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中小學校長沒有任期規定嗎?

阿煒


中小學校屬於事業單位,根據《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中小學校校長的選拔任用,區別不同情況,實行選任制、委任制或聘任制。任期規定如下:

可知,對中小學校長的任期,是有相關規定的。但為什麼有的校長業績平平,卻能當一輩子校長呢?有兩個原因。

一、上述文件中,對事業單位領導人員任期的規定比較彈性,且對連任屆期沒有限制。因此,有些人能當一輩子校長,並不違反規定。

二、絕大多數中小學校長由委任產生,即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直接任命。只要校長不違法亂紀、學校無重大責任事故發生、能與領導保持一致、同事關係基本和諧,很少被免職。

當前的中小學校長選拔任用方式,有嚴重的官僚化傾向,及權責不對等,已不適應時代發展需要,必須改革。

應大力推行校長職級制,校長的選拔任用方式,由委任制逐漸向聘任制過渡。

首先,校長職業化,可以促進校長治理能力的專業發展。

其次,實行校長聘任制,目標責任明確。同時賦予校長相應權力——搭班子、聘老師。權責對等,管理不再束手縛腳。

再次,根據校長職級,實行年薪制,暢通了校長的職業發展通道,避免行政級別的桎梏。

需要注意的是,校長職級制改革,應完善校長的選聘、問責與退出機制,明確校長的權力邊界與目標責任。應充分發揮教育工會的作用,監督和制約校長濫用權力。


毫米


在正常情況下,中小學校長的任期為4-6年。但是,我們卻看到有的校長幹了幾個月就下臺了,而有的校長卻能一直幹到退休,這到底是什麼情況?

一名中小學校長突然幹了幾個月就下臺了,最大的可能就是存在經濟問題。一旦這個校長毫無底線地做頭戴烏紗的竊賊,東窗事發的時間別說幾個月,就算幾天也照樣落馬。至於當校長一直當到退休的後者,則應該是品行還算端正,同事之間的關係還算不錯,學校有好處能夠做到“雨露均霑”的那種校長。

正常情況下,只要不把校長這個職務當作權力尋租的工具,只要與上頭的關係和諧一些,就算素質差了點,同事之間的關係緊張一點,或者管理能力遜色一點也應該能幹得長久。

眾所周知,很多中小學校長這個職務不是教師選出來的,而是上頭根據實際情況分配下來的:某個學校的某某人要當校長,教育主管部門的領導班子就會來到該校開一句話的全師會議:“從今天開始,xxx就是你們學校的校長,你們要好好配合他的工作,沒了。”

這樣的“宣佈”會議,我參加過很多次,甚至出現一年參加過三次的滑稽現象。當然,原因比較複雜,有的是自己做了半年就不想幹了,有的是上頭覺得這個校長不會“做人”就臨陣換將,有的則是把學校當自己的自動取款機肆意報銷發票,不一而足。

近年來,中小學校長,特別是農村中小學校長更是舉步維艱:做“黑賬”越來越容易出事,上頭攤派的材料越來越多,就連“精準扶貧”這樣的事情,一些行政部門的領導都會聯繫校長,讓學校的教師“協助”完成任務……

中小學教師的壓力已經很大,如果校長讓他們在沒有任何經濟補償的情況下幹這幹那,一個學校中就幾乎沒有幾個人會買校長的賬。一方面,這些事並不是老師的分內之事,教師拒絕了你又能怎麼樣?另一方面就算你是中小學校長,你既沒有調動教師的權力,更沒有開除教師的權力。

記得某校一個老師很讓校長頭疼,同時這個老師又是天生神力,校長一批評他,他就大發雷霆,把校長高舉過頭頂,然後在每個班級門口走上一圈。走完一圈後這傢伙對校長說:“看什麼看,有本事你開除我啊!”

