》。明嘉靖三十三年(1554)《汜水縣誌》。明嘉靖三十四年(1555)《鞏縣誌》。明嘉靖《滎陽縣誌》,手抄本。明隆慶三年(1569)《登封縣誌》。明萬曆三年(1575)《新鄭縣誌》,佚。明萬曆四年(1576)《滎陽縣誌》,佚。明萬曆十二年(1582)《中牟縣誌》,佚。明萬曆十四年(1586)《登封縣誌》,佚。明萬曆二十三年(1594)《中牟縣誌》。明萬曆三十五年(1607)《嵩書》。明萬曆四十二年(1614)《滎陽縣誌》,佚。明萬曆四十三年(1615)《汜乘》。明萬曆四十六年(1618)《新鄭縣誌》,佚。明萬曆時的《鄭州志》,《滎澤縣誌》,《河陰縣誌》,《密縣誌》,均佚。明天啟(1623)《中牟縣誌》。明崇禎七年(1634)《密縣誌》,佚。

清時鄭州地區編纂的主要志書有:順治五年(1648)《登封縣誌》。順治八年(1661)《嵩高志》。順治十年(1653)《密縣誌》。順治十六年(1659)《密縣誌》。順治十六年(1659)《新鄭縣誌》、《嵩山志》、《滎澤縣誌》、《中牟縣誌》、《汜志》,還有已佚的《鞏縣誌》、《鄭州志》、《滎陽縣誌》,佚。康熙九年(1670)《中牟縣誌》。康熙十二年(1673)《嵩陽石刻集記》。康熙十七年(1678)《滎陽縣誌》。康熙十八年(1679)《登封縣誌》,佚。康熙二十二年(1683)《嵩陽書院志》。康熙三十年《鞏縣誌》,佚。康熙三十年(1691)《河陰縣誌》。康熙三十二年(1693)《鄭州志》。康熙三十三年(1694)《新鄭縣誌》。康熙三十四年(1695)《密縣誌》和《滎澤縣誌》。康熙三十五年(1693)編纂的《登封縣誌》和《嵩陽廟史》。康熙五十一年(1712)《鞏縣誌》,佚。康熙五十五年(1716)的《說嵩》。康熙三十五年至雍正十年(1696-1733)間編纂的《會善寺志》。乾隆三年(1738)《鄭州直隸州志》。乾隆九年(1744)《汜水縣誌》。乾隆九年(1744)《登封縣誌》。乾隆十年(1745)《鞏縣誌》。乾隆十一年(1746)《滎陽縣誌》。乾隆十三年(1748)《中牟縣誌》、《滎澤縣誌》和《少林寺志》。清乾隆十五年(1750)《密縣誌》。清乾隆四十一年(1776)《新鄭縣誌》。清乾隆五十二年(1786)《登封縣誌》。清乾隆五十四年(1789)《鞏縣誌》。清嘉慶十六年至二十年(1811-1815)《密縣誌》。清同治八年(1869)《中牟縣誌》。清光緒二十四年(1898)《河陰志稿》。

修志,為什麼要修志?為修志而修志有何意義?不總結歷史,不吸取經驗教訓以利發展,修志幹什麼?“

沒有調查就沒有發言權。”對歷史,誰調查的最深最透徹?當然是歷史學家。可帝王引用孔子“述而不作”的話說,歷史學家只有記述權,沒有發言權。於是,沒有歷史定論,更沒有對未來的推演,更不要說數字化時代的定量分析。於是,沒有更高的目標和要求,信與不信的彈性太大。為記述而記述,成諸多華而不實、沽名釣譽的偽學者的託辭,志書的質量越來越差,且打腫臉充胖子,自病不覺。

帝王借孔子的話封堵歷史學家的嘴,如此荒誕的修志原則卻被歷代大儒和御用文人奉為至理名言,成為修志的基本原則。難怪范文瀾、郭沫若都要違背原則,有含沙射影的傑作和嫌疑。說孔子、司馬遷皆“述而不作。”筆者感覺像是個睜眼瞎。不足20歲時像詩一樣背誦的“太公史曰”,40年後記憶猶新。至於孔子,更不消說,看看他對子產和鄧析那一語中的評述就不難明白,這是個多麼述而善作的大師。孔子和司馬遷“作”得畫龍點睛,惜墨如金。孔子講述而不作,只怕是力戒阿諛逢迎的曲解和媚俗。可是,去掉形容詞,照搬條目體,將報來的分志合成一個大拼盤,高薪聘用責任編輯,摳出錯別字,加上大字體,古香古色地印製一大摞,再加一個精緻的包裝箱,便大言不慚,言之鑿鑿,謂之精品,謂之信使。獲諸多大獎,竊喜青史留名,名利雙收,洋洋自得,非但沒有跳出媚俗的窠臼,且集舊志之大弊。

說一千,道一萬,實質不是作與不作,也不在於當代人能否記述當代事,而在於怎樣民主、科學、實事求是地準確地記述歷史,揭示歷史賦予現實和未來的真諦。這或許正是范文瀾、郭沫若等史學家不由自主地“明知故犯”的原因。看破紅塵者滿腹經綸、老成持重地念叨“難得糊塗”,可曾曉得的“疑是民間疾苦聲”,“一枝一葉總關情”的竹?可曾曉得那才是真正的板橋風骨。司馬遷率先寫當朝,觸皇帝之“逆鱗”,正是要實事求是。正因為如此,司馬遷的下落成千古謎團。也正因為如此,這個德才兼備、忍辱負重、置生死於度外的歷史學家,迄今為止仍是“前無古人,後無來者。”

序、述、論、議。述,多義字。記述,陳述,闡述,論述。闡述即論述深奧的問題。《漢語大字典》中,“作"的含義近20個。《論語·述而》曰:“述而不作,信而好古。”孔子這裡說的“作”應指矯揉造作,胡編亂造。先秦古籍中“作”有多處指虛假的話或論述。《說文解字》說,“作”從人從乍,而“詐”從言從乍,胡亂造作為“詐”。

修志先修身,修志先立志,修志先修德。“德之不修,學之不講,聞義不能徙,不善不能改,”嫉賢妒能,以偏概全,照貓畫虎,不求甚解,不懂裝懂,如此之忠“述”,是借“述而不作”做欺世盜名、沽名釣譽之作。改革開放至今,諸多志書編纂對“述而不作”的實施是把封建糟粕當古訓當精華。述也好,作也罷,咬文嚼字亦可。老子、孔子是人不是神,也不是百分之百地正確。作品如人品,言與行之間的差別,志書質量因人而異。歸根結底,史學家義不容辭的使命是:量力而行,唯是是求。是,史實,理義,包括實至名歸的譽利。按部就班,亦步亦趨,照本宣科,食古不化,與創新無緣,不符合改革開放時代的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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