越負責任的中小學校長,越有職業倦怠:上頭任務不好應付,學校老師不好管理,學校問題學生更如同一枚枚冒煙的手榴彈……

總而言之,校長是一個高大上、偉光正的職業,如果有機會當上校長,我肯定是要放棄的。

有不同看法的朋友,歡迎在評論區暢所欲言。


微雨潤苗


這麼看:

一是目前校長有任期的,一般情況,每屆任期四年,一般一個學校連任兩屆 ,超過兩屆,不再在這個學校繼續任職……也就是一個校長不能在同一所學校任職八年以上……八年過後,可以到其他學校任職,也可以卸任,一般去本市區縣教育局督導室工作……有的還被任命為督學……

二是特別優秀的校長不止能任職時間長,還可以延遲退休,幹到六十五,甚至七十歲……一般要達到教育家級別的校長……

三是目前各地校長普遍實行職級制,從高到低排序,叫做幾級校長:特級,高級,中級,初級,新校長……與教師職稱差不多……主要有點高薪養廉的意味,高級校長除去職稱工資之外,另外可拿到6000以上的補貼……初級2000左右……算是對校長辛勤工作的激勵,也是要求校長,一身正氣,拒腐蝕,永不沾,勤政廉潔……做好學校師生的領頭雁……

四是校長好處不多,事情不少。吃喝拉撒睡,老師,家長,學生,前後勤,社會各界,都有關聯,做好校長真不容易!要不怎麼會:一個好校長就是一所學校呢?

總之,校長任期很明確,關鍵不是任期,而是要呼喚教育家一樣的校長多多湧現……教育就更有希望了……


追求有趣


中小學校長是沒有嚴格的任期規定的,所以你就會看到那些當一輩子校長的人。

中小學校長其實相當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事業單位管理人員是有任職年限規定的,但那也只是針對管理八級以上人員。對那些管理九級以下人員還談什麼任期規定,很多人一輩子也就是個管理九級科員。

因為大部分的中小學機構規格也就是個股級單位,連管理八級單位都算不上。中小學校長或者教師都是按照專業技術崗位來的,根本不會按照管理崗位聘用。因為,按照管理崗位的話,中小學校長頂多就是個管理九級職員,而按照專業技術崗位的話,可以聘為中級職稱甚至副高級職稱。

為什麼在現實生活中我們會看到那麼多當一輩子中小學校長的人,尤其是那些偏遠地區的小學校長,就是因為中小學教師比較缺乏,教師隊伍嚴重脫節導致的。在一些鄉鎮中心學校下屬的村小學,因為條件比較艱苦,很多年輕的教師根本留不住,也就那些上了年紀的當地老教師可以安心就在學校任教,然後混個小學校長。

我有一位朋友到一個比較偏遠的地區當了特崗老師。他們學校一共十來名教師,在當地還算比較大的學校,學校有一名校長和一名副校長,兩人都五十多歲的年紀,而除了兩個校長以外,都是年輕的特崗老師,並且很多老師都留不住,過三五年都會選擇調離或重新謀取其他職業。

總之,中小學校長是沒有嚴格的任期限制的,尤其那些偏遠地區,有人能留下任教就很不容易了,哪裡還管任期不任期的。

歡迎關注中省直遴選,有問題歡迎隨時交流。


中省直遴選


關於中小學校長的任期,我查閱了相關法律法規和文件,沒能找到專門針對中小學校長的規定。但有一個寬泛的規定,在《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裡有這樣的說法:

第十九條 事業單位領導人員一般應當實行任期制。
每個任期一般為三至五年,在同一崗位連續任職一般不超過十年。工作特殊需要的,按照幹部管理權限經批准後可以適當延長任職年限。

之所以說是寬泛的規定,原因有二:一是這個文件,是針對所有事業單位的,而學校有著與其他事業單位不同的特點;二是這個規定裡,敘述也比較寬泛,一般為三至五年,連續任職一般不超過十年。這樣的敘述都是比較寬泛的,沒有明確的規定。

造成這種情況,是因為這個規定面向所有的事業單位,而具體的細則,應該由不同的事業單位,根據自己的行業特點,在這個規定的框架下,制訂細則。也就是說,中小學校長的任期及選任方法,應該由教育主管部門制訂具體的規定。

可惜,我沒能看到這樣的規定。而在現實中,中小學校長几乎都是採取提拔制,由主管部門提拔任用,這導致校長只對上負責,急功近利,對學校發展是不利的。同時,也可能出現權力尋租,導致校長官僚、腐敗。

所以,中小學校長去行政化,應該真正加以落實。應該試點中小學校長選舉制,讓老師選出自己滿意的校長,這樣校長不但要對上級負責,更要對老師負責,對學校負責。

現在,學校校長有兩個極端,一個是把校長當官做,壓服教師,損公肥私,教師極為不滿意,一個是校長沒有想做,因為校長無權辭退教師,一些教師專門跟校長對著幹,校長頭疼不已,根本無法管理。

這兩種現象,都應該引起教育部門的重視,改變校長的選任方式方法,賦予校長一定的管理權限,調動學校辦學積極性,才能走出目前的困境,推動教育更好更快的發展。


當代師說


按照當前中小學校長的管理體制或者現行運行機制來看,他們基本都是按照任期制,而且每屆任期一般為4-6年,該規定是按照《事業單位管理條例》執行的。當然,在當前中小學校長具體的運行過程中,有人可能一兩年甚至更短的時間就會被更換,但有的人可能會當一輩子。在國內的中小學任職情況與理想狀態還是存在比較大的差距。

中小學校長屬於學校發展的領頭雁,可以說校長的能力與水平對學校的發展具有至關重要的作用,沒有足夠的能力與水平,是很難帶領學校全體師生有更高的發展。我們從學校教育實踐中就能看出,中小學校長如果有能力、有水平,不單單可以為學校爭取更多的利益,同時也能更好維護教師的各種權益。

以當前的教育實踐來看,中小學校長在學校屬於掌握話語權的極少數教師代表,他們在晉升職稱、評先樹優等方面具有比較大的優勢,畢竟如今的社會中誰掌握足夠的話語權,誰就能對既定的資源進行分配,就可以在職業發展過程中有更大的利益收穫,比如:在職稱競聘中校長具有最終決定權,在評優樹先或者提拔任用過程中,校長的權威性就能有很好的體現。

在國內的中小學校長中,實行任期制是為了激發中小學校長為學校發展添磚加瓦的動力,也可以說任期制在一定程度上推動了教育的發展。但是在我們的教育實踐中,會經常發現有人會在幾年的功夫就調換崗位,越來越好,當然也有越來越差,但也有人一輩子就待在一個學校,沒有任何的發展。其實,能否被頻繁調動,有時候也會成為衡量校長能力的重要指標。


東愛雨小公


謝謝。

" 中小學校長的任期規定"說好聽話是"按任命程序擇優選拔\

喜205409161


在《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裡有這樣的說法:

第十九條 事業單位領導人員一般應當實行任期制。每個任期一般為三至五年,在同一崗位連續任職一般不超過十年。工作特殊需要的,按照幹部管理權限經批准後可以適當延長任職年限。

這段話看似規定了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的任期,實則不然。

1,“一般實行任期制”,則也可以不實行,畢竟有特殊情況嘛。

2,“每個任期一般為三至五年”,首先,3年、4年、5年都沒有準信;其次,還是一般情況下這樣,特殊情況就隨意了。

3,“在同一崗位連續任職一般不超過十年”,與上述原因相似,不贅述。

4,若有人任職時間太長,也有解釋:“工作特殊需要的,按照幹部管理權限經批准後可以適當延長任職年限”。第一,特殊需要;第二,經批准;第三,適當延長。

誰有幹部管理權限?分析一下。

中小學校長一般都不是事業管理幹部,而是專業技術人員兼任的,他們走的是職稱評審序列,而不是管理序列。

算起來,他們沒有行政級別,既不是副科級也不是事業管理八級。當然,他們也不願意有這個行政級別,因為比職稱工資低多了!評個高級教師多巴適!行政上的好處分文也少不了。

所以,中小學校長的管理權限不在組織部,而在教育局。

教育局領導覺得誰合意,誰合適,就可以用誰。

而教育局領導都是公務員序列,交流提拔輪崗是正常的,有時候還很快,所以,在這個領導手裡任命的校長,還沒幹到三年,另一個領導又來了。來了之後,除非校長幹得太差,一般不會動。這也算是與前任平衡吧。

能當上校長的哪個不是人精?局裡管人事的幹部他們哪個不熟?

所以,除非他們不想幹了,或者想挪窩了,主動往上打報告了,管人事的就會選擇性遺忘,隨這些校長一直幹下去。

總結一下:

1,校長的任期沒有規定,可以套用的還比較寬泛;

2,校長的任免由局領導說了算,組織程序相對簡單很多;

3,校長只要不出事,不惹事,會來事,不擋別人的路,安安穩穩幹到老不是事;

4,呼喚中小學校長職業化,讓校長更專業,學校教育才更有活力。

對此,你怎麼看?


劍客談教育


校長可是當之無愧的學校領路人,一個學校如果有了好的校長,那麼就會有一個好的學風,整個學校就會欣欣向榮,這就足以可見校長的重要性。那麼我們又對校長這個職位瞭解多少呢?校長的任期有規定嗎?

改革開放以來,國家對中小學校長隊伍建設是非常重視的。1991年、1997年原國家教委、教育部先後頒發了《全國中小學校長任職條件和崗位要求(試行)》、《實行全國中小學校長持證上崗制度的規定》。根據《全國中小學校長任職條件和崗位要求(試行)》,校長任期制比較合理,在一所學校的任職期限4——6年(小學為6年,中學為3年)。


1999年6月18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掛進素質教育的決定》提出:“要繼續鞏固和完善中小學校長崗位培訓和持證上崗制度,試行校長職級制,逐步完善校長選拔和任用制度,鼓勵優秀校長到薄弱學校任教。”2001年《國務院關於基礎教育改革和發展的決定》更明確指出:“推行中小學校長聘任制,明確校長的任職資格,逐步建立校長公開招聘、競爭上崗的機制。實行校長任期制,可以連聘連任。”

中小學校長在任期內實行因校情而宜的目標責任制。對於工作出現重大失誤、失職,造成重大安全或師德責任事故或上訪造成不良影響的;任期內學校無發展,沒有完成責任目標,工作考核不合格的;教師信任度低,群眾威信差,連續兩年年終考核民主評議滿意率低的;本身德行存在問題,影響極壞的校長實行免職,免職的程序應該是黨委先就免職事由進行責任認定核實,並由認定小組成員簽字然後由黨委與本人進行戒免談話,分析說明存在問題,並由當事人簽名最後是黨委下達免職通告並通告當事人及相關部門。


我認為校長是一個專業性很強的職業,學校管理是一項科學性、系統性、連續性很強,且需要長期建設、不斷完善、逐步發展的專業。一所學校的建設和發展,關鍵在於學校的定位、辦學的指導思想、辦學特色和學校的文化建設。而這些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是否有一個有思想、有事業心、瞭解學校的歷史和傳承、能紮根於師生能獻身於學校的校長。所以,在我看來,校長可以沒有任期規定,一直帶領學校發揚風格,一直走下去。大家覺得呢?


大三老學長


初級中學的校長最好不要超過十年,如果要繼續任用一般在五就應該換一個學校,(特別是靠關係提拔的校長)不要在一個學校連任,連任對老師的教學不利,一些領導怕有能力的老師爭位,採取措施鎮壓手段,給老師沒有出頭之日,嚴重挫傷老師的積極性,其實是害苦了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